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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脊髓灰质炎临床诊疗指南》 附件.doc

1、附件1 卫生部《脊髓灰质炎临床诊疗指南》 【概述】 脊髓灰质炎( poliomyelitiS)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通过粪便和咽部分泌物传播。感染后绝大多数为隐性感染。部分病人可出现发热、上呼吸道感染、肢体疼痛、头痛或无菌性脑膜炎,少数出现肢体瘫痪。严重者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本病多发生于小儿,故又称为“小儿麻痹症”。自采取疫苗预防本病以来,发病率显著下降。 【临床表现】 潜伏期为5~35天,一般为9~12天。 根据临床表现,可分为无症状型、顿挫型、无瘫痪型及瘫痪型。 (一)无症状型(即隐性感染) 最为常见,占

2、全部感染者的90%~95%。感染后不显现症状,但血清中可检出特异性抗体,从咽部和粪便中可分离出病毒。 (二)顿挫型 约占全部感染者的4%~8%。表现为发热、疲乏、头痛、嗜睡、咽痛、恶心、呕吐、便秘等,无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症状。本型临床表现缺乏特异性,可有下列三种临床表现: 1.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有不同程度的发热,可有感冒症状,咽部不适,咽部淋巴组织充血、水肿。 2.消化道症状 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或便秘,腹部不适,可有中度发热。 3.流感样症状 有发热及类似流感的症状。上述症状持续约1~3天,即行恢复。 (三)无瘫痪型

3、 临床上具有前驱期症状、脑膜刺激征和脑脊液改变。前驱期症状与顿挫型临床表现相似,数天后出现脑膜刺激征。患者可呈现头痛、颈痛、背痛、呕吐、颈部和背部强直,克氏( Kernig)和布氏( Brudzinski)征阳性。三脚架征(患者在床上起坐时两臂向后伸直支撑身体)和Hoyne征(患者在仰卧位时,将其肩部抬高可见头向后倾)亦可呈阳性,但无神经和肌肉功能的改变。脑脊液检查符合无菌性脑膜炎的改变。患者一般在3~5天内退热,但脑膜刺激征可持续2周。 (四)瘫痪型 约占全部感染病例的1%~2%。患者具有无瘫痪型的临床表现,且病损累及脊髓前角灰质、脑或脑神经。按病变部分可分为脊髓型、脑

4、干型和脑炎型三型,以脊髓型最为常见。本型分为以下5期: 1.前驱期 本期临床症状与顿挫型相似,在儿童中以上呼吸道感染表现为主,在成人则为全身肌肉、骨骼酸痛及皮肤感觉过敏。经1~2天发热期,再经4~7天无热期,然后再度发热,进入瘫痪前期。双相热型主要见于儿童中的10%~30%病例。大多数病例,包括成年病例皆缺乏前驱期而进入瘫痪前期。 2.瘫痪前期 本期表现为发热、头痛、呕吐和肌肉疼痛、痉挛。体温常不很高,头痛波及颈部和背部,并可放射到两大腿。由于肌肉疼痛使运动受限制,加之肌肉痉挛,造成瘫痪错觉。偶有皮肤感觉异常、过敏。检查三角架征和Hoyne征以及Lasegue征(膝关节

5、伸直时,屈曲髋关节引起疼痛)亦常阳性。约半数患者颈部强 直和克氏征阳性。患者可有短暂的意识丧失和嗜睡。可有腹痛、便秘、鼓肠和尿潴留。本期一般持续3~4天,偶可短至36小时或长至14天。极少数病例无本期表现而直接进入瘫痪期。 3.瘫痪期 多在发热和肌痛处于高峰时,突然发生瘫痪,或从轻瘫开始,逐渐加重,与此同时脑膜刺激征逐渐消退。瘫痪呈不对称性,可累及任何一组肌群。因病毒侵犯的部位不同,临床上瘫痪可分为以下类型: (1)脊髓型:本型最多见,脊髓的颈、胸、腰椎部位均可受侵犯,前角运动神经受损引起相应的肌肉瘫痪。瘫痪多不对称,常见的为四肢瘫痪,尤以下肢瘫痪多见,多数为单

6、肢瘫痪,其次为双肢,三肢及四肢同时瘫痪者少见。特点为下运动神经元性瘫痪,呈弛缓性,肌张力减退,腱反射减弱或消失。患者有肌肉疼痛及感觉过敏,但检查感觉并不消失。任何肌肉及肌群均可发生瘫痪,颈背肌瘫痪时患者不能抬头、起坐及翻身,呼吸肌(膈肌及肋间肌)瘫痪时,可出现呼吸运动障碍、呼吸浅促、咳嗽无力、发音障碍及胸廓扩张受限,严重者可缺氧甚至呼吸衰竭。膀胱肌瘫痪时,发生尿潴留或尿失禁,肠肌和腹肌瘫痪时,可出现顽固性便秘,腹肌瘫痪时可见腹壁局部突出和腹壁反射消失。 在瘫痪的第5~6天,随着体温的逐渐消退,瘫痪即停止发展,但约有10%的病例,退热后瘫痪仍继续进展约1周。 (2)脑干型:病

7、变主要在延髓及脑桥。主要表现为: 1)脑神经瘫痪:第10和第7对脑神经损害常见,但其他脑神经如第9、11、12、3、4、6对等也可受累。脑神经瘫痪多为单侧性,第1 0对脑神经瘫痪时出现鼻音,流质饮食由鼻反流,口咽分泌物和饮食积聚咽头,呼吸困难、发音困难等。第7对脑神经受损时出现面瘫。第9对脑神经瘫痪时吞咽困难、进食呛咳。第11对脑神经瘫痪时,除吞咽困难外,尚有抬肩无力、肩下垂、头向前后倾倒等表现。第12对脑神经被侵时,亦可发生吞咽困难,此外,尚有舌外伸偏向患侧,以及咀嚼、发音等障碍。第3和6对脑神经受累时,可引起眼肌瘫痪、眼睑下垂等。 2)呼吸中枢损害:当延髓腹外侧网状组织

8、受损时,可出现中枢性呼吸障碍,如呼吸浅弱而不规则、双吸气、呼吸间歇加长、呼吸变慢、呼吸暂停等。严重者出现呼吸衰竭。 3)血管运动中枢损害:当延髓内侧网状组织受损时,可出现脉细弱不规则、心律失常、血压下降、四肢厥冷、发绀等循环衰竭表现。 (3)混合型:兼有脊髓型和脑干型瘫痪的表现,可出现肢体瘫痪、脑神经瘫痪、呼吸中枢损害、血管运动中枢损害等各种不同组合的临床症状。 (4)脑炎型:患者可单纯表现为脑炎,也可与脑千型或脊髓型同时存在。弥漫性脑炎表现为意识障碍、过高热、谵妄、震颤、惊厥、昏迷、强直性瘫痪等。局灶性脑炎表现为大脑定位症状,恢复期可出现阅读不能症、阵挛或癫痫样

9、大发作等。 4.恢复期 急性期后1—2周瘫痪肢体逐渐恢复,肌力也逐步加强。恢复从肢体远端开始,如下肢常以趾为起点,继达胫部和股部。腱反射随自主运动的恢复而渐趋正常。病肢在头3—6个月内恢复较快,此后则进步减慢。轻症者经1~3个月即明显恢复,重症者常需6—1 8个月甚或更久的时间才能恢复。 5.后遗症期 某些肌群由于神经损伤过甚而致功能难以恢复,出现持久性瘫痪和肌肉挛缩,并可导致肢体或躯干畸形,如脊柱前凸或侧凸、马蹄足内翻或外翻等。骨骼发育也受阻碍,小儿的生长和发育可受严重影响。 (五)并发症 多见于脑干型患者,可发生吸人性肺炎及肺不张。尿潴留患者易发

10、生泌尿系感染。长期卧床患者可因骨质脱钙而发生高钙血症及泌尿系结石。此外,尚可见心肌炎、高=血压、消化道应激性溃疡穿孔与出血等并发症。 【诊断要点】 (一)流行病学史 当地有脊髓灰质炎流行;多见于小儿;是否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史可作为本病临床诊断的参考。 (二)临床表现 发热、多汗、烦躁、肌肉疼痛及肢体感觉过敏者,应考虑本病的诊断,如出现分布不对称的肢体弛缓性麻痹,则本病的临床诊断可成立。确诊则须做病毒分离或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对无症状型、顿挫型及无瘫痪型患者,则须依据流行病学史。实验室病毒分离或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可以确诊。 (三)实验室

11、检查 1.血常规多正常,急性期血沉可增快。 2.脑脊液检查前驱期脑脊液一般正常,瘫痪前期即可有异常改变:压力增高,白细胞轻度增多,在(50~500)×106/L之间,早期中性粒细胞可增多,以后以淋巴细胞为主。蛋白轻度增加,细胞数于瘫痪后3周时多恢复正常,蛋白量则在4~10周后才恢复正常,呈现蛋白质一细胞分离现象,糖和氯化物基本正常,培养无菌生长。 3.病毒分离在病程第1周内,可从咽部、血液及粪便中分离出病毒,瘫痪前期可从脑脊液中分离。可将标本接种到猴肾、人胚肾或HeLa细胞中,组织培养可获得病毒,再用特异性抗血清做中和试验鉴定其型别。 4.血清免疫学检查

12、 中和试验可检测血清中特异抗体,恢复期比急性期抗体效价4倍以上增高有诊断意义。补体结合试验亦可采用,但特异性较低。用ELISA法检测血和脑脊液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率高,第1~2周即可出现阳性,4周内阳性率为93.5%,可作早期及现症病人的诊断。RT-PCR检测病毒RNA可快速诊断,且特异性及敏感性高。 (四)鉴别诊断 瘫痪前期应与其他病毒性脑膜炎、结核性脑膜炎等鉴别。瘫痪期应与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炎(吉兰一巴雷综合征)、其他肠道病毒如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引起的瘫痪、家族性周期性麻痹等病鉴别。脑炎型脊髓灰质炎应与其他病毒性脑炎(流行性乙型脑炎、其他病毒引起的脑炎、散发性病毒

13、性脑炎)等鉴别。 【治疗原则及方案】 (一)前驱期与瘫痪前期治疗 目前尚无特效抗病毒治疗,以对症处理为主。消化道隔离,卧床休息,尽量避免肌内注射、手术等刺激及损伤,以减少瘫痪的发生。发热较高、病情进展迅速者,可短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如泼尼松或地塞米松等。烦躁不安、发热、肌肉剧烈疼痛者,可用镇静、解热及止痛药,以缓解症状。 (二)瘫痪期治疗 应将瘫痪肢体置于功能位置,避免刺激及受压。可应用维生素C及能量合剂,有助于肌肉功能的恢复。此外还可应用一些促进神经细胞传导功能的药物,如: 1.地巴唑 成人10mg/次,儿童为每次0.1~0

14、 2mg/kg, 每日1次,疗程10天。 2.新斯的明 成人:每次0.5~1mg,儿童为每次0.02~0.04mg/kg,每日皮下或肌内注射1次,疗程7~10天。 3.加兰他敏 成人:每次2.5~5mg,儿童:每次0.05~O.lmg/kg,每日肌注1次,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20~30天为一疗程。维生素Bl、B12等可促进神经细胞的代谢,可适当选用。对脑干型麻痹患者,应注意清除咽喉部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可做气管切开。呼吸肌麻痹或有中枢性呼吸衰竭者,应使用人工呼吸机。继发细菌感染时,采用有效抗菌药物。 (三)恢复期治疗 体温恢复正

15、常、瘫痪停止进展后,即采用按摩、推拿、针灸及理疗等,以促进瘫痪肌肉的恢复。如因严重后遗症造成畸形,可采用矫形手术治疗。 附件2 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 AFP)诊断要点 自治区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专家指导组 一、定义 是指临床表现为急性起病,以肢体运动障碍为主并伴有肌肉弛缓性麻痹(软瘫)的一组疾病。 二、主要监测对象 新发脊髓灰质炎病例(包括:输入性野型病毒和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 三、鉴别疾病包括 (一)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二)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 (三

16、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毒物性多神经病以及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四)神经根炎 (五)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起的神经炎) (六)单神经炎 (七)神经丛炎 (八)周期性麻痹(三种类型的周期性麻痹) (九)肌病(重症肌无力、中毒、原因不明的肌炎) (十)急性多发性肌炎 (十一)肉毒中毒 (十二)原因不明的四肢瘫、截瘫和单瘫 (十三)短暂性肢体麻痹 四、各病种的诊断要点 (一)脊髓灰质炎 临床表现:有流行病史及接触史初起时有发热,汗出,咳嗽,流涕,烦躁,腹

17、痛,腹泄等呼吸道及轻度消化道诊断症状,经过1~日后症状希望消退,但数日后身热复起,全身不适感觉、肌肉疼痛、嗜睡,继而逐渐出现肢体瘫痪,瘫痪呈弛缓性不对称分布下肢多于上肢。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大多正常,少数继续患者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轻度升高,血沉增快。 脑脊液检查:细胞数迅速降低蛋白量则增高形成蛋白细胞分离现象。 病毒分离:起病一周内可从咽部及粪便内分离出病毒。 (二)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1、病前1-4周有感染病史 2、急性或亚急性起病,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可有感觉异常、末梢

18、型感觉障碍、颅神经受累。 3、常有脑脊液蛋白细胞分离。 4、肌电图有F波或H反射延迟、神经传导速度减慢、运动末端潜伏期延长及CMAP波幅下降等。 (三)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 1、病初症状:发病前大多有上感症状,也有的起病时发热即出现脊髓损害的症状。 2、脊髓受损的症状:①.感觉障碍:病变水下以下呈横断性感觉障碍。②.运动障碍:常见截瘫,有的病变延及颈髓,四肢瘫痪,甚至呼吸肌麻痹。本病急性期处于“脊髓休克”状态,除肢体瘫痪外,肌张力低,腱反射消失,引不出病理反射。 “脊髓休克”消失后肌张力增高,腱反射亢进,可引出病理反射,肌力日渐恢复

19、③.植物神经功能障碍:大便失禁、大便秘结、小便潴留,尿失禁。下肢常有水肿,皮肤大多苍白、干燥。 3、脊髓MRI可见病变部位髓内稍长Tl、长T2信号,脊髓可稍增粗。 4、化验:脑脊液细胞及蛋白多有增加,压力正常,无蛛网膜下腔阻塞现象。 (四)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毒物性多神经病以及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1、急性、亚急性、慢性进行性起病。 2、任何年龄均可患病。 3、感觉障碍 感觉异常(疼痛、麻木、蚁走感及烧灼感);客观检查可发现手套,袜套样深浅感觉障碍,神经干压痛等。 4、运动障碍 肢体远端对称性肌无力和萎缩。

20、 5、腱反射 四肢腱反射均降低或消失。 6、植物神经障碍 多汗或少汗、皮肤粗糙等,体位性低血压、阳痿等。 (五)神经根炎 1、发病前有感染病史; 2、呈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病情进展小于4周; 3、四肢对称性弛缓性瘫痪,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可伴有呼吸肌麻痹及颅神经麻痹; 4、脑脊液蛋白一细胞分离,神经电生理测试可见运动及感觉神经传导速度显著减慢。 (六)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起的神经炎) 1、有臀部注射药物史; 2、注射后下肢剧烈疼痛,哭闹,并由注射点沿坐骨神经走行方向向下肢放射;

21、 3、臀部注射后立即出现该下肢瘫痪及足下垂,肌张力低下,腱反射减弱或消失,浅感觉障碍,2周后肌萎缩; 4、肌电图检查可出现失神经电位。 (七)单神经炎 1、受累神经分布区感觉、运动及自主神经功能障碍; 2、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3、肌电图可见神经源性损害,同时神经传导速度不同程度的减慢; (八)神经丛炎 l、多见于成年人,通常受风寒和流感后发病; 2、上肢及手部小肌肉萎缩、无力、疼痛和感觉异常,以及按皮节分布的感觉减退及过敏; 3、神经电生理检查有助于确定病变部位。 (九)周期性麻痹(三种类型的周

22、期性麻痹) 1、低钾型周期性麻痹: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或散发,突发四肢弛缓性瘫痪,近端为主,无脑神经支配肌肉损害,无意识障碍及感觉障碍,数小时至一日内达高峰;血钾降低,心电图呈低钾性改变;经补钾治疗后肌无力迅速缓解。 2、高钾型周期性麻痹: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家族史,儿童发作性无力伴肌强直,无感觉障碍及高级神经活动异常;血钾增高,心电图呈高钾性改变。 3、正常血钾型周期性麻痹: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国内少见,10岁以前发病,临床表现同低钾型周期性麻痹,持续时间长达10天以上,补充钾盐常使症状加重,大量氯化钠使之缓解。 (十)肌病(重症肌无力、中毒、原因不明的肌炎)

23、 1、临床特点:对称性近端肢体无力;感觉正常;腱反射减弱; 2、实验室检查:血清肌酸激酶增高;肌电图显示为低波幅、短时限的多相波和全干扰相;神经传导速度正常;肌肉活检显示肌细胞变性坏死、胞核浓缩。 (十一)急性多发性肌炎 1、急性起病,伴有高热、头痛、周身不适和严重肌无力,全身肌肉、关节疼痛; 2、血清CK明显增高; 3、肌电图呈肌源性损害; 4、肌肉活检可见典型肌炎病理表现。 (十二)肉毒中毒 1、进食发酵豆谷类制品、肉类、罐头或蜂蜜等食物史; 2、在数天的潜伏期后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

24、咀嚼无力、吞咽困难、头颈无力、垂头、呼吸困难等临床表现; 3、从可疑食物或患者粪便、血液中检出肉毒毒素,可确定诊断,各型抗毒素的中和试验有助于确定具体分型。 (十三)原因不明的四肢瘫、截瘫和单瘫 1、首先明确是否为瘫痪,排除关节炎、滑膜炎等疼痛引起的运动受限,帕金森引起的肌强直或运动迟缓; 2、确定瘫痪的类型; 3、完善影像学检查及电生理检查进一步明确病因。 (十四)短暂性肢体麻痹 1、发作突然,持续时间短暂,恢复完全,不遗留任何后遗症; 2、可反复发作,并自行缓解,间歇期无体征; 3、辅助检查可无阳性

25、发现。 附件3 脊髓灰质炎医院感染防控指南 自治区脊髓灰质炎医疗救治专家指导组 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俗称为小儿麻痹)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影响年幼的儿童。病毒通过受污染的食物和水传播,经口腔进入体内并在肠道内繁殖。 90%以上受感染的人没有症状,但他们排泄的粪便带有病毒,因此传染给他人。 2000年,经世界卫生组织确认,包括中国在内的西太平洋地区实现了无脊灰目标。2010年,全球有20个国家检测到脊灰野病毒病例,2011年7月3日至7月19日期间,新疆和田地区发生一起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疑似输入性疫情。疫情累计报告4例病例,年龄在4月龄至2岁之间

26、 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脊髓灰质炎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减少和避免脊髓灰质炎医院感染的发生,根据脊髓灰质炎流行病学的特点,特制订本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对脊髓灰质炎防治知识的培训,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指定医疗机构应在易于隔离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肠道门诊、隔离留观室,确诊患者应收治于医疗机构儿科、神经内科及感染科的隔离病房,定点收治脊髓灰质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病区。 (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脊髓灰质炎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建

27、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 二、隔离技术 (一)隔离的原则。 1.对脊髓灰质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脊髓灰质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并进行单间隔离。确诊患者可以置于多人房间,不设陪护。患者的活动应当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进行。与患者相关的诊疗活动尽量在病区内进行。 2.根据脊髓灰质炎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患者应安置在具备有效通风条件(至少每5分钟空气

28、交换1次)的隔离病房内。 (2)若条件不允许时,可以将确诊患者置于同一房间,床间距>1米。 (3)隔离病房的门必须随时保持关闭。 (4)尽量减少进入隔离病房的医务人员数量。 (5)隔离病房应设有专用的卫生间、洗手池。 (6)医疗设备、器械(如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实行专人专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7)隔离病房门口放置速干手消毒剂。 (8)隔离病房内放置免触式医疗废物容器及利器盒。 (9)尽量减少患者携带个人物品,餐具、杯子等日用品应置 于患者伸手可及之处。 (10)隔离病房

29、门外设专用工作车或者工作台,放置个人防护 用品。 (11)隔离病房门外放置有盖容器,收集需要消毒的物品。 (12)隔离病房内设置电话或其他通讯设施,尽量减少人员出入隔离病房。 (13)隔离病房应当设立明确的标识。 3.对患者应当进行培训和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佩戴外科口罩。 (2)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桶。 (3)避免疲劳或受凉,推迟各种预防注射和不急需的手术等,以免促使顿挫型感染变成瘫痪型。 (4)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及大小便后应当使用肥皂洗手或

30、者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5)与他人的距离保持1米以上。 4.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条件采取区域隔离。具体要求包括: (1)将整个病区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潜在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内走廊等,污染区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等。 (2)在清洁区和潜在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应当分别设立缓冲带或者缓冲间,并有实际的隔离屏障(如隔离门)。 (3)各区之间使用颜色区分,清洁区划蓝色线,潜在污染区划黄色线,污染区划红色线,以警示医务人员。

31、 (4)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专用通道。 (5)个人防护用品置于不同区域,医务人员在不同区域穿戴和脱摘相应的防护用品。 (6)整个病区应当通风良好,保证空气流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不能逆流。 (二)不同部门的隔离措施。 1.肠道门(急)诊 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设立肠道门(急)诊,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引导相关患者到肠道门(急)诊就诊。肠道门(急)诊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标识明显。 (2)有备用诊室。 (3)设隔离卫生间。 (4)挂号

32、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能全部在该区域内完成。 (5)设立较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 (6)近距离接触(距离<1米)急性发热、腹泻呼吸道及消化道症状患者,医务人员应采用“标准预防+空气传播预防”的措施。 2.隔离留观室 ( 1)独立设区,标识明显。 (2)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无交叉。办公室与留观室尽量保持一定距离。 (3)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4)患者病情允许时,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三)收治脊髓灰质炎患者定点医院的隔离措施。 1.疑似患者病区应当符合

33、以下要求: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 (2)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三区无交叉。 (3)医务人员办公室与病房有一定距离,无交叉。 (4)疑似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5)患者戴外科口罩,不能离开病房,严禁患者间相互接触。 (6)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原则上不探视,若患者病情危重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2.脊髓灰质炎确诊患者病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 (2)布局合理,分清洁区、潜在

34、污染区、污染区,三区无交叉。 (3)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专用通道。 (4)患者戴外科口罩,仅限于病房内活动。 (5)收治重症患者的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应当设在隔离区。 (6)医务人员办公室与病房有一定距离,无交叉。 (7)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原则上不探视,若患者病情危重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8)尽量减少转运患者。必须转运时,让患者戴外科口罩,转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事先告知接受区关于患者的诊断以及相应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三、防护技术 (一)医务人员防护原则。

35、 医务人员脊髓灰质炎的防护依据标准预防原则,并根据脊髓灰质炎的传播途径采取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措施。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脊髓灰质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按照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被视为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接触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的物质,或者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

36、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患者。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手的清洁与消毒是切断接触传播的重要措施,手的清洁与消毒应当符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 (2)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3)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污染时,应戴外科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灭菌措施。

37、 (二)常用防护用品。 1.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常用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包括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手套、隔离衣、防护服、鞋套等。 3.应当按照《医疗机构隔离技术规范》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防护:适用于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 (3)认真执行手卫生。 2

38、.一级防护:适用于肠道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 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脊髓灰质炎留观室、脊髓灰质炎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根据

39、脊髓灰质炎的传播途径,采取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4.三级防护:适用于为实施可引发气溶胶操作的医务人员。可引发气溶胶的操作包括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BiPAP和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

40、检等。 除二级防护外,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四)患者的防护。 1.脊髓灰质炎疑似患者或者确诊患者按指定路线进入病区。 2.患者进入病区前应当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3.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外出,其活动应限制在病室内,一切诊疗活动也尽量在此病区内完成。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原则上不探视,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后进行探视。 5.加强患者个人卫生管理。 6.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

41、 7.患者出院、转院时必须进行沐浴,更换干净的衣服后方可离开病房。 8.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交患者或者家属带回家。 (五)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 1.医务人员在接诊、救治和护理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2.为医务人员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 3.医务人员要每日接受体温监测和消化道症状的排查。 4.医务人员出现发热,汗出,咳嗽,流涕,烦躁,腹痛,腹泄等呼吸道及轻度消化道诊断症状,要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并接受排查,被诊断为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接受隔离治疗。

42、 5.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的症状。 四、消毒技术 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控制脊髓灰质炎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医疗机构必须采取适宜的消毒技术。 (一)空气消毒。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空气消毒技术。 1.保证空气的流通是控制和预防脊髓灰质炎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可以采取的方法包括: (1)开窗通风,加强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 (2)安装通风设备,加强通风。 2.需要时,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43、不必常规采用喷洒消毒剂的方法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二)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和消毒。 肠道门(急)诊和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病房、隔离病区内所有的物体表面、地面都应当进行清洁,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当先清洁,再进行消毒。 1.清洁的一般要求包括: (1)进行湿式清洁,动作轻柔。 (2)所有清洁后的物体表面、地面应当保持干燥。 (3)清洁工作应当区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逐区进行。湿擦各种物体表面,湿拖地面;抹布、拖把要分区使用,及时更换。 (4)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工作时,应当分区穿戴防护用品。 (5)工作完毕后,

44、应当及时清洁和消毒工作用具。 2.物品表面和地面的消毒按照常规的消毒方法,消毒剂可选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为200mg/L~4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 (三)防护用品的清洗与消毒。 1.可以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将使用后的防护用品放入双层布袋中封扎,可煮沸10分钟消毒或使用25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分钟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2.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可以使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0.2%的过氧乙酸或者75%的乙醇浸泡30分钟后,清洗干燥后备用。 (四)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 按照国家相关规

45、定进行常规处理。 (五)脊髓灰质炎患者使用物品的消毒。 1.患者使用的床单、被罩等物品每周定期更换,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后及时更换。用后的上述物品用双层布袋封扎,可煮沸10分钟消毒或者使用250rn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分钟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患者使用物品与医务人员使用物品应当分开清洗、消毒。 2.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螺纹管尽可能使用一次性使用物品;若重复使用,用后应当立即用50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后,再清洗消毒;也可以使用专用清洗机清洗,水温80℃ -93℃清洗10分钟,烘干备用。氧气湿化瓶应当每24小

46、时进行更换,使用后的湿化瓶浸泡于500mg /L含氯消毒剂中30分钟,无菌水冲洗后干燥备用。呼吸机主机表面清洁后,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3.接触患者的精密仪器设备,设备表面使用70%乙醇或异丙醇擦拭消毒2遍,或整机用环氧乙烷气体消毒。 4.患者使用后的体温计,浸泡于75%乙醇浸泡15分钟,或者浸泡于0.2%过氧乙酸中10分钟后,干燥保存。血压计、听诊器等,每次使用前、后用75%的乙醇擦拭消毒。压舌板一人一用一灭菌,或者使用一次性压舌板。 5.氧气瓶在移出隔离病房、隔离病区前,用500mg /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外表面。 6.有条件的医

47、院,可以使用电子病历。病历尽可能不带入污染区,病历(包括各种化验单)一旦被污染时,可以使用甲醛氧化法或加热法熏蒸、环氧乙烷气体消毒或者压力蒸汽灭菌(热敏纸除外)。 7.患者使用后的痰杯,应当按照1:1比例向杯中注入lOOOmg/L含氯消毒剂处理痰液60分钟,然后将痰液倒入厕所。痰杯浸泡于 lOOOmg/L含氯消毒剂中,作用30分钟,清水冲洗,干燥备用,使用的一次性痰杯,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8.患者复用的餐饮具,可煮沸10分钟消毒或者使用25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分钟后清洗消毒。 (六)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的处理。 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

48、吐物等应当使用专用容器盛放,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的原则为: 1.设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医疗机构,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可直接入污水池,适当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药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大于6.5ml/L。 2.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则应按下述方法进行处理: (1)每1000ml可加50克漂白粉或有效氯20000mg/L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 (2)将消毒后的污物倒入厕所,盛放容器每天用lOOO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 - 30分钟。 (3)被排泄物、呕吐物等污染的地面,用漂白粉或生石

49、灰覆盖,作用60分钟后清理。 (七)终末消毒。 脊髓灰质炎患者出院、转院或者死亡后,患者房间的环境和使用的物品应当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是: 1.空气消毒:无人条件可用紫外线对空气消毒,也可以用15%过氧乙酸7ml/㎥(即纯过氧乙酸lg/㎥)熏蒸进行消毒;消毒完毕充分通风后方可使用。 2.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后,使用250mg /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和拖地,作用15-30分钟。 3.患者使用物品的消毒,按照(五)的要求进行。 (八)转运救护车的消毒和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

50、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转运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3.转运人员接触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4.非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车辆消毒后打开门窗通风。 5.转运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必须返回急救中心(站)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6.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应当先关闭门窗,再用2%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封闭1小时。 7.转运人员的防护、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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