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宾市城市道路及建筑景观风貌整治 提升设计导则目录 一、总则 (一)背景 ——————————————————4 (二)编制目的 ————————————————4 (三)适用范围 ————————————————4 (四)规划设计应坚持的原则 ——————————4 二、综合整治提升内容要求 (一)墙面整治 ————————————————5 1、建筑风格 —————————————————5 2、建筑立面 —————————————————5 3、建筑屋顶 —————————————————10 4、建筑店招 —————————————————11 5、建筑围
2、墙 —————————————————12 6、建筑附属设施 ———————————————13 (二)路面整治————————————————13 1、道路断面 —————————————————13 2、道路路面 —————————————————14 3、交叉口 ——————————————————14 4、排水设施(井盖) —————————————15 5、桥梁(大桥、立交桥、天桥、地下通道) ———15 6、交通标识及隔离设施 ————————————15 7、公交港湾 —————————————————16 (三)街面整治————————————
3、————16 1、人行道划分————————————————16 2、人行道铺装————————————————17 3、综合管线—————————————————19 4、信息设施(通讯、邮政报刊、交通指示)———19 5、卫生设施(垃圾箱、移动公厕)———————19 6、休闲设施(座椅、健身等)—————————20 7、交通服务设施(公交、出租、摩托等)————20 (四)绿化整治 ———————————————20 1、人行道绿化(行道树)———————————20 2、分车隔离带绿化——————————————21 3、路侧小绿化———————————————
4、—22 4、桥梁绿化(大桥、立交桥、天桥、地下通道)—23 5、公园、广场绿化——————————————26 6、滨水绿化—————————————————27 7、绿道等慢行系统——————————————28 8、其他绿化—————————————————29 9、绿化中的配套设施—————————————30 (五)美化整治 ———————————————33 1、广告整治—————————————————33 2、城市标识整治———————————————33 (六)亮化整治 ———————————————34 1、路灯———————————————————34
5、 2、重要节点亮化———————————————34 3、城市雕塑亮化———————————————35 4、建筑亮化—————————————————35 5、园林景观亮化———————————————36 一、总则 (一)背景 为规范城市道路建筑景观提升改造规划,提升城市环境品味,充分展现宜宾的城市形象和深厚独特的城市文化,按照“三面、三化”( 墙面、路面、街面,绿化、美化、亮化)的整体指导思想要求,对我市主要城市道路及建筑景观风貌进行提升整治。 (二)编制目的 对我市城市道路、建筑景观提升改造提
6、供技术指导。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道路交通整治、街面景观整治、城市家具整治、园林绿化整治、照明亮化整治、公共标识整治、广告整治等综合提升整治,其他区县可参照执行。 (四)规划设计应坚持的原则 1、整体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原则 将宜宾市主城区作为一个整体对象考虑,按照系统性的立面改造与环境整治方法,对城市景观空间构成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将城市自然景色、历史文物有机联系在一起,把街道景观空间道路与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景观整体做出一体化的设计,以整体观念有序组织创造城市景观序列。同时因地制宜,充分展现历史风貌、现代文明、城市特色等多样化的城市历史记忆。
7、 2、人性化原则 从人的角度出发,适应人的各种生理和心理需求,进行人性化改造。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通过优化城市生活环境,体现城市文化,促进人际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提倡公共参与整治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充分展示城市的整体形象与个性,体现人性化。 3、可持续性发展原则 保持现存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整治改善不良城市环境。将生态、环保、节能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保护不可再生资源,节水、节能,节材,提高物质的循环使用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 4、尊重历史原则 保护和利用历史性景观,对承载着宜宾城市历史演变、自然地理风貌、文化传统、居民心理行为特
8、征及价值取向的历史性景观环境及建筑,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突出城市历史风貌,融入当代城市生活的新功能,形成新的城市街道景观和城市风貌。 5、安全规范性原则 整治提升以保证安全作为基本原则,除符合本技术导则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6、可操作性原则 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公众参与;责任落实到人,保障设计与审查;投资节约,有效使用资金;明确工期,保障完成。 二、综合整治提升内容要求 按照“三面、三化”总体指导思想要求,主要的整治内容包括墙面整治、路面整治、街面整治、绿化整治、美化整治、亮化整治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墙面整治 1、建筑风格 按
9、照“三面、三化”的总体指导思想, 历史风貌建筑区内的既有建筑改造,应按文物部门和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区域内既有建筑在建筑综合整治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同时采用轻质、安全、绿色、节能新材料。 2、建筑立面 (1)建筑外墙—清洗与更换 对于建筑风貌及质量较好的建筑进行立面清洗;对于老旧建筑立面更换外墙材料,外墙材料颜色与整体风格相协调。 (2)建筑构架 ①网状构架 较复杂的异形外墙、平直单调外墙可采用增加网状构架进行立面美化。构架应与建筑整体风格一致,在保证安全性、经济性前提下,尽量采用新材料。 ②装饰板 大面积平直单调外墙可采用增加高品质装饰板予以遮挡、分
10、割,进行立面美化。装饰板上不宜使用大面积亮彩纯色。 (3)空调机位 ①统一 建筑外挂空调机应统一放置。可结合建筑外墙装饰统一安置空调机构架(含底商空调),但应充分考虑立面的韵律感,注重秩序与统一。外露管线应结合装饰网罩隐蔽设置,冷凝水一并接入排水管道,排水管线安装要横平竖直。 ②隐藏 由于风格要求不宜过于突出的空调机位应隐藏(含底商空调)。可通过设计假阳台、构架(底商空调亦可隐藏于店招内)等方式隐藏空调机位。 (4)建筑阳台 ①封闭 对外露悬挑阳台可采用玻璃幕墙、铝塑板等形式进行封闭处理,注意材料、色彩、风格与建筑主体的协调统一。 ②绿化 对
11、不封闭处理的开敞阳台应增加绿化。宜种植垂挂、攀沿类植物,亦可选用花期长,色彩鲜艳丰富植物。同时,须确保安全,避免高空坠物。 ③隐形防盗栏 建筑阳台及窗户上景观效果较差的防盗栏应予以拆除,确需安装防盗栏的宜做隐形防盗栏。 (5)遮阳(雨)篷 主要道路两侧重要建筑入口遮阳(雨)篷应作重点处理,宽度不应超过道路红线,材质方面建议采用防锈、防老化材料,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同时,设计应美观大方;建筑物上外露的管、线、架等应隐蔽规范整齐。 临街建筑物凌乱设置遮阳(雨)篷应拆除,如有必要宜统一设计,并按统一要求设置、统一定制,色彩应与主体协调,不得在其上刷写文字,并应定期清洗,遮阳罩伸出
12、部分离地高度必须不少于2.4米,其材料要高档新颖,式样要一致,外型要美观大方,色彩要与建筑主体协调。 (6)建筑门窗 ①统一颜色 根据建筑主色调要求统一玻璃、窗框色彩,强调与建筑立面色彩的协调一致。 ②增加百叶 建筑开敞走廊以及带形条窗可考虑添加铝塑板、百叶等形式丰富立面效果。 ③改变分隔 风貌较差的带形长窗可根据建筑风格改变外立面形式,增加竖向分隔,优化建筑立面。 3、建筑屋顶 (1)平改坡效果示意 多层与低层建筑可采用坡屋顶,增加街道立面景观层次,突出地域特色。 (2)屋顶墙面绿化 多层及低层公共建筑屋顶、大面积墙面、
13、退台建筑鼓励采用屋顶绿化、墙面绿化等方式优化美化建筑屋顶、点缀单一、平板墙面。 4、建筑店招 店招店牌应做到“一店一招”,结合建筑立面统一设计,且沿街建筑的店招店牌宜成排、整齐对位;重点、重要、一般区域店招店牌均应改造整治,且须确保结构安全,不应采用易老化、易褪色、易碎、易燃、易爆的材料。 (1)底商住宅——统一店招 底商立面宜采用档次较高、有质感的材料,精致美化街道立面并统一店招。底商空调可隐藏于店招内。住宅立面严禁张贴店招。 (2)无底商住宅——拆除店招 无底商住宅立面严禁张贴店招。 5、建筑围墙 (1)拆除 商业办公建筑围墙原则拆除。将院落空间
14、拓展到街道空间,整合绿化资源,增加街道空间开敞度。 (2)通透 普通居住、办公等区域严禁封闭围合,应采用通透围墙,强化绿化空间渗透,提高街道空间开敞度。 (3)绿篱 对于有拆除难度或有保密需求的围墙可采取绿篱方式,减弱墙面单调性,柔化街道景观界面。 (4)文化性 靠近历史文化街区的围墙可采取浮雕或者插画,增强场所文化氛围。 6、建筑附属设施 建筑外立面附属设施除以上提到的部分外,其他附属设施设置均不得超过建筑外维护结构外延60厘米,材质方面建议采用防锈、防老化材料,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同时,设计应美观大方。 (二)路面整治 1、道路断面 依据规划和道
15、路交通现状需求保持或重新调整道路断面各组成要素尺寸,使各种交通通畅性相对平衡。存在以下一种或几种改造形式: (1)按规划红线新建; (2)展宽受限断面,增加机动车道数; (3)调整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宽度; (4)保持原道路断面不变,增加道路绿化; 断面不变增加道路绿化 (5)设计道路横坡,保证道路横坡一致,保证与建筑标高的顺接; 整治前后对比图 (6)公交站台港湾化设计,保证车道通行能力; 2、道路路面 (1)道路为改扩建工程或整条道路需路面修复,其面层沥青混凝土材料应采用橡胶改性沥青,骨料为玄武岩石料;车道内的检查井井盖须做成可调式防沉降井盖。 (2)道路路
16、面局部修复,其沥青混凝土材料需与原道路材质一致。 (3)路面结构层不得侵入绿化带或绿化树池范围。 3、交叉口 (1)根据现状交通情况,对交叉口合理渠化,增加进出口车道数或对进口车道交通功能进行调整; (2)改扩建工程或整条道路路面修复时设计单位须提供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 (3)道路交叉口位置处,市政工程土建部分工程范围线需向相交道路延伸30m以上(改造道路红线边向相交道路延伸)。 4、排水设施(井盖) (1)道路排水仍为雨水、污水合管排放的排水管道原则上进行改造,实现雨、污水分流。 (2)出现淹积水的道路路段必须进行排水改造。 (3)雨水口箅框及箅子如有损坏或缺失必须予以修复
17、并应保持同一条道路雨水口形式一致。 (4)检查井盖承载能力应满足所处位置交通荷载需求。 (5)道路在改造中应尽量实现路面雨水资源化利用。 5、桥梁(大桥、立交桥、天桥、地下通道) (1)桥面铺装材料损坏应采用橡胶改性沥青和玄武岩石料修复,并应与道路路面沥青用材一致。 (2)伸缩缝损坏视损坏程度进行修复或更换。 (3)损坏破旧的人行天桥栏杆应更换,立交桥防撞栏杆损坏用原材质,同规格材料进行更换。 (4)栏杆、墩柱及梁体应清洗美化,有条件时,应进行装饰处理。 (5)过桥外露管线应进行美化处理。 (6)对于立交桥、跨线桥、跨河桥等较重要桥梁除应满足功能照明外,还应增设景观照明。
18、 6、交通标识及隔离设施 (1)优化完善道路标志及指路系统,标志、标牌合杆设计;道路上的同类标志、标牌尺寸、颜色、线条应统一;字体、字号应一致;标识内容应简洁清晰与道路交通功能一致。应采用相关国家标准精简、规范、统一。 (2)经改造的路面必须重新设置交通标线;未改造路面标线不清晰则重新标新标线。 (3)完善优化主干路隔离设施,道路隔离设施外观样式应统一,其高度应根据规范及隔离栏的立体绿化需求确定。 (4)优化交通组织,渠化主要交叉路口,增设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5)交通信号采用数字化控制。 (6)有条件实施的绿化带内交通及路灯等杆件基础顶面必须低于绿化种植土顶面不小于
19、30厘米,种植土下部分金属设施须作防锈处理。 7、公交港湾 合理布局公交站台设置,对于现有路侧式公交站台如具备港湾式改建条件的,应改造为港湾式。站台长度应根据公交车路数计算确定;路中式及机非隔离绿化带上的公交站台高度为30cm,人行道上的公交站台高度与人行道高度一致;宽度不小于2m。 (三)街面整治 1、人行道 (1)主、次干道的人行道采用花岗石,局部地段考虑占道停车要求的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支路的人行道采用透水砖或彩色透水混凝土;路沿石采用花岗石作为基础。 (2)缺少盲道和无障碍设施的人行道必须增设完善;有以上设施但不顺畅的必须改善;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应与沿街建筑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20、 (3)人行道上各类管线检查井盖应采用人行道同材质铺装材料覆盖,并有清晰标识(建议覆盖盖板统一工厂化制作)。 (4)人行道道路红线以外不允许出现土地裸露现象,必须或绿化覆盖、或人行道同材质铺装覆盖。 (5)人行道上的电力、电信箱柜必须移至附近街巷,或移至道路红线外绿化带内,并作绿化、美化隐蔽处理。 (6)人行道上原则上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阻碍行人通行。 (7)人行道树池(坛)应根据人行道宽度确定,当宽度≥4m时,采用连体树池(坛),池内宽度不小于1.2m;当宽度<4m时,采用单株树池,并采用透空树池箅子覆盖或满植草花地被。 (8)人行道树池围边石应与人行道平齐,人行道连体树坛用天
21、然石材或其它砌体(天然石材贴面)围砌,绿化种植土边缘顶面应低于树池(坛)围边石不小于5cm。 2、人行道铺装 (1)人行道铺装平整度标准 人行道铺装应保证相对平整,不应有局部凸起,整体平整度偏差要小、井盖等设施与人行道面层高差要小。 × √ 整体平整度不好,井盖与人行道面层高差大 。 整体平整度较好,四边与道板砖保证了精确的平整度。 (2)人行道铺装色彩标准 人行道板铺装应颜色均匀,检查井盖需采用相应色彩的铺装贴面形式。 × √ 管线井盖与人行道道板砖由于材料不一致导致色差严重。 井盖与人行道铺装融为一体 (3)人行道铺装切割标准 人行道铺装应
22、尽量减少碎砖出现,两种材质交界处,如遇到需要切割的铺装材料,特别是检查井处等,则需要保证切割规整。 × √ 管线井周舒布洛克砖切割规整。 管线井周舒布洛克砖切割规整。 管线井周仿花岗岩道板切割不规整,收边做工粗糙 仿花岗岩道板切割规整 端部缘头没有用整材切割 端部收边整材切割,且缝隙相对 (4)人行道缝宽标准 料石铺砌后纵缝、横缝要直顺,偏差要小,缝宽要小。 × √ 纵缝直顺度偏差大,且勾缝不到位,多余的砂未扫除 横缝过宽(图中宽度已达到7.5mm) 纵缝、横缝直顺度偏差小,缝宽小 3、综合管线 (1)应征询各管线部
23、门的建设意见,结合道路整治,管线改造及完善与道路整治同步实施,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2)主要道路交叉口改造时应预埋过街管线通道。 (3)各种架空管线必须全部入地敷设,架空管线入地不应敷设于机动车道下。 (4)各种管线原则上不得从绿化带或绿化树池下通过,受条件限制的必须从绿化带和绿化树池下通过的埋深必须大于1.5m。 (5)道路上原有煤气、自来水管更新改造,必须与道路改造同步进行。 4、信息设施(通讯、邮政报刊、交通指示) 人行道上的报刊亭、宣传设施、广告箱、IC卡电话亭不得随意设置,必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满足条件的原有设施应进行更新。 5、卫生设施(垃圾箱、移动公厕) 人行
24、道上的垃圾箱放置点应统筹规划,坚持服务范围合理化原则。 6、休闲设施(座椅、健身等) 商业区附近较宽的人行道和交叉口可适当设置座椅,座椅的外观设计应与该路段的整体建筑相协调;城市广场和街头绿地可设置城市小品,小品外形设计应注重样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当地文化文脉相结合。 7、交通服务设施(公交、出租、摩托等) 公交车站站台设施应完善,站台应设置座椅;站台形式应统一、规范,与车站本身设置无关的附着物必须清理;站牌内容应清晰、明白并及时更新;港湾式公交站台立缘石不能做成折角,要作弧形处理;站台必须设置无障碍通道,人行道适当位置应合理设置标识系统。 (四)绿化整治 1、人行道绿化(行道树
25、 (1)行道树 ① 应对现有行道树定期进行全面修剪、疏剪,使枝下高保持一定的高度,并保留足够的冠幅,提高其下部空间的通透性;对倾斜的行道树进行扶正。 ②对过于密集的行道树应适当移植,以提高成活率。 ③对缺株、死亡的行道树应按道路现有栽种树种、规格进行补植。 ④若需更换现有行道树,则宜选用冠大荫浓、兼具观花或观叶的树种。 (2)树池及树池篦 ①人流稀少的道路上的行道树树池宜采取种植灌木或地被的形式进行绿化。 ②人流密集的道路上裸露的树池应加设树池篦。 ③树池篦样式应统一规范,且应选用不易丢失且与人行道铺装相协调的材料。 ④ 重点及重要区域的树池篦宜选用以树脂为基体的复合材料
26、或钢格板,一般区域的树池篦材料选用混凝土预制块即可。 2、分车隔离带绿化 (1) 对现有分车绿带应进行整体梳理,做到树形规整、排列一致。 (2)中间分车绿带应在距离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1.2m范围内,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分车绿带底层建议配置密集灌木,上层建议配置常年枝叶茂密的乔木,其株距不应大于本身冠幅的5倍。 (3)分车绿带宽度大于1.5m时,建议采用乔木与小乔木或花灌木结合的方式营造植物群落景观;以单排栽植为主,一般选择主干分枝点在2m以上的乔木;小型乔木可双排栽植,株行距应控制在2.5m左右,以满足交通安全需要。 (4)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时,应以
27、灌木地被为主。 (5) 对不合上述的条件的分车绿带,应在符合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科学梳理,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并与邻近的建筑、道路、绿地等紧密联系。 (6)分车绿带的植物选择应突出“花化、彩化”,做到色彩明快、形式大方。 (7)绿带被人行道或道路出入口切断时,其端部绿化应采取通透式配置,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视距。 分车绿带示意图 3、路侧小绿化 (1)当路侧绿带两侧为商业和商住用地时,宜采用乔木及地被结合的方式,保持1-3m高度范围内的视线通透。 (2)当路侧绿带两侧为居民区或近期无法整治的不良景观区时,宜采用多层次立体复合式绿化林带的方式。 (3
28、当路侧绿带两侧为自然景观时,宜采用自然式配置绿化,在道路与水面、山体之间留出透景线。 (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适宜存活的植物,宜种植小乔木和灌木等。 (5) 当路侧绿地面积大于400m²、宽度大于8m时,宜将有条件的地段改造成街头小游园。\ (6)街旁绿地应考虑其在城市规划中所处的位置及周围环境条件,突出生态景观特色和风格,更多的采用园林植物营造主题景观,确保最终体现和谐一致的街景风貌。 路侧绿带示意图1——乔木地被结合 路侧绿带示意图2——多层次立体复合式绿化林带 路侧绿带示意图3——自然式配置 4、桥梁绿化(大桥、立交桥、天桥、地下通道)
29、 (1)两侧护栏绿化 ①护栏绿化的设置应与桥梁护栏的形式相协调,旧有桥梁护栏的外挂种植箱体应做到安全、牢固和美观。 ②护栏绿化的给水管和排水口应进行隐蔽设置,以保证美观。 ③绿化种植土应轻型、保水且富含养分。 ④绿化宜选择喜阳、耐旱、抗逆性强、长势强健的植物,如三角梅、常春藤、蔷薇和九里香等。 护栏绿化示意图 (2) 高架桥桥下绿化 ①桥下绿化不应妨碍城市交通组织,绿化种植区域的侧石和花池壁应满足道路设计规范中对道路侧石的要求。 ②绿化花池壁不应高于40cm,宜选用花岗岩材质。 ③绿化种植区域应破除硬质路面以利于透水。 高架桥下花池石示意图 ④绿化应
30、考虑季节、采光等条件,宜选用多种彩叶植物作为主材。 高架桥下绿化示意图 ⑤宜配套设置自动浇灌喷淋系统。 (3)高架桥桥体绿化 ①桥墩柱的垂直绿化应选用攀援植物,如爬墙虎、扶芳藤、常春藤等;可用塑料网等材料沿桥体、桥柱铺距离梁底2m以上高度的辅助网,以利于植物攀缘。 ② 桥台、引道外侧50cm的范围应设置绿化空间,并与引道挡墙绿化相连,以形成立体绿化效果。 (4)人行天桥绿化 ①有条件的人行天桥主跨两侧应设置连续的花槽。 ②天桥梯道靠车行道一侧应设置与主桥连续的花槽,在不影响行车功能的前提下,花槽可连通至地面。 ③梯道靠周边建筑的一侧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
31、虑,有条件时宜设置花槽。 ④花槽钢支撑架应采用热浸锌防腐处理,保证其与桥梁结构连接牢固可靠,并派人定期检查。 ⑤人行天桥扶梯落地端梁体的下部空间也宜设置成绿化空间,并尽量与扶梯绿化连续,以形成立体绿化效果。 ⑥人行天桥的喷淋、排水系统需另行设计。 5、公园、广场绿化 (1)公园绿化 ①公园绿化整治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48-92)的有关规定。 ②公园绿化应以人为本,满足其市民休闲的功能需求;因地制宜,顺应自然,地形塑造应就低挖池就高堆山;园内建筑、道路等也应顺地势布置。 ③绿化应落实规范化管理,保证园容卫生优良,各种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地开辟游人休憩健身活动空间。
32、 ④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运用不同植物的不同特征营造多样化的景观效果。 ⑤在公园重要节点处建议适当增加花色艳丽的草本花卉种植,以提高公园的观赏性。 (2) 广场绿化 ①应完善城市广场内部交通,巧妙地竖向组织,梳理广场与道路、居民区的交通联系,方便居民的通行娱乐活动。 ②根据城市广场现有情况,建议增设廊架、景观亭、座椅等园林小品。 ③有条件的主广场建议增设水景、标识性雕塑构筑物等,以提升城市形象。 ④广场上的服务设施应根据广场的面积和人流量等情况,定期进行设施的添加与修正。所有服务设施应统一设计,力求在色彩和形式上与广场的整体风格相协调。 ⑤广场地面与周边相邻道路应做到铺装完好、协
33、调统一。 ⑥广场标识标志系统应整洁完好,做到排水流畅,各种卫生设施布置合理有效。 ⑦广场栏杆、护栏等安全设施及照明设施应配置到位并可正常使用。 ⑧广场植被应简洁大气,层次鲜明,所选用植物应端正优美,以具有显著的观花、观叶效果及季节变化效果的植物种类为佳。 6、滨水绿化 (1)滨水绿地的绿化应反映滨水特征,并注意与地域整体风貌相协调;还应根据城市内河整治综合规划,与其它绿化建设有机结合,突出绿廊布局,以形成全市完整的绿化网络体系。 (2) 长江、岷江、金沙江沿岸应建设生态型驳岸,驳岸以上应按照滨水带状公园绿地要求建设,结合设置绿道,各项设施还应满足水利安全的要求。 (3)其他内河滨
34、水绿地应做到驳岸稳固、步道连贯,体现亲水性,不同河道宜有不同的植物特色和景观风貌。 (4)滨水绿地的植物选材应在保证河道航运、引排水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河流的生态修复、水质净化、水土保持及环境美化功能的需要,同时确保亲水活动的安全。 (5)坚持保护和新建相结合,并尽可能将河道自然地貌和植被融入到整个滨水绿地建设中。 (6)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直立防汛墙可选择合适的攀缘植物或柔枝植物进行墙面垂直绿化,以软化硬质墙体,增强绿视效果;为避免垂直绿化过于单调,应尽可能丰富植物种类和配置方式。 7、绿道等慢行系统 (1)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可根据现状情况择其一进
35、行建设。 (2)同时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时,建议将人行和自行车通道安全分离,如受场地限制无法有效分离时,则应采用不同色彩、标高或其它隔离措施进行提示。 (3)慢行系统建设应做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友好、生态安全,避免大填大挖,且不应经过有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不良地段。 (4)路面铺装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应采用环保生态、渗水性强的当地自然材料,并应保持风格协调;历史文化型绿道步行通道宜采用暖灰色透水砖铺设;其他类型绿道的步行通道宜采用砖红色透水砖铺设;自行车通道宜采用红色沥青路面铺设;其它类型的绿道可通过所依托的园路加喷绿道LOGO标识。
36、 步行道及自行车道示意图 (5)步行道 ①步行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应小于2m,与城市道路结合时不应小于3m;步行道铺装应满足强度要求,材料采用自然环保材料;步行道横坡度不得超过4%,纵坡度不得超过12%;若纵坡坡度大于8%时,则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②步行道还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并按照《城市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满足无障碍出行的要求。 (6)自行车道 ①单向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应小于1.5m,单向双车道不应小于2.5m,双向行驶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3.5m。 ②自行车道横坡度不应超过4%,纵坡度宜小于2.5%,但最大不应超过8%
37、大于或等于2.5%时,车道限制坡长不超过300m;大于或等于3%时,车道限制坡长不超过200m;大于或等于3.5%时,车道限制坡长不超过150m。 (7)综合慢行道 综合慢行道宽度应满足人与自行车混行的要求,宽度不小于4m。 8、其他绿化 (1)垂直绿化 ① 在保证其安全性前提下,沿街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 ②道路两侧挡土墙和围墙应该采用垂直绿化进行遮挡。 ③攀缘植物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以及影响观瞻部分,上架藤本植物建议剪除架下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④垂直绿化依附的建筑及围栏等应维护完好,无破损。 垂直绿化示意图 (2)屋顶绿化 ① 大型公共建筑应提倡实施屋
38、顶绿化,其他各类建筑有条件的可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应做专业设计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屋顶绿化示意图 (3)生态停车场 ①应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加强停车场绿化,强调停车场地表的透水性,将停车空间与园林绿化空间有机结合。 ②应提倡林荫停车场,植被建议选用冠大荫浓的乔木,如大叶榕、香樟等。 生态停车场绿化示意图 9、绿化中的配套设施 (1)管理设施 ①管理设施包括管理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应结合一级驿站设置。 ②管理中心应内设行政管理部、治安管理点、防火救灾指挥部、医疗急救指挥部、环卫保洁指挥部等管理建筑及设施。 ③游客服务中心应配备游客接待厅
39、公共休息室、广播处、信息咨询处、导游服务点、地图及旅游宣传册领取点、饮水点、吸烟点、电话亭,可设置宽带接入及上网服务点、金融邮电服务点、电子信息显示设施等内容。 (2)商业服务设施 ①商业服务设施应结合驿站设置,主要包括售卖点、自行车租赁点、饮食点等。 ②售卖点应结合游客服务中心,设置在较为明显的位置。 ③自行车租赁点应结合交通停靠点、游客服务中心、休憩点等设施统筹布置,提供自行车租赁、停车等服务,实现绿道与城市交通的无缝衔接。 ④饮食点建议设置在一级驿站,其规模应与游人容量相适应。 (3)游憩与健身设施 ①游憩与健身设施包括文体活动场地、休憩点等,可结合驿站和沿线景点设置。
40、 ②文体活动场地与安静休憩区、游人密集区和慢行系统之间,应用园林植物或自然地形等构成隔离地带,成人及儿童活动场内的构筑物及康体游乐设施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③休憩点应设置休息亭、长椅、石凳等设施,慢行系统两侧的休憩点应采用港湾式布局,椅凳设置间隔不应大于100m。 (4)科普教育设施 ①科普教育设施包括科普宣教设施、解说设施、展示设施等,应设置在驿站、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野生动物观测点、天文气象观测点、历史文化遗址遗迹等需要解说、展示的区域。 ②科普宣教设施应包括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手册、视频等,用于对游客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③解说设施应包括解说
41、牌、全景解说图、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幕等,用于游客对于历史文化、景区景点、重要观测点等的进一步理解。 ④展示设施应包括展示厅、展示演出等,用于对景区景点、区域性的地质地貌、景观环境、建筑规划、民俗节庆等专项内容进行集中展示。 (6)安全保障设施 ①安全保障设施包括治安点、医疗急救点、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应结合驿站设置。 ②治安点应根据驿站等级,按实际需求设置公安派出所、警务站、保卫站、保安岗亭、流动治安执勤点、紧急求助站、电子眼、应急呼叫系统、安全报警电话等治安保障设施,并配备医疗急救点。 ③医疗急救点应根据驿站等级,结合周边现有医院、医疗急救点等医疗服务设施灵活设置,提供医疗
42、救护药箱、医药用品销售等服务(如便利店医药用品货架、自动售货机内销售)。 ④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栏、安全岛、减速带等,凡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1.0m处,均应设护拦设施,其高度不应小于105cm;高差较大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高于120cm;护拦设施必须坚固耐久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kN/m计算;无障碍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规定。 ⑤消防设施应根据服务区类型和等级,按实际需求设置,绿道的防火应与城镇消防系统衔接。 (5)环境卫生设施 ①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厕、垃圾箱、污水收集设施等,除结
43、合驿站设置外,应沿线根据需要设置。 ②城市绿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流动厕所,公厕间隔应不大于3km。 ③垃圾箱应沿线设置,间隔宽度不应大于100m,并设垃圾分类指示标志。 ④绿道的公厕污水,应直接纳入下游设有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污水管道系统或合流管道系统。 (6) 标识系统 ①标识系统包括引导标识、解说标识、指示标识、命名标识、警示标识五大类,通过信息墙、信息条、信息块三种形式表达。 ②标识系统的LOGO、颜色、尺寸等强制性内容需要统一;各地可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本土特色进行设置;信息墙、信息条以及信息块功能重合时可考虑综合设置,也可选其一设置。 (五)美化整治 1
44、广告整治 (1)立柱广告 主要布置在城市重要交通出入口、片区出入口、城市重要节点等,原则上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再设置大型立柱广告,在三江六岸景观效果好的地方不设置广告;在主要通道和商业区可设置广告,但应对广告的规格、样式应统一,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全部采用LED电子屏广告。 具体实施依据《宜宾市中心城区大型立柱户外广告布点规划》。 (2)建筑广告 为了规范城市广告,统一管理,除商业区内商业建筑以外的所有建筑一律不得设置建筑附着广告。 为了统一规划,商业建筑附着广告在建筑方案审查中确定。 2、城市标识整治 (1)旅游 标示系统的LOGO、颜色、尺寸等强制性内容需要统一;可
45、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本土特色进行设置。 (2)出行 统一、规范、简洁; 有利于防盗、便于维护管理以及美观实用,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对不同种类、大小的设施采用不同规格、颜色的标识牌予以区别; 要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相适应。 (六)亮化整治 1、路灯 (1)城市道路功能照明。 快速路、主干路:灯杆间距30米,灯杆距路缘1米,灯杆高度8-12米。 次干路。灯杆间距20米,灯杆距路缘1米,灯杆高度7-12米。 支路。灯杆间距15米,灯杆距路缘0.5米,灯杆高度4-6米,可配合庭院灯。 (2)城市路灯造型。 在保证照明功能的前提下,要求路灯造型优美、
46、色彩明快、科学布灯。灯具造型要简洁大方,与邻近建筑、树目相适宜;同一类型的路灯高度、造型、尺度和布置要统一、连续。 (3)城市主要出入口照明。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路灯设计应体现特色,成为标志性城市设施。不得影响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 2、重要节点亮化 (1)交通管制信号装置周围10m以内及其背景空间内,不得采用闪烁方式及辐射红、黄、绿三色光源照明。 (2)城市景观亮化设施应当按照景观规划和技术规定进行规范,体现特点以及历史风貌、文化内涵,充分考虑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因素,与城市环境空间协调一致,做到亮丽、新颖、节能及环保,且不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3)城市主要街道及繁华地区、重点
47、部位的夜景照明系统,应按平日、一般节日、重大节日组织控制。 3、城市雕塑亮化 (1)保持雕塑与其背景在光影和明暗对比上的合理关系,根据雕塑的形式、主题、体量等决定两者的亮度比例。 (2)主体、基座、附属设施、环境因素统一来考虑其照明设计方案。 (3)注意隐藏照明器具并防止眩光。 4、建筑亮化 (1)历史建筑照明 利用不同的灯光手法, 通过照明亮度、光线性质(直射光、漫射光等)、照明光色、正面照亮或背光剪影等方面的差别,体现历史建筑的形体感和层次纵深感。 (2)高层建筑照明 高层现代建筑应采用三层布光的照明方法。 顶部亮化:建筑屋顶用投光灯或串灯照明呈现建筑的天
48、际轮廓线。 主体泛光:建筑主体用各具特色的墙面泛光形成中景。 裙房透光:建筑裙房以高照度的内透光或重点灯光,强调建筑入口和视野内的近距景观。 (3)轮廓线亮化 轮廊线亮化:对于历史建筑,可在屋脊和檐口敷设线光源勾勒轮廓线,强调历史建筑丰富多变的建筑轮廓。 5、园林景观亮化 (1)植物照明以突出乔木冠形和草地绿化为主,慎选用彩色光,绿化以绿色为主。 (2)主要景观河道、湖泊及沿岸地带。照明突出安全性,突出水际线照明,通过水际线照明形成夜间景观照明基座。通过灯光照明营造夜间景观气氛,从而形成滨河夜间景观照明序列。灯具做到见光不见灯,避免对白天景观环境的破坏或造成眩光。 二0一三年十月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