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教育中如何贯彻“寓教于乐”
目前我国的家庭教育,有两种典型应引起注意,一种典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望子成龙”型教育,表现为重视分数,“学习至上,成绩至上”,请家教、买《参考》、参加作文班、书法班、英语班、美术班、音乐班,家庭只施以“教”,而淡忘“乐”。另一种典型则是“顺其自然”型教育,家庭任孩子“乐”,而淡忘施以“教”,走向了放任自流的极端。我们必须认真解决以上两个问题,处于主导作用的家长既要树立极强的责任心,又要研究方法论。树立责任心,就是要做到工作再忙,也要把家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用心实施。研究方法论,就是要做到不把教育简单化,苦役化,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第
2、一,家长要努力成为孩子的榜样。
家庭教育的特点是潜移默化,言传身教。“生活即教育”⑧,由于孩子的可塑性大,模仿性强,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以身示范,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对孩子施加影响。孩子在家庭中所学到的一切,包括说话的语调、动作、走路姿态、性格和品德等都会打上父母的烙印。所以在家庭中贯彻“寓教于乐”,家长首先要有乐观生活态度,乐观的学习品质,正确的道德价值观,以此影响下一代。
第二,要学会赏识自己的孩子
信任产生和谐,赏识令人愉快。父母要了解孩子的年龄特征和个性特征,要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孩子,对他给予充分的信任、鼓励、支持和关爱。父母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对于其表现出的良好行为
3、给予肯定和表扬,会使孩子感到高兴,以后自然愿意再重复这种良好行为,这种做法称之为正强化,教育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第三、要充分尊重孩子的生命体验。
被尊重也会让人产生愉悦的心情。有些父母从未意识到孩子也是有自尊心的,一味求全责备或轻视孩子的点滴进步,在不经意中就伤害了孩子。自尊心是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心理因素,尊重孩子不仅能促进其自信心、自尊心的发展,而且能促进其创新精神与自我行为控制。自尊心受到损害的孩子,在发展中必然会产生心理障碍,如自卑感和对抗心理等。因此,父母必须时刻注意尊重孩子,保护并培养其自尊心。在生活中,注重孩子的点滴进步,及时肯定和鼓励。对于孩子不及他人之处,不责备,不讽刺
4、可用其他长处来激励孩子。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尤其是13至16岁的青春期,这时的孩子具有极强的自立意识与逆反心态,表现为情绪不定,“不听话”。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沟通与引导,更要研究“寓教于乐”法则,更要尊重孩子的生命体验,决不能用暴力“征服”孩子。
第四,引导孩子正确接触媒介。
在数字娱乐中实施教育不失为一个好途径。信息时代,孩子接触各种媒介不可避免,堵不如导。各种媒介从不同角度不断地反映着当今社会的现实,问题既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儿童特别是幼儿缺乏理性的辨别是非能力,但有着比成人敏锐的感受能力。他们对身边发生的亲切的、可怕的事物,敏感性强,而这种敏感性正是培养理性辨别能力的良好基础,作为长应利用这一特点帮助孩子在这种感受能力的基础上,发展对社会生活的辨别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过滤不良信息,优化孩子的心灵。如果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能抓住具体的事件,帮助孩子认识辨别社会中发生的是是非非,让他们具体地感受到真善美的光明的一面,也体会到假丑恶的卑劣的一面,可以帮助孩子增强扬善除邪的正义感,从而抵制丑陋阴暗面对孩子心灵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