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山新区热电发电厂四期(2×300MW) 2号标段2#机组建筑及安装工程 合 同 文 件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机械安拆合同 承包单位: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河北丰润热电工程项目部
2、 分包单位:天津蓝巢特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合同专用条款 承包单位: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河北丰润热电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天津蓝巢特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以经济、高效、优质的完成工程项目,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唐山新区热电发电厂四期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转移、安装、拆除工程。 1.2工程地点:唐山新区热电发电厂现场。 1.3工程范围:工程甲方自有大型起重机械、乙方为吊装工程配置的大型起重机械、甲方临时委托的其他大型起重机械的转移、安装、拆除。具体施工项目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委托单(见附表)为准。
4、1.4工程内容: 1.4.1工程范围内大型起重机械的转移(包括机械的进场、退场转移);安装(包括机械在工程现场指定的安装地进行设备卸车、到货清点、部件验收、标识标号、组合、组立、安装到自由工况、负荷试验、整车调试、移交使用);拆除(包括机械在工程现场使用完毕后进行拆除前准备、缩节、扒杆、拆节、整车拆除、部件标识、清点、标号、摆放到当次按拆时甲方预先指定地点,并往退场的车辆上装车、绑扎);增节;变工况;转向。 1.4.2出具大型机械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并编制作业指导书报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1.4.3配合各级部门的验收工作; 1.4.4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清理。 1.4.5工作内容不包括
5、 1.4.5.1作业场地、临时道路的平整;作业各环节中障碍物排除和清理;劳动成果(含地上、地下)的加固与保护(含措施与实施);临时脚手架的搭拆;安全防护装置(水平拉索、钢爬梯等)的提供与装拆。 1.4.5.2大型机械负荷试验用的试块及相关费用;防灾保护措施;CI设计与导入;地方取证、行业取证;检验检测以及其他特殊措施增加费。地方取证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则乙方依据下表标准向甲方收费。 机械型号 取证费(万元) 备注 1000t履带吊 3 450-600t履带吊 2.5 250t履带吊 2 其他机械 1 1.4.5.3机械本身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
6、道等;电缆托架的制作安装。 1.4.5.4塔吊安拆的结构损耗,包括支腿及垫铁、连接螺栓、附着连接件(指附着横梁、撑杆、抱箍等)等。 1.4.5.5机械放置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出于场地清理或文明施工要求,对机械进行的再次倒运,倒运费用由要求的提出方承担。 1.5分包方式:专业分包。 1.6工程价款:合同预计总价¥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合同总价最终以工程量(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委托单为准)的结算额进行调整。 1.6.1机械每安装、拆除、增节(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等机械约定以36米作为自由高度)、变工况、转向一台次的费用见下表所示,如同类机械型号不同但起重量相同、机
7、械自重相近可参照下表执行。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机械自重(t) 安装费(元) 拆除费(元) 增、拆节费 (元/节) 变主臂工况(元/次) 变塔式工况(元/次) 附着安、拆费 (元/节) 电梯 SCD200 40 6293 6293 359 龙门吊 10t 40 18204 18204 龙门吊 30t 100 33368 33368 龙门吊 40t-50t 120 43226 43226 龙门吊 60t-63t 150 50916
8、50916 门座吊 50t-63t 150 83481 83481 自升塔机 8t(带布料) 100 26815 26815 1246 平臂吊 20t-32t 300 67594 67594 2631 圆筒吊 FZQ1250 500 115780 115780 3849 圆筒吊 FZQ2000 674 142648 142648 3849 平头塔吊 ZSC55250 350 67873 67873 2793
9、 平头塔吊 ZSC60300 620 109380 109380 3185 履带吊 250t 300 30190 30190 10162 13291 履带吊 450t 630 37227 37227 12056 14520 履带吊 600t 866 42543 42543 14194 18507 履带吊 1000t 1323 51576 51576 16496 19149 液压顶升平桥 YDQ26×25-7 100 36478 36478 1166 2700
10、1.6.2机械转移费=运输距离×运输重量×运输单价。其中,运输距离参照国家公路图规定里程可上下浮动10%,具体运输距离视运输车辆实际运行公里数来确定;运输重量由设备说明书确定;运输单价见下表所示(西北区域是暂指机械运输的起点和终点均在蒙、晋、甘、宁地区范围内)。 设备组成 运输距离(km) 运输单价(元/t*km) 备注 西北区域 其他区域 一、履带吊 整车运输 <100 0.98 0.88 100-500 0.90 0.66 >500 0.80 0.57 纯臂杆运输 <500 0.98 0.80 单件臂杆重量<10
11、t,按10t计;10t-20t,按20t计 ≥500 0.85 0.70 纯配重运输 不论远近 0.55 0.50 二、圆筒吊 不分整车或分散运输 <500 0.85 0.69 ≥500 0.70 0.59 三、塔吊、工器具及其他设备 不分整车或分散运输 <500 0.85 0.73 ≥500 0.70 0.61 1.7工程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08年6月17日 ,竣工日期2009年6月30日,工期总计为380天。具体施工工期按照甲方的网络施工进度要求。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资源划分 2.1甲方负责
12、2.1.1提供合适、合格施工场地。 2.1.2负责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水平、垂直、起重及倒运机械等。 2.1.3提供施工所需电源、水源,并接到使用地点。提供现场整体电源布置,电源到三级电源箱下口具备接线条件,并保证施工期间用电需要。水源接到零米的就近使用地点。作业用的水电费由甲方负担。 2.1.4施工过程用的标准安全防护措施由甲方提供,施工过程的周转性材料由甲方提供。 2.1.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其他应付的款项。 2.2乙方负责 2.2.1乙方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消耗性材料的计划、采购、保管、检验工作。 2.2.2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工器具由乙方自行
13、配置(或租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玻璃管、角尺、绳扣、大锤、过冲、小白线、线轴、盘尺、氧气带、乙炔带、橡皮线、电焊线、线坠、切割工具、钢丝绳、垫片、倒链、卡环、铅丝、半圆管、麻绳、千斤顶、薄木板、经纬仪、水平仪等施工所需工器机具。 2.2.3应由乙方负责提供的物资,当乙方不能购买时,可由甲方代为购买或租赁,费用由乙方负担,价款在每月结算款中扣除。另外负担采购保管费,采购保管费按照甲方规定收取。 2.2.4乙方提供材料应经甲方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2.5向甲方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甲方审批后执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 2.2.6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
14、准,完成本合同的工程。 2.2.7乙方在施工现场应含有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种人员并将其资格证书交甲方审验。 2.2.8乙方自备生产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出及结算 3.1工程款按月进度计算、结算,通过银行及时拨付工程款。 3.2 乙方开始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下达施工委托单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签字后开始执行施工任务。施工委托单(见附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应载明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如没有与本合同中1.6所列示相对应费用标准,费用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还应载明费用额度,并经甲方商务经理签字确认),工程款的结算以双方签字的施工委托单所记载的内容并参照本合同执行。机械的增节情况随安
15、装时签署的施工委托单一同载明,增节费随安装费一并结算。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拒绝签署施工委托单,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3甲方指定签字人:张德胜 乙方指定签字人:樊友田 第四条:竣工验收 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于竣工前1日内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应提前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其竣工日期。 4.2竣工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而需返工部分,属于分包施工过失的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修好重新申报验收,属于其它方原因的,由责任方负责。 4.3甲乙双方施工时,应做好保护其它已经完成和办理交接的工程工作,如有损坏由责任方承担修理费用。 第五条: 其他 5.
16、1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中甲方自有大型起重机械、乙方为吊装工程配置的大型起重机械,其安拆、增节、变工况、转向等施工内容,全部委托给乙方进行,不再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上述范围机械的转移及除此之外其他大型起重机械的转移、安拆等施工内容是否委托给乙方,可由甲方自行决定。 5.2甲方没有委托乙方而由甲方自行组织安排施工的,甲方应自行承担本项过程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安全责任、安保费用、施工费用等)。 5.3机械的转移由甲方自行负责组织实施的,必须自行负责运输投保,且满足以下约定: 5.3.1对于履带吊的整车运输:250t、300t履带吊的投保额不得少于800万元人民币;450t、600t履
17、带吊的投保额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1000t履带吊的投保额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3.2对于其他设备、圆筒吊的运输:每台运输车辆至少投50万元以上的保险。 5.3.3运输单位资质、运输保险凭证复印件传真给乙方备案。 5.3.4设备发生丢失或损坏,甲方在乙方认定设备的实际损失之日起一个月内照价赔偿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仲裁 6.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偿付甲方分包额0.3%的逾期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价款的10%。 6.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负责无偿进行返工修理,承担因返工造成的损失责任。 6.3甲方不能按时给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
18、偿付乙方分包额0.3%的滞纳金,并计算相应的利息。 6.4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责任方承担责任。 6.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天津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7.1本合同正本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4份,甲方3份,乙方1份。 7.2双方在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在今后工作中协商解决。 7.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分包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终止。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工程质量管理 1.1甲乙
19、双方共同工作: 1.1.1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管理机构的有关质量管理条例,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施工技术标准。 1.1.2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机构,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目标,形成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责任分工落实。 1.1.3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不得违反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施工,在组织施工时要做好质量预控预警措施,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严禁违章施工。 1.1.4发生质量事故,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
20、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1.1.5 甲方对乙方进厂职工进行登记造册,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件。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应办理入场手续,严禁私自或通过替换他人的方式进入施工现场。 1.2甲方具体工作 1.2.1甲方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项目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量通病的预防、质量工艺纪律及质量体系文件要求,检查乙方依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制度所组织、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1.2.2甲方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1.2.3甲方根
21、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规定标准监督乙方在施工中按交底内容实施,并组织验收。甲方承担因技术交底不正确影响工程施工的责任。 1.2.4甲方负责根据业主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网络计划,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要监督乙方按计划施工,负责现场施工进度宏观控制。 1.2.5对乙方的施工工序,操作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和操作方法,发现严重违规和质量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及违反工艺纪律方面的行为按《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及《工程质量工艺纪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2.6监
22、督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机(工)器具及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1.2.7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制止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乙方给予奖励。 1.3乙方具体工作 1.3.1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施工管理运行体系、管理规章制度、质量目标责任制及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1.3.2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1.3.3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网络计划,组织施工,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3.4乙方应根据施工工程范围组织工程所需的人力、材料、机械的合理配置。 1.3.5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分包现场
23、工程情况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员、质检员、计量员,质检员、计量员证书交相关部门备案,质检员持有效上岗证书,人员调整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备案。 1.3.6乙方应全力配合项目部管理体系内审和外审活动,按照规定要求实施管理体系质量活动。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网络图、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并据有相应计量器具的鉴定证书;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质量部组织质量方面的会议,并对会议上质量整改要求进行落实并反馈相关的信息;乙方应承担所完成工程项目原始施工记录(含相应记录图)编制工作;乙方有义务对不符合业主和监理要求施工记录进行修改;乙方必须针对所施工项目工程制定相应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及确保质量工艺的有关办法。 1.3.7乙方按照
24、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交底说明为依据,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单位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新标准为合格) 标准。 1.3.8甲方质量部将根据其申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对其完成的优质项目进行质量嘉奖,符合规定要求,给予一定数额质量嘉奖。 1.3.9严格执行甲方工序交接制度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见附件《安全生产(施工)协议书》。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 3.1乙方作为相关方的一员,应遵守甲方在环境保护管理上的要求接受甲方的体系检查与指导。 3.2施工区域内的规划,布置合理,施工场区坚实,平整,
25、排水畅通,雨天无淤泥和积水。 3.3施工场区的设备,堆放有序、布置合理,铭牌、标识醒目,并符合安全与防火要求。 3.4施工现场内的地面及施工区域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保持清洁整齐,无油污、水渍、棉沙、破布、焊条头、废钢材等杂物,做到每天下班前进行分类整理清扫,保持作业面“工完、料尽、场清”。 3.5施工区域内禁止流动吸烟,保证地面无烟头。 3.6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水冲式厕所,使用人员自觉保持内部清洁。 3.7办公室、库房内布置整齐并保持内部整洁,有关职责、规定、制度张挂上墙,工器具摆设整齐、有序,外观整洁。铁房子有醒目、可靠的接地保护,不得破坏甲方的接地保护等设施。 3.8
26、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三废”(即:废水、废物、废气)按项目部下发的《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及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处理(垃圾箱之后的处理由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 3.9施工中不得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打洞。 3.10现场使用的电缆应走向合理、规范,做到整洁。下班前应及时收整,挂放整齐,保持文明整洁。 3.11施工区域的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警告、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3.12施工机具及施工后的设备表面保持清洁完好无污渍,施工场地清洁整齐。 3.13设备加油或滤油时应采取妥善措施,防止油的泄漏。剩油、污油不得私自处理,应妥善保管,工程结束后作统一处理。 3.14用过
27、的油手套、棉纱、破布等应与其它废弃物分类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3.15施工中执行以下环境标准和规程。 3.15.1《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15.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3.15.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28、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邮编: 邮编: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协议书 承包单位: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河北丰润热电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天津蓝巢特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唐山
29、新区热电发电厂四期2#机组建筑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唐山新区热电发电厂四期现场 工程内容:大型机械转移安拆工程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事业安全健康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30、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
31、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 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安全目标管理:杜绝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杜绝重伤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违章控制在3次/月以下,保护环境达到国家及地方要求;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
32、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乙方安全保护设施的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按名单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乙方人员安全教育合格的发放施工证。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
33、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未经甲方允许和验证的机具、设备,乙方私自带入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并进行通报处罚,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全部损失。 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办法进行处理。对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管理规定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应定期组织检查和验收,及时清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监督乙方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
34、施工现场和主体各层及生活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九、向乙方提供的施工用电控制设备、乙方租用的机械设备、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双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十、编制应急管理方案,组织指导乙方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并监督实施。向乙方及时通报施工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危险源和有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并提供可靠的预防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对其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当出现在同一施工区域有二个或二个以上作业单位共同作业时,甲方工程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其各自安全责任予以明确,及时进行信息沟通。 十二、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应出具
35、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不能结算。 十三、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四、其它: /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一、乙方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及规定,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
36、执行。一切施工活动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不安排施工活动,安全技术交底签证书报甲方备案。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体检合格后,报甲方备案,申请入场前的一级安全教育,负责组织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有人员调整时,在24小时内办理入场相应手续,未经安全教育或办理施工证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活动。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 五、乙方按作业活动配备特殊工种人员,证件报甲方备案;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六、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30人以上的应设一名专职安全员,100以上人应设二名专职
37、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向甲方备案,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接受甲方安监部门的领导,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活动。 七、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负责班前安全教育(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后小结),并作好相应记录备查。 八、在施工中完善护栏、通道、隔离、警告标志、安全防护网、工器具安全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承担相应费用。并定期对施工区域的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有效,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安全防护
38、设施的设置应执行国家、地方、甲方的有关规定。 九、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报告甲方,商定交叉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十、甲方允许自带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报甲方备案。应作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作好记录备查。 十一、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动火时,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乙方应负责本施工责任区内甲方设置的消防器材的保管,如有损坏,按损失的二倍进行处罚。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
39、采用消防安全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并向甲方备案。 十二、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应为员工发放统一颜色、统一规格的安全帽和工作服,高空作业发放防滑鞋。现场施工人员佩带的安全帽和穿着的工作服按甲方管理制度执行。 十三、安装及使用电动施工机械、照明设备应向甲方办理施工用电审批手续。乙方自带的三级电源箱必须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用电管理执行国家、地方和甲方有关规定。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程序文件要求,做好重大危险因素的控制,并作好节能降耗及防止环境污染的工作。乙方在现场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工程垃圾和有毒有
40、害物要按照甲方指定的存放区域分类存放,不得乱堆乱到;在高噪声等环境区域作业时要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在进行粉状物料运输或使用中要苫盖和减少扬尘污染。 十五、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安全管理保证资料”的要求负责填报相关的安全管理资料。 十六、为员工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十七、教育本单位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不得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乙方如在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机械设备、火灾事故,承担全部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
41、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十八、乙方如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发生伤亡、群伤、重大火灾、重大机械设备及质量事故的,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九、乙方如在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害、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应立即上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救,配合甲方作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二十、施工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处罚办法按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二十一、其它 / 第四条:甲、乙双方明确事宜: 一、甲方从乙方的合同价款中预留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或根据
42、事故损失予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或根据事故后果处罚1-8万元的罚款;发生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视情节扣除保证金的25-50%(轻伤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处罚不低于2000元);不发生任何事故年底结算或合同终止结算时一次返还保证金。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按照国家、地方、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工作期间超出一年半以上的,甲方在每年终(乙方已作业8个月以上),对未发生事故的可按比例返还部分已扣除保证金,返还保证金不再作为处罚扣回)。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甲方对抢救伤员应提供必要的帮助;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有关责任方承担费用(双
43、方协商时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和亲属);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三、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六份。 承包单位(章): 分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二:消防安全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工程承包单位: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河北丰润热电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分包单位:天津蓝巢特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
44、则 1.1为确保本工程施工中消防、治安安全,预防工程项目在分包施工过程中火灾、治安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消防、治安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协议。 1.2本协议书用于分包工程项目的防火、治安管理,在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责任目标:杜绝治安、刑事案件;杜绝设备破坏、被盗事件;杜绝十万元及以上火灾事故;消灭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行为。 1.4本协议书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结束。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负责审查乙方的法人资格和施工
45、资质情况。 2.2甲方对项目施工现场消防、治安安全负管理责任。甲方应对乙方的消防、治安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2.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治安安全制度、规定、措施,提出防火、防盗等要求。 2.2.2分包工程开工前应由甲方负责乙方的消防、治安教育考试,检查焊工证等合格后方可上岗。 2.2.3在分包施工过程中随进度分阶段由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反消防、治安管理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并按公司及项目部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2.4乙方责任产生重大火灾隐患而不认真整改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甲方
46、有权终止分包合同,并提出索赔。 2.5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含办公区域)。 2.6负责与外部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工作,及时调解处理内部治安纠纷,对构成治安处罚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治安的方针、法令、法规、规定。对分包项目的施工现场消防、治安负直接责任。 3.2乙方应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施工守则、施工方案及各项安全动火措施。 3.4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并经甲方考试合格后
47、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确定本单位专、兼职治安消防负责人,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治安、消防教育。 3.5乙方应按要求维护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如有丢失或损坏,须及时报项目部并承担相应费用。 3.6服从甲方现场安全人员的监督、指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奖惩规定。 3.7落实单位周检查、班组日检查的防火检查制度。在施工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那活动。 3.8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消防工作“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9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保护好现场,抢救伤
48、员,并迅速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10因甲方施工组织等原因造成火灾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11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对进入本现场的贵重物资、设备、工器具进行登记后,报甲方综合管理部,对甲方提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确保本单位物资、设备安全。 3.12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和生活区域的管理,负责本单位人员集中住宿的安全治安管理,杜绝内部酗酒闹事、卖淫嫖娼、赌博、斗殴等社会丑恶行为的发生。 3.13加强车辆的管理,经常进行车况检查,并严格执行厂内交通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3.14施工生产使用的管制刀具严格遵守购置、储存、领用、退还的流程,严禁在个人手中过夜。 3.15使用剧毒、爆炸、放
49、射性物品必须报甲方保卫人员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目标考核 4.1由于乙方单位内部责任发生十万元及以上火灾事故的扣罚50000元; 4.2乙方内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及一般火灾事故的扣罚5000元。 第五条 补充条款 5.1补充条款:/ 5.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予补充条款进行说明。 5.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 起重机械转移安拆(变工况)施工委托单 机械名称 (型号) 管理编号 现有状况 (工况) 委托内容 (工程量) 暂定工期 工程价款 甲方单位 委托人 委托时间 乙方单位 受托人 受托时间 注:本单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如合同中未能明确该项施工内容的费用标准,该费用应在“工程价款”栏内注明,并由甲方商务经理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