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断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使各级各类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现依据市局党组“每月一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XX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纪检组统筹组织实施。重点事项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专门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确定;协助事项由机关各科室确定;临时事项依据上级安排确定;“两个责任”落实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局纪检组直接实施。二、监督检查对象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全体党员或公职人员三、监督检查内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任务的落实
2、情况。重点检(抽)查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2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工作情况。3纪律建设和审查情况。重点检查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执行,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和审查的情况。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履职、分工负责、不断提高行政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的情况。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依据上级或本级决策部署进行,保证政令畅通。四、监督检查方式每月一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一次综合检查;暗访工作随时进行。五、问题处置每季度综合检查时对各类责任主体打分,并按累计得分除以检查次数计算年终考核成绩。2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下达行政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已经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下达行政监察决定书或纪律检查决定书,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纪律追究或行政问责。3每季度向市局党组提交一次监督检查情况专报。若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