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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奖励学分暂行规定
为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艺体育活动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修定本规定。
一、奖励范围
凡参加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科学研究活动、文艺体育活动及其它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奖励学分。
二、奖励学分的用途
凡经教务处审核认定的奖励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可用于:
1.消除相应学分必修课不及格的记录(不及格课程仍需重修);
2. 取代专业选修课、科类选修课或科类方向选修课学分,但最多限3学分,取代学分成绩记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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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代公共选修课学分,取代学分成绩记为“A”;
4.取代选读课学分,取代学分成绩记为“A”;
5.在学籍资格审核时,可冲减相同数量的不及格课程学分;
6.奖励学分的使用限额为8个学分,且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办法
(一)学科竞赛
1.凡由学校选定并组织参加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获国家级奖项的在同等基础上加1分。
2.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高值奖励,但不重复奖励(下同)。
(二)科技活动
1.凡由学校选定并组织参加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制作、
3、科技比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获国家级奖项的在同等基础上加1分。
2.在正式出版的学术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独立完成者奖励3学分;合作完成者:第一作者奖励2学分,第二作者奖励1学分。
3.在省级及以上报纸上发表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独立完成者或第一作者奖励1学分。
4.凡研究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取得专利,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给予2—6学分的奖励。
(三)文体活动
代表学校参加部省级文艺、竞技体育比赛,获个人一、二、三级奖者,每人分别计4
4、3、2学分/项。集体一、二、三级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国家级奖项的在同等基础上加1分。
(四)其它
参加国家大学外语六级考试(部分专业除外)和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部分专业除外)成绩优秀者、获得国家级专业资格证书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和其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给予1-2学分的奖励。
四、奖励学分的说明
1.每学期的第1—3周内,具有学籍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或活动组织单位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经认定符合规定的,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并发给奖励学分证书。
2.学生可在每学期第1—3周或第1
5、2—13周到学院教务办申请使用奖励学分。
3.国家大学外语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只记录一次成绩的奖励学分,不累加,不得重复申请。
4.经教务处审核后,对取得奖励学分的学生名单及具体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者,需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对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该项目的学分,同时进行批评教育。
5.奖励学分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五、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奖励学分项目一览表
附:
奖励学分项目一览表
类型
项目
奖励方式
学科竞赛
1、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获奖励级别
个人
6、奖
集体奖
2、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数学竞赛
一等奖
4学分
3学分
3、参加江苏省大学生物理、化学学科竞赛
二等奖
3学分
2学分
4、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三等奖
2学分
1学分
5、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注:以上为省级竞赛获奖奖励标准,国家级奖同等加1分
6、参加江苏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科技活动
1、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获奖励级别
个人奖
集体奖
一等奖
4学分
3学分
2、参加江苏省大学生电脑网络大赛
二等奖
3学分
2学分
三等奖
2学分
1学分
3、参加中国机器人大赛
注:以上为省级竞赛获奖奖
7、励标准,国家级奖同等加1分
4、在学术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
独立作者
3学分
第一作者
2学分
第二作者
1学分
5、在省级及以上报纸上发表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
独立作者
或第一作者
1学分
文体活动
1、参加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专项比赛
获奖励级别
个人奖
集体奖
2、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
一级奖
4学分
3学分
3、参加全国青少年书法篆刻大奖赛
二级奖
3学分
2学分
4、参加江苏省大中小学生写字大赛
三级奖
2学分
1学分
5、参加部省级各项竞技体育比赛
注:以上为省级竞赛获奖奖励标准,国
8、家级奖同等加1分
外语类
1、国家大学外语六级考试
成绩≥550分
1学分
成绩≥610分
2学分
2、全国高校外语专业考试
专业四级优秀
1学分
专业八级优秀
2学分
计算机类
1、江苏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除外)
三级合格
1学分
三级优秀
2学分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除外)
三级合格
1学分
四级合格
2学分
3、参加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程序员
1学分
软件设计师
或网络工程师
2学分
其它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技能)
1学分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
1学分
3、普通话测试(在本校测试)
成绩≥92分
1学分
成绩≥94分
2学分
4、江苏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学分
5、江苏省三好学生
2学分
6、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
2学分
备注:1.未列入上述的项目,经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2.外语类CET项目不适用英语专业,CJT项目不适用日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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