1、 密云“古北水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道路路灯工程 监 理 细 则 项目监理机构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 监理依据 三、 监理工作流程 四、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五、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 工程概况及特点: 1.1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交通、照明、桥涵等道路附属工程。其中主路2条,总长2.67公里,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 其中道路
2、路灯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电缆管线沟漕的开挖和回填、灯杆基础开挖和箱变基础开挖)、电缆线管路敷设、电缆敷设(管内穿线、电缆头制作),基础制作(灯杆、箱变基础制作)路灯安装(灯杆组立、灯具安装和接线、接地)、箱式变电站安装(附属设备器件的安装及接线)、通电时运行及检测。 本项目主要工程一览表1-1 道路名称 设计起点 设计终点 道路宽度(米) 设计长度(公里) 路面结构形式 主一路 景区联络线 次二路 10 2.31 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二路 景区联络线 主题酒店 9 0.36 沥青混凝土路面 次一路 主一路 次二路 9 3.085 水泥混
3、凝土路面 次二路 主一路 次四路 9 1.7 水泥混凝土路面 次三路 主一路 古城墙 5 0.389 水泥混凝土路面 次四路 次二路 温泉酒店 9 1.078 水泥混凝土路面 景区步道 1-10号步道 3.5 9.56 浆砌片石 1.2工程特点: 1.2.1 电源及供电系统: 本工程道路照明负荷用电等级为三级,道路照明供电系统由10KV传输系统和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构成,10KV传输系统包括10KV电源、10KV电缆、10KV环网柜;低压变配电系统包括:变压器、低压配电柜、低压电缆等,10KV环网柜、低压变配电系统均设置在组合式箱式变电站内。
4、 整个“古北水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道路网设置组合 箱式变电站10座,变压器容量均为80KVA. 道路照明低压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地采用TN-S系统 现场设置低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断路器馈电。低压照明馈电采用断路器保护。X1-X12号箱变变压器容量均为80KVA,计算负荷Pjs=58.72Kw;其中道路照明用电负荷10Kw,景观、绿化照明用电负荷为15Kw,道路交通信号和监控用电负荷为15KW,变压器最小负荷率为68%。 照明供电电压220/380V,道路照明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照明供电半径为500-600米。照明回路由断路器,接触器回路馈电。照明断路器保护设置过负荷保护和短路保护
5、漏电保护。所有照明出线回路均采用三相配电,照明负荷分配尽量实现三相平衡。 箱式变电站内设置动力低压配电柜、照明配电断路器馈电柜,变压器无功电容器补偿柜,低压母线及馈电出线设置过电压保护,浪涌过电压保护采用一级SPD防护。箱式变电站中设置照明节能装置、道路照明计算机远程控制装置的接口端子排。 电能计量方式:采用低压计量方式,装设峰谷电能计量表计,无功表计,计量表精度0.2级,具有自动收费的数据接口。 无功补偿采用分散电容补偿方式。 低压配电柜设置电能分计量表计,预留道路信号灯和景观、绿化照明计量表计。 1.2.2 照明平面设计及灯具布置方式: 主一路、主二路照明工程路灯灯杆设计均
6、为单侧布置。灯杆选用金属灯杆,灯杆内外均应经过热浸镀锌防腐处理,灯杆基础和灯具接线盒采用防盗措施。标准段采用单臂灯杆单光源灯具,容量为100W,灯杆高8米;全线设计照明灯杆位于人行道上,据车行道边石为0.5米,路灯布置标准间距为30米,半径小于1000米路段处路灯布置采用间距21米; 1.2.3 设计要求及说明 1 照明标准满足国家设施照明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 2 照明光源选用高压钠灯光源,高光效节能光源; 3 供配电设施考虑交通信号。绿化等市政设施容量,避免重复设计。 节能技术处理措施: 1 电气系统:设计系统可靠,先进配电设备,提供供电设施的可靠性、节能、保护环境采用环
7、保美观的箱式变电站。 2 控制系统:照明控制采用定时段开停;或照明控制采用降压控制; 1.2.4专业工程特点 本道路路灯工程中电气部分包括接地装置、电气配管、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均为隐蔽工程,工程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因此必须在隐蔽前按设计与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电气部分所用设备材料中包括电缆、电线、变压器均需对其绝缘电阻进行测试,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其测试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必须真实可靠。故此工程具有严密性,如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整改直至到合格。 建设单位: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北京地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8、 二 监理依据 1 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道路平面图,纵断面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说明文件; 2 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 本工程《监理规划》;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 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四、监理工作程序 1 施工过程监理 (图1) 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施工使用 承包单位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进行自检 承包
9、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自检 自检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 承包单位另选 承包单位进行纠正 承包单位进行纠正 方法: 1、 审核证明资料 2、 到厂家考核 3、 进场材料检验 4、 进行验证 承包单位填写 《工程材料进场报验》表 f 2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2)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向监理单位申报工程报验单并附隐检记录、质评表及有关
10、资料 承包单位 施工现场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下达监理通知 并提出整改要求 监理工程师 隐蔽记录单上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 整改后再次申请 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承包单位 再次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下达不合格项目通知限期整改 监理工程师 整改后第三次申请 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 第三次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下达停产整顿或签发 更换施工队伍的通知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11、 3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程序(图3) 继续施工 要求承包单位调整后期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承包单位年、季、月进度计划报审 审批年、季、月度计划 监督、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 实现工期总目标 重新制度目标、重新制定 实施计划 承包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报审 审批施工总进度计划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实际进度 符合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要求
12、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主控项目是保证工程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若达不到,必须返工,直到符合规范要求。一般项目是保证工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是在正常情况下应达到的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是分项工程检查点的实测值应在允许偏差范围。 4.2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4.2.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施工图之间是否符合一致,是否有误或遗漏。 (
13、3)室外设备布置和线路路径是否符合规定和现场实际。 (4)复核供电方案中的重要数据。 4.2.2、施工企业的人员资格审查 (1)施工现场明确电气技术负责人,电气施工负责人。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持证上岗。 (3)施工现场设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资料真实齐全,及时填报。 (4)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书的工人,做到持证上岗。 4.2.3、设备、材料认定 (1)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设备应是定点厂家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出厂合格证,技术文件齐全。 (2)掌握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 (3)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
14、 (4)督促承包单位作好设备、材料进场前的检查、验收(包括开箱检查、外观检查、必要的试验、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4.2.4、施工机械的进场审查 (1)施工机械进场须进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2)特种施工机械是否经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5、技术准备 (1)审查电气工程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与本专业交叉关系,预留管线、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措施。 4.2.6、电气设备器件安装前土建应具备的条件 (1)预留埋件、管线及预留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基础及
15、构造、支架达到允许安装强度和刚度,设备支架焊接应符合要求。 4.3电气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 4.3.1、执行上岗制度:对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施工操作人员上岗证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持证上岗。 4.3.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自检、互检、委托检查制度以及按图纸、工艺、标准执行情况。 4.3.3、施工中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记录(含安全)。 ( 2)审核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在现场进行质量验收。 (3)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后,重新验收。 (4)对符合图纸、工艺、规范的工程项目签发
16、工程验收单(记录)。 4.4、工程进度:按工程合同工期进行运作,严格控制,并有文字记录。 4.5、工程例会:参加有关工地例会和监理例会。 4.6、工程资料: 4.6.1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GBJ01-51-20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并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实施。 4.6.2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的要求进行文件编制。 4.6.3按监理单位施工阶段现场规定进行文件编制。 4.6.4检查设计变更文件、安装技术记录、调试记录、生产厂家技术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4.7、低压供电系统
17、和主要电气设备的调试和运行(包括变压器和附属配套设备)。 4.7.1以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为依据。 4.7.2掌握产品技术资料。 4.7.3现场监督检查、校验。 4.7.4审查试运行规章制度,检查试运行条件。 4.7.5做好现场记录。 4.8、土建基础施工阶段 4.8.1检查埋入地下管线、接地装置位置;检查施工图中注明的过路管线的位置和预留洞口。 4.8.2开挖沥青路面须先用切割机施工,路面、人行道回填最低要求平整不塌陷。 4.8.3管线沟槽、路灯基座开挖深度尺寸应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8.4沥青路面开挖应大于700mm深,回填中用原土回填至路面下40cm后用无机料回填,
18、回填至路面下40mm处在再用沥青油铺路。破路施工必须事前与市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以求配合施工。 4.9、施工安全 4.9.1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必要的防护服装。如果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工时,要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安装警示灯,确保安全,尤其是夜间施工结段。 4.9.2施工现场需有专人负责,便于处理施工中随时出现的问题,并负责协调处理相关方面的工作事宜。 4.9.3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指挥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进行使用。 4.9.4电气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施工,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10、施
19、工阶段专业配合中的控制要点 电气部分: 4.10.1检查电气配管型号、数量和位置; 4.10.2检查接地极、接地网、接地线的施工; 4.10.3检查电缆线规格、型号、数量及施工质量; 4.10.4检查灯杆与灯具规格、型号及数量; 4.10.5检查供电变压器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其安全工程质量; 土建部分: 4.10.6检查灯杆基坑、管线沟槽位置、尺寸及数量; 4.10.7检查灯杆基础预制件焊接、埋设施工质量; 4.10.8检查箱变基础施工质量; 4.10.9检查灯杆基础混凝土制作等。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 供电电源 1.1箱式变电站(器)设备监理控制要点
20、 1.1.1 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设备在安装前首先对其进行开箱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参见设备开箱验收单)。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1.2 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与施工合同文件相符合,确定无误; 1.1.3检查三证(合格证、质保单和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若为进口设备还应提供商检证明书; 1.1.4设备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有无损伤,镀锌层、漆层是否完整,零配件是否完好无损等; 1.1.5随设备的附件、配件等是否齐全。 1.1.6设备与装箱清单相一一对照确认无错漏等; 1.1.7 必要时应进行电气特性的相关性能实验等; 1.2电源室设备的安装、配线的随工检查:
21、 1.2.1 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 1.2.2 配电屏基础型钢的不直度、水平度、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基础型钢应有可靠接地,交直流配电屏与基础型钢间连接是否紧密,固定是否牢固,安装是否垂直; 1.2.3手车式或抽屉式开关柜在推人或拉出时应灵活,机械闭锁可靠; 1.2.4交流稳压电源的接地是否可靠; 1.2.5 所使用的电源线、连接导线、信号线以及其他辅材的质量,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1.2.6接线正确,连接可靠,接线端子标志清晰,柜(箱)内配线应整齐美观。 1.2.7设备的门锁、开关、按键启闭灵活,指示灯、光字牌等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1.2.8箱式变电站设
22、备各种功能的测试检查可根据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进行逐项测试。 1.2.9 接地系统的检查:各设备的接地均应单独接至接地排上,决不允许采用复联线接法。接地电阻一般按联合接地考虑,其接地电阻值≤lΩ。 1.3箱式变电站设备安装质量控制标准: 1.3.1交流稳压器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 交流稳压器输出电压精度(输入电压变化范围220/380±20%):220/380±(1%~5%)。 1.3.4交流稳压器稳压时间(空载条件下输入电压相对于额定值阶跃变化±10%)≤1.5s。 1.3.5交流稳压器绝缘电阻≥300MΩ。 1.3.6箱式变电站接地电
23、阻: 联合接地方式≤1Ω; 非联合接地方式≤4Ω。 1.3.7箱式变压器出线电压按设计要求调整,即满足末端灯具端电压在规范规定的90%-105%内; 1.4 箱式变电站设备安装控制检验方法 箱式变电站设备检验方法 序号 质量控制点 检查方法 检查 频率 备注 旁站 随工检查 测量 测试 观察 试验 出厂资料 质保资料 1 设备三证检查 * * * * 10 2 设备数量、型号、规格 * * * 10 3 设备基础 * * 10 4 设备安装 *
24、 * 10 5 设备配线 * * 10 6 交流稳压器容器 * * 10 7 交流稳压器输出电压精度 * * * 10 8 交流稳压器稳压时间 * * * * 10 9 交流稳压绝缘电阻 * * * * 10 10 电源室接地装置制作及接地电阻 * * * 10 11 设备门锁、按键、指示灯 * * 10 12
25、 设备外观质量 * * 10 1.4 配电箱(柜、盘)监理要点 1.4.1 设备基础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的外观光滑、平整。外露部分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必须提供基础制作的隐蔽工程记录和有关检测报告; 1.4.2 配电箱、分线箱的安装、接线板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电气设计要求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之规定; 1.4.3 设备有无损伤,镀锌层、油漆层是否完整、无损伤,零配件是否完好无损; 1.4.4 设备与装箱清单相对应,检查后应无差错; 1.4.5 必要时进行电气性能(交接)试验; 1.4.6
26、配电箱、分线箱等设备在基础上安装是否牢固、垂直、平稳。装置于户外的设备是否具有良好的防水、防潮、防尘性能; 1.4.7 箱内电器元件质量、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是否牢固、接头有否压紧、接触是否良好,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 1.4.8 配电装置及馈电线路绝缘电阻(相间、相对N 间、相对PE 间)≥O.5MΩ(测量馈电线路绝缘电阻时应将断路器、用电设备、电器和仪表等全部断开); 1.4.9 总箱、分配电箱、控制箱等箱体垂直度:当箱体高在500mm以下时≤1.5mm;当箱体高在500mm及其以上
27、时≤3mm。 1.4.10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他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1.4.11.带有照明的封闭式柜(箱、盘)应保证照明设施完好。 1.4.12.端子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3.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1.4.14.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为120㎝。 1.4.15.配电柜(箱、盘)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电压不应底于500V,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其他回路截面不应小于1.5㎜2;当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取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小于0.5㎜2截面的绝缘
28、导线。 附:配电装置检验方法 序号 质量控制点 检查方法 检 查 频 率% 备 注 旁站 随工检查 测量 测试 观察 试验 出厂资料 质保资料 1 配电装置及馈电线绝缘电阻 * * * 抽测 5处 2 配电装置三证检查 * * * * 100 3 配电装置型号、规格、数量 * * * 100 4 配电装置基础设施 * * * 100 5 配电装置安装牢固、垂直 * * * 100
29、 6 电源箱、配电箱、分线箱接地电阻 * * 100 7 配电装置元件固定及配线 * * 100 8 配电装置外观质量 * * (二)配电线路 2.1 电缆线路敷设监理控制重点 2.1.1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长度,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与施工合同文件相对照); 2.1.2 检查三证(合格证、质保单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进口设备尚需检查商检证。设备应有铭牌; 2.1.3 外观检查: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检查设备有无损伤,镀层、漆层是否完整、无损伤,零
30、配件是否完好无损; 2.1.4电缆附件、设备配件、附件、备件是否齐全; 2.1.5电力电缆敷设前应先测量单盘电缆的直流电阻和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2.1.6检查玻璃钢管是否有针孔、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内壁是否光滑,管口有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2.1.7检查电缆的径路、根数、固定、埋深、防护、弯曲半径、电缆终端及电缆接头的制作、密封。电缆在手(人)井中、终端及接头附近的预留长度。 2.1.8 检查标志牌装设是否齐全、正确、清晰。在电缆终端、电缆接头、拐弯处、电力手孔井内等地是否装饰标志牌。电缆终端的相色标志是否与系统相位一致。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
31、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是否设置有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等。 附:电缆检验方法 序号 质量控制点 检查方法 检 查 频 率% 备 注 旁站 随工检查 测量 测试 观察 试验 出厂资料 质保资料 1 电力电缆三证检查 * * * * 100 2 电力电缆数量、型号、规格 * * * 100 3 单盘电缆直流电阻值(敷设前) * * * 20 折算至20℃ 4 单盘电缆绝缘电阻值(敷设前) * * * 20 折算至20℃ 5 电缆管套
32、接管 * * * 20 6 电力电缆的布放敷设 * * * 20 7 配电装置及馈电线绝缘电阻 * * * 抽测 5处 8 电缆支架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值 * * * 20 2.2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2.2.1电缆通道畅通,预留玻璃钢管无堵塞现象; 2.2.2电缆管应无裂纹、穿孔、显著凹凸不平现象; 2.2.3电缆型号,电压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2.4电缆外观无损伤,绝缘良好。 2..2.5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
33、每根电缆的长度,减少电缆接头。 2..2.6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保证。 2..2.7所有电缆应附带有制造厂商标,且为原封包装的产品。 2.3 电缆安装要求: 2.3.1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余量; 2.3.2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时,电缆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2.3.3所有电缆不允许有中间接头; 2.3.4对铜芯电缆,用机械敷设时的牵引强度不宜大于0.70MPa(牵引方式为牵引头牵引)。严禁用汽车牵引。 2.3.5电缆安装应按照国家规范做好防火或阻燃
34、处理; 2.3.6在电缆接口处应挂电缆牌,电缆牌的内容应有编号,电缆规格型号,起点终点。 2.3.7电缆抽取后应立即敷设防止机械损伤,电缆的安装应采用托盘支撑,导板绞车,托盘或其它设备等工具。 2.3.8电缆头采用热缩电缆头,并列电缆头位置应相互错开,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直径的10倍。 2.3.9 电缆进入开关柜,灯杆及电缆盒时,每根电缆应采用合适的铜质夹具来固定。采用铠装电缆时应提供夹具将铠装金属层接地,电缆的铠装层在连接过程中不允许松开。 2.3.10 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 2.3.11 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
35、准确。 2.3.12 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2.3.13 过路管道、绿地与绿地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工作井,超过50m时应增设工作井,灯杆处宜设工作井。工作井应符合: (1)井盖应有防盗措施; (2)井深不得小于1m,并应有渗水孔; (3)井宽不应小于700mm 2.3.14 桥上敷设电缆应采取防振措施,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注:直埋电缆 ①直埋电缆离建筑物基础(边线)距离≥0.6m。 ②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面或下面。 ③直埋电缆的深度应大于0.7m;敷设时作波浪状敷设,备用长度为全长的1.5~2%,在电缆终端头与电缆头附近还需留有备用长度。
36、 ④电缆敷设完毕,并经绝缘测试合格后,再进行回填土。 ⑤并联运行的电缆其长度应相等。 ⑥直埋电缆的上面铺不小于5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盖有混凝土板或砖块,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 附:电缆间、电缆与管道、道路、排水沟间的最小允许净距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最小允许净距 (m) 备注 平行 交叉 1 10KV及以下电缆间 0.1 0.5 2 可燃气体管道间 1.00 0.50 当交叉净距>0.5m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减为0.25m 3 其他管道(管沟) 0.5 0.50 4 城市街道路面 1.0 0.70 5
37、 排水沟 1.00 0.50 (7)在直线段每50m处,或在电缆转弯处树立一标志桩;在直线段每25m处,应挂一标志牌,标志牌上应写明电缆编号、型号、电压等级、和日期、电缆起始端设备代号;标志牌应能防腐,而且挂装应牢固。 2.4 穿管敷设: ①电缆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②电缆管口应作成喇叭状或采用护套; ③电缆管在弯制时不应有裂缝或凹瘪现象,一般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0%; ④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⑤电缆进入管后,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处要密封; ⑥交流单相电缆单根穿管时,不得用钢管或铁管。 2.5 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 (1)制
38、作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前,应检查电缆相位连接情况和受潮情况;制作过程须一次完成,不得有受潮或进水等现象; (2)电缆剥切时不得伤及线芯的绝缘层; (3)电缆敷设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完成对证明合格的资料,电缆管规格大小,电缆型号、电压、规格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审查。重点检查现场电缆沟的深度和相关间距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b.电缆敷设期间,加强巡视、检查。对于电缆管、电缆验收,规格型号、数量采用现场检查控制手段,重点检查过街管道、接地线敷设措施。此外对电缆埋设深度、弯曲半径、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的制作进行验收,一旦发现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立即要求承包商返工。 c.电缆直埋过程监理工
39、程师进行全过程旁站,现场监督承包商电缆覆土质量,特别是过路电缆管管底覆土夯填质量。 Ⅲ.电缆敷设完成后,检查绝缘测试合格后,再进行回填覆土。 Ⅳ.加强对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2.6 电缆线路质量控制标准 2.6.1 电力电缆直流电阻(敷设前),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出厂质量指标。 2.6.2 电力电缆绝缘电阻(敷设前),芯线对地、芯线之间≥40MΩ• km(20℃)。 2.6.3 直埋电缆埋深应符合国标(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5.4.2条的规定。上下部铺设的软土层或砂层的厚度≥100mm,并加盖保护板。 2.
40、6.4 金属电缆管套接短套管的长度≥2.2D(D 为金属电缆管外径),硬质塑料管套接管的长度≥1.5~3d(d:为塑料管内径)。 2.6.5 套管电缆埋深。水泥管、塑料管、石棉水泥管、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人行道下0.5m,车行道下0.7m;钢管:人行道下0.2m,车行道下0.4m。 (三) 路灯的安装质量控制 3.1 灯杆、灯具及光源电器等材料的质量控制: 3.1.1 本工程道路照明光源采用高光效高压钠灯及配套电器,为成熟产品,进货时必须查验其出厂三证(合格证、质保单和产品说明书)是否齐全、光源及配套电器的国家、省及市质量检验中心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灯具防护等级和密封性能必须达到
41、招标文件的要求; 3.1.2 对灯具应检查: 3.1.3配件是否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脱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3.1.4反光器应干净整洁,并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镀膜处理,反光器表面应无痕; 3.15透明罩的透光率应达到90%以上,并应无气泡、明显的划痕和裂纹; 3.1.6封闭灯具的灯头引线应采用耐热绝缘管保护,灯罩与尾座的连接配合应无间隙; 3.1.7灯具应抽样进行温升和光学性能等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7000.6)的规定,测试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3.1.8灯头应固定牢靠,灯头接线应符合: 3.1.9相线应接在中心
42、触点端子上,零线应接螺口端子上; 3.1.10灯头绝缘外壳应无损伤、开裂; 3.1.11灯头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线。400W~10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2.5mm2,小于4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1.5mm2; 3.1.12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时应有护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用绝缘套管或包带包扎,其长度不得低于200mm。 3.1.13每盏灯的相线宜设熔断器。熔断器应固定牢固,接线端子上线头弯曲方向应为顺时针方向并用垫圈压紧,熔断器上端应接电源进线,下端应接电源出线。 3.1.14 熔断器应安装在镇流器的进电侧。 3.1.15
43、灯杆、灯臂、螺栓、压板等金属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热锌层的厚度不得小于65μm;防腐质量应符合《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9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 3.1.16灯杆、灯臂等热镀锌后进行油漆涂层处理,其外观、附着力、耐湿热性应符合《灯具油漆涂层》(QB1551-92)的有关规定;进行喷塑处理后覆盖层应无鼓包、针孔、粗糙、裂纹或漏喷缺陷,覆盖层与基体应有牢固的结合强度。 3.1.17灯杆锥度应为12/1000或10/1000,圆锥形灯杆的截面圆度误差不应超过5‰,
44、多边形灯杆的对边间距偏差以及对角间距偏差应小于1%,扭曲度误差不得大于7°,灯杆轴线的直线度误差不得大于杆长的2‰。 3.1.18杆身长度范围内只允许有一条纵向焊缝,应采用埋弧焊或气体保护焊,不得有环焊缝,其焊接质量应符合GB/T12469的要求,不得有影响强度的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并且无褶皱和中断等缺陷。 3.1.19灯杆下部配电箱门应具有有效可靠的防盗措施。 (四) 路灯的质量控制: 4.1灯杆杆位的控制: 4.1.1施工单位应编制测量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再实施。 4.1.2测量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每次测量均应按规定填写测量报告,测量报告应送监理
45、工程师审查、备案。 4.1.3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符合测量精度要求,仪器;量具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1.4 路灯控制系统安装质量监理 4.1.5路灯运行控制宜采用光控开关、定时钟、路灯控制仪(路灯经纬仪开关)和遥控系统等。 4.1.6路灯的开、关灯动作,宜设在自然光的照度值2-10Lx之内。 4.1.7路灯控制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4.1.8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80-250V。 4.1.9照度调试范围应为0-50Lx,在调试范围内应无死区。 4.1.10产品出厂调试照度与环境照度应一致。 4.1.11时间精度应小于±1s/d;定时时间误差不应累计。 4.1.12
46、应具有多种定时开、关方式。 4.1.13应性能可靠,操作简单,并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存储数据不丢失。 4.1.14适用环境温度范围宜在-35℃--45℃。 4.2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4.2.2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 4.2.3发热元件宜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连线应采取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4.2.4信号灯、光字牌、电铃、故障电钟等信号装置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4.2.5对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应采
47、用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余量。 4.2.7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 4.2.8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加终端紧固附件绞紧,不得松散、断股。 4.2.9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4.2.10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连接的端子排受机械应力; 4.2.12橡胶绝缘的芯线应采用外套绝缘管保护。 4.2.13柜(箱、盘)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交叉连接。备用芯线长度应有余量。 4.2.14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48、 4.2.15路灯控制电器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6单板(片)机和微机等控制设备应于其他电器隔离安装,并应设有屏蔽装置。 4.2.17光控开关的光电探头应安装在避免有光干扰的位置。 4.2.18装有电子控制设备的柜(箱、盘)应有防尘、防潮、防水等措施,避免太阳照射,必要时可加设通风装置。 4.2.19杆塔组立应有完整的施工设计,并应采取避免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4.2.20杆塔各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的空隙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每端不宜超过二个垫片。 4.2.2.1当采用螺栓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2螺杆应于构件面垂直,螺栓头平面于构件间不得有
49、空隙。 4.2.2.3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不得小于二个螺距;使用双母时,螺杆可于螺母相平。 4.2.24螺栓水平穿入时应由内向外;垂直穿入时应由上而下。 4.2.2.5塔杆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螺孔需扩孔时,改孔部分不眼不应超过3㎜,当超过3㎜,应先堵焊再从新扩孔,并应进行防腐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4.2.26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当螺杆于螺母的螺纹滑牙或螺母的楞角磨损时,必须更换螺栓。 4.3 杆灯的安装质量监理要点 4.3.1在正式安装光源灯具前,督促施工承包方对其进行逐盏试亮,并随机抽检光源灯具进行24小时的试亮工作,检查其光源特性。
50、 4.3.2逐根检查路灯灯臂与道路中心线的垂直度;投射角度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4.3.3检查路灯金属灯杆的接地保护的设置及相线、零线和接地保护线间的绝缘电阻,接地线端子的固定牢固性。 4.3.4检查灯杆纵横两个方向与灯杆底板的铅垂度,以保证灯杆安装后的铅垂度在许可的范围内。 4.3.5在无障碍等特殊情况下,路灯间距与设计间距的偏差应小于2%(70mm)。 灯臂应固定牢固,与道路纵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 4.3.6钢制灯杆吊装时,应采取防止钢缆擦伤灯杆表面油漆等防腐装饰层的措施。 4.3.7灯杆、灯盘、配线、升降电动机构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