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实验室设置和规范命名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仍存在实验室规模小、功能少或闲置等现象。为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的规划与管理,实现由数量扩张转向质量建设,优化配置,发挥资源效益。经研究,拟对全校教学实验室的作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的调整以学院或中心为单位,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使所辖实验室具有合理的层次结构与体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实验室的调整,以功能综合为原则,可采用合并、重组的方式予以调整,除经管类学院外,每个学院按实验中心设置。中心内可设实验室,实验室下可设置实验分室。 三、未满足
2、下列条件的现有实验室需进行调整或合并: 1.有稳定的学科专业为依托,教学研究方向明确。 2.有稳定的实验课程(或实验项目)支撑,实验教学任务饱满,公共实验室工作量不低于64800人时数/年,专业实验室承担5门以上或相关本科专业全部实验课程教学,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1600人时数/年。同时,实验室开放每周不少于10小时,实验项目数开放不少于5个。 3.有固定的实验用房(100m2以上)和满足教学需要的仪器设备设施(不低于50万元)。 4.有稳定的实验教学师资和实验技术管理人员队伍。 5.有合理的教学运行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因教学任务跨学院(中心),由相关学院协商,实验室的所
3、在学院应充分满足相关教学要求。 五、根据需要与可能,对2004年以来的共建实验室项目,原则上可以保持不变,确需要变更的应说明理由。 六、实验室的命名必须与其教学功能相匹配,要科学规范。 七、各学院实验室调整与命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经管实验中心在征求相关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展开,所提交的材料教务处还需组织审核,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八、请各学院或中心认真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教学实验室设置(调整)申报表》(见附件),不作调整的实验室也需填写,由学院(中心)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20日前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送至sj@。 九、今后实验室建设计划的编制和经
4、费的下达、实验设备资产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审批以及其他各项与实验教学有关的工作均按学校批准的实验室建制进行。 联系人:雷发斌 电话:83816414 附件: 江西财经大学教学实验室设置(调整)申报表 教务处 2012年3月21日 11 教学实验室设置(调整) 申 报 表 学 院(中心) 实验教学中心名称
5、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教务处 制 序号 实验室名称 分室个数 所在地址 使用面积m2 设备台件数 设备总值(万元) 主要面向专业 承担实验课程名称 总学时数 教师(人) 负责人 备注
6、 一、调整后实验中心总体情况一览 二、调整后的实验室结构图 ×××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分室 ×××实验分室 ×××实验分室 ×××实验分室 ×××实验室 ×××实验室 ×××实验室 三、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 名称 实验分室名称 使用面积m2 设备台件数 设备总值(万元) 承担实验课程名称 实验项目名称
7、学时数 备注 变更理由: 四、实验室队伍情况 序号 实验室 实验分室 负责人 实验教学人员数 实验管理人员数 备注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其他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其他
8、 五、论证与审核 论证意见: 论证组组长: 成员: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盖章:
9、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四、实验室队伍情况 序号 实验室 实验分室 负责人 实验教学人员数 实验管理人员数 备注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其他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其他
10、 五、论证与审核 论证意见: 论证组组长: 成员: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