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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设计技术措施.pdf

1、中小学校中小学校设计设计技术措施技术措施 深圳市广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专业设计技术措施系列 编制:郭帮毅 2013.06.08 1.总图说明中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坐标系及高程系统,以及政府相关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人防及环保等)2.深城规7.4.1.4:学校、机关团体附属绿地率规划指标40%;3.5.4 地下及半地下停车库的掩土绿化应与整体绿化设计相结 合,并按屋面与地面高差折算计入绿地率。屋面与地面高差小于 1.5 米时,有效系数为 1;屋面与地面高差大于 1.5 米但小于 6 米时,有效系数为 0.6;屋面与地面高差超过 6 米时,不计入绿地率。3.中小学校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308)4.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6.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

3、于 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 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4.1.6)7.中小学校的体育用地应包括体操项目及武术项目用地、田径项目用地、球类用地和场地间的专用甬路等。设 400m 环形跑道时,宜设 8 条直跑道。(4.2.5)8.学校主要出人口不宜开向城镇干道,如必须开向于道时,应留出适当的缓冲空间。教学区宜采用整体式布局。即将教室,实验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做适当组合,辅以连廊贯通,组成若干绿化庭院。绿化庭院可兼作地理园和植物园。食堂餐厅等辅助建筑应放在下风向处。9.中小学校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 8m。10.各类小学的主要

4、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4.3.2)12.中小学校至少应有 1 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4.3.4)13.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效组织校园气流,实现低能耗通风换气。14.室外田径场及足球、篮球、排球等各种球类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长轴南偏东宜小于 20,南偏西宜小于 10。(4.3.6.2)15.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4.3.7)16.中小学校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4.3.9)17.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

5、包括下列用房:1)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2)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5.1.2)18.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3)19.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20.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

6、窗。(5.1.11)21.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20m;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 2.10m。(5.1.14)22.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小于 3.60m;2)中学不宜小于 4.00m;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 1.00m;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宜为 0.80m0.90m;2)中学宜为 1.00m1.1.m;(5.1.1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 080m,高度宜为 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 0.40m。23.普通教室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

7、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大于 8.00m;2)中学不宜大于 9.00m;中小学校普通教室课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 0.90m,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 0.85m;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20m;教室最后排座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课桌后沿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 1.10m;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内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0.60m,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0.55m;沿墙布置的课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的净距不宜小于 0 15m;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5.2.2)24.普通教室内应为每个学生设置一个专用的小型储物柜。(5.2.

8、3)25.科学教室和实验室均应附设仪器室、实验员室、准备室。(5.3.1)26.化学实验室宜设在建筑物首层。除符合本规范第 531 条规定外,化学实验室并应附设药品室。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室的朝向不宜朝西或西南。(5.3.7)27.每一间化学实验室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急救冲洗水嘴。(5.3.8)28.演示实验室宜设计为阶梯教室,设计视点应定位于教师演示实验台桌面的中心,每排座位宜错位布置,隔排视线升高值宜为 0.12m。(5.3.28)演示实验室内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 2.20m。(5.3.29)29.计算机教室的室内装修应采取防潮、防静电

9、措施,并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采用地板采暖系统时,楼地面需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材料及构造做法。(5.5.5)30.美术教室应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当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避免眩光。(5.7.3)31.中小学校应有 1 间音乐教室能满足合唱课教学的要求,宜在紧接后墙处设置 2 排3 排阶梯式合唱台,每级高度宜为 0.20m,宽度宜为 0.60m。(5.8.4)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32.当风雨操场无围护墙时,应避免眩光影响。有围护墙的风雨操场外窗无避免眩光的设施时,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宜低于 210m。窗台高度以下的墙面宜为深色。(5

10、10.3)33.中小学校泳池宜为 8 泳道,泳道长宜为 50m 或 25m。(5.10.12)中小学校泳池入口处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应小于 200m,宽度应与通道相同,深度不宜小于 0.20m。(5.10.14)为防止发生意外,不得设置跳水池。34.各类小学宜配置能容纳 2 个班的合班教室(5.12.1)。各类中学宜配置能容纳一个年级或半个年级的合班教室(5.12.2)。容纳 3 个班及以上的合班教室应设计为阶梯教室(5.12.3)。35.阶梯教室梯级高度依据视线升高值确定。阶梯教室的设计视点应定位于黑板底边缘的中点处。前后排座位错位布置时,视线的隔排升高值宜为 0.12m(5

11、12.4)。36.合班教室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座位的宽度不应小于 0.55m,小学座位排距不应小于 0.85m,中学座位排距不应小于 0.90m;2)教室最前排座椅前沿与前方黑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50m,最后排座椅的前沿与前方黑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8.00m;3)纵向、横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 0.90m,当座位区内有贯通的纵向走道时,若设置靠墙纵向走道,靠墙走道宽度可小于 0.90m,但不应小于 0.60m;4)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宽度不小于 0.60m 的横向疏散走道;5)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间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5.12.6)37.合班教室墙面及顶棚

12、应采取吸声措施。(5.12.7)38.教学用建筑内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每处应按每 40 人45 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计算水嘴的数量。(6.2.3)教学用建筑每层的饮水处前应设置等侯空间,等候空间不得挤占走道等疏散空间。(6.2.4)39.教学用建筑每层均应分设男、女学生卫生间及男、女教师卫生间。学校食堂宜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当教学用建筑中每层学生少于 3 个班时,男、女生卫生间可隔层设置。(6.2.5)40.在中小学校内,当体育场地中心与最近的卫生间的距离超过 90OOm 时,可设室外厕所。所建室外厕所的服务人数可依学生总人数的 15计算。室外厕所宜预留扩建的条件。(6.2.7)41.学生卫生间

13、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男生应至少为每 40 人设 1 个大便器或 120m 长大便槽;每 20 人设 1个小便斗或 060m 长小便槽;女生应至少为每 13 人设 1 个大便器或 120m长大便槽;2)每 40 人45 人设 1 个洗手盆或 060m 长盥洗槽:3)卫生间内或卫生间附近应设污水池。(6.2.8)42.中小学校的卫生间应设前室。男、女生卫生间不得共用一个前室。(6.2.12)43.食堂与室外公厕、垃圾站等污染源间的距离应大于 25.00m。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宜设在校园的下风向。(6.2.19)44.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

14、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6.2.25)学生宿舍必须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入口,满足各自封闭管理的要求。盥洗室门、卫生间门与居室门间的距离不得大于 20.00m。当每层寄宿学生较多时可分组设置。(6.2.28)45.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 6 人。居室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0m2。当采用单层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 3.00m;当采用双层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 3.10m;当采用高架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 3.35m。(6.2.29)46.中小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 721 的规定。47.风雨操场的净高应取决于

15、场地的运动内容。各类体育场地最小净高应符合表 7.2.2 的规定。48.学校设计所采用的装修材料、产品、部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材料、产品、部品的标准规定。(8.1.3)(应写入设计说明)49.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 090m。50.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 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防护

16、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推力应不小于 15kNm。51.中小学校栏杆高度应从可攀登构造面算起。52.教学用房的门窗设置:疏散通道上的门不得使用弹簧门、旋转门、推拉门、大玻璃门等不利于疏散通畅、安全的门;(8.1.8.1)53.各教学用房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扇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8.1.8.2)54.教学用房的靠外廊及单内廊一侧教室内隔墙的窗开启后,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不得影响安全疏散;(8.1.8.3)55.教学用房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临空外窗的开启扇不得外开。(8.1.8.4)56.中小学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宽度最少应为 2 股人流,并应按 0.60m 的整数倍增

17、加疏散通道宽度。(8.2.2)57.中小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等处每 100人的净宽度应按表 8 2 3 计算。同时,教学用房的内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 2 40m,单侧走道及外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80m(深圳地区深圳地区教学楼应采用外廊或单元组合式布置。外廊宽不应小于不应小于 2.40m,建议所有地方按此设计,建议所有地方按此设计)。(8.2.3)58.房间疏散门开启后,每樘门净通行宽度不应小于 0.90m。(门洞不得小于1000)(8.2.4)59.中小学校的校园应设置 2 个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应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出入口的布置应避免人流、车流交叉。有

18、条件的学校宜设置机动车专用出入口。(8.3.1)60.教学用建筑物出入口净通行宽度不得小于 1.40m,门内与门外各 1.50m 范围内不宜设置台阶。(8.5.2)61.教学用建筑物的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采取防止上部物体坠落和地面防滑的措施。(8.5.5)62.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63.中小学校的建筑物内,当走道有高差变化应设置台阶时,台阶处应有天然采光或照明,踏步级数不得少于 3 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当高差不足 3 级踏步时,应设置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8,不宜大于 1:12。(8.6.2)64.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

19、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 120m,并应按 060m 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 的摆幅宽度。(8.7.2)65.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 3 级,且不应多于 18 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 026m,高度不得大于 015m;2)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 028m,高度不得大于 016m;3)楼梯的坡度不得大于 30。(8.7.3)66.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67.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 0.11m,大于 0.11m 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宜为 0.10m0.2

20、0m。68.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宽度为 2 股人流时,应至少在一侧设置扶手;2)楼梯宽度达 3 股人流时,两侧均应设置扶手;3)楼梯宽度达 4 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中间扶手两侧的净宽均应满足本规范第 872 条的规定;4)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 090m,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 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应低于 110m;5)中小学校的楼梯栏杆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镂空处净距不得大于 011m;6)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8.7.6)69.除首层及顶层外,教学楼疏散楼梯在中间层的楼层平台与梯段接口处宜设置缓

21、冲空间,缓冲空间的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70.每间教学用房的疏散门均不应少于 2 个,疏散门的宽度应通过计算;同时,每樘疏散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当教室处于袋形走道尽端时,若教室内任一处距教室门不超过 15.00m,且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小于 150m 时,可设 1个门。(8.8.1)71.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计算机、语言、美术、书法等专用教室及合班教室、图书室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教室为南向外廊式布局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9.2.2)72.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当天桥采用不燃烧体且通向天桥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建筑物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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