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县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保障居民健康,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_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和_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统筹规划、
2、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设施完善、分类准确、循序利用”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宜居宜业环境。二、总体目标_年,全面启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到20_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并与相关处理设施做好衔接,同时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_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_年,基本建成生活
3、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实施主体1.公共机构。包括县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广场、公园、体育馆、图书馆、影院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2.相关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市场、商铺等。3.居民住宅小区。四、分类模式遵循“有害单放、餐厨分装、可用回收、投放易行”的原则,把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干垃圾(其它垃圾)四类,其中,有害垃圾和湿垃圾属于强制分类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
4、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投放收集: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运输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采取先安全暂存、再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湿垃圾(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
5、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性垃圾,按照重宣传、激励的原则,探索简单易懂、便于操作的分类方法逐步推进。投放收集: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点的湿垃圾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运输处置:餐厨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进行专项处置。(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
6、废纸塑铝复合包装。投放收集:根据可回收垃圾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运输处置:可回收垃圾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四)干垃圾(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根据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置专用收集容器。运输处置:干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五、主要任务(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板、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图文并茂、影
7、音俱全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制作垃圾分类投放倡议书、宣传手册、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条幅,在机关、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内开展垃圾分类知识专题宣讲培训,联合我县“工、青、妇”组织、志愿者、协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集市、进机关、进工地),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及垃圾分类知识有奖问答,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宣传机制,使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卫健委、党校、融媒体中心、总工会、团委、妇联、环卫局(二)推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试点运行1.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垃圾分类从党政机关做起,在我县党政大楼、人大、政协办公楼、综合办公楼、会议
8、中心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内摆放印有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标识的垃圾分类箱,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牵头单位:责任单位:2.在试点小区内实行鼓励垃圾分类。将悦民雅筑小区、和效家园确定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联合县大数据中心开展生活垃圾数字化分类试点,在小区内合理摆放四种垃圾分类箱、为居民配置分类垃圾袋,分别设置一家垃圾兑换超市,通过有偿模式、物质奖励、数字化监管,切实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热情,引导居民开展垃圾源头分类、改变卫生习惯,培养主动分类意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3.在校园内全面
9、开展带动垃圾分类。在_县中学、_中学、_职业高中、实验小学、_小学、_小学及各幼儿园内开展垃圾分类试行,在校园内合理配置四种垃圾分类箱,配置智能垃圾桶,利用在校学生规则意识强、参与社会活动积极性高的特点,充分调动各中小学生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并逐步向家庭、乃至全县范围扩展,带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三)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加大对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2019年,至少创建2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020年底前全县(_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60%。2022年底前全县(_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90%。牵
10、头单位:责任单位:(四)健全和完善垃圾分类体系1.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为责任主体;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主体;无物业管理的,社区为责任主体;公园、广场、沿街道路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主体,各卫生责任片区,相关承包单位为责任主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监管单位为责任主体,明确不同区域和场所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制定不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牵头单位:责任单位:2.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体系。一是健全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袋的类别
11、、规格、标志、选型等。要结合垃圾产生情况规定垃圾分类容器的容量、数量和位置,完善垃圾收集设施。二是严格实行分类运输。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根据周边环境在镇区建设150个小型垃圾中转站、增加150个污水收集口,采用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三是要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项目建设,完善垃圾处理末端处理体系,提升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3.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全县垃圾处理日常保洁、清运和管理
12、等制度与流程。制定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政策和工程验收标准。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分类收运监管,对“混装混运”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将严肃查处。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全程分类各个环节有效衔接。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_,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我县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和落实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了解掌握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严格督查考核。将城镇
1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到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优秀学校(幼儿园)等评比活动。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和工作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有力、绩效明显、分类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三)落实资金,全额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全额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分类垃圾桶配置、新增分类运输车、垃圾兑换超市、_镇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建设等所需经费。同时设立垃圾分类奖励经费,加大对垃圾分类资金支持力度。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从源头上让城镇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观念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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