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篇点击查看更多: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1)1.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2.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机关支委成员及机关的普通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和党员干部的要求,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进行对照检查,找出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团结统一的目的,不断提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党员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3.要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意方法,以达到团结同志,互相促进的目的。4.支部要认真组织。讲实求效,保证
2、人员齐全,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5.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6.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会议情况。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2)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以下制度。一、党员学习制度1.学习要求。党员要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坚持经常学习,终身学习,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2.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五上午为党
3、员学习时间,全体党员要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并安排好自学。3.学习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中央和省市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文件。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4.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学习研讨相结合的学习形式,通过专题党课、远程教育培训、学习先辈先进典型事迹、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文体活动等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学习载体,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确保学习效果。5.考勤、考核管理
4、。设立签到册,集中学习考勤以本人签到为准,自学考勤以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学笔记为准,因公、因私不能参加集体学习者,应事前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课。将党员日常学习表现、参加组织生活、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研讨交流材料等作为党员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1.党小组会。党小组每月一般安排1-2次活动,主要是督促党员学习党的政策文件,督促贯彻执行支部决议,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完成各项工作。2.支委会。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处理党支部日常事务。主要是学习党的政策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
5、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等工作,对党支部工作做出安排和总结。3.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指示,研究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党员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4.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主要是对党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党课教育要紧密联
6、系工作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三、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召开为主,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团结批评团结。基本程序: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自我批评相互批评。主要方法:敞开心扉、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目的: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四、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1.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4+1”组织生活会,即每季度参加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参加1次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党支部请假。2.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的决议。3.党支部工作记
7、录中要清楚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每年对党员工作表现和作用发挥做出客观评议。2.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党员年终工作总结或党员党性分析进行。3.评议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党内平等。4.评议主要内容:能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能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能否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否践行党的群
8、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能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否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初党员公开承诺的事项。5.方法步骤: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填写测评表确定评议等次。6.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三个等次,由支委会最终确定民主评议等次。7.通过评议,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六、谈心谈话制度1.党支部要经常开展党员谈心交心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谈心,支委成员和党员要谈心,党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各层面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2.要坚持做到“六必谈”:党
9、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应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3.通过谈心交心,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内团结。七、主题党日教育制度1.党支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2.主题党日教育要加强党性党纪的教育,增强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活动方式,突出优良传统教育,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突出党史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3.主题党日教育活动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注重实效。八、党员党性分析制度1
10、.党员党性分析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支部一般每年组织一次。2.主要内容:对照新时期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着重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业绩、作风建设、组织纪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3.方法步骤: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征求意见,互相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通报分析评语情况。4.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照党章、“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等基本要求,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要内容。九、党员日常管理制度1.党员必须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工作调动,在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严格按规定转接党组织关系。2.发展党员,
11、要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武威市机关党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3.对违纪党员要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4.党员外出,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在外活动的情况;党员出差返回后,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在外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十、落实组织生活责任制度1.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2.党支部要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做到支委成员精通制度、普通党员熟知制度、全体党员执行制度,把贯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变为自觉行动。3.党支部每年要对贯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出详细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4.党支部要做好各项组织生活的开展,
12、认真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发挥表率作用,接受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6.党支部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直至召开专门会议批评教育。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支部分配工作任务的,按自行退党处理。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3)第一条 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3、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党委时,党委组织部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集团、矿会议精神,交流在工作环境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通报与党组织的联系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4、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扩大非党员参加,提出批评和建议。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
15、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评议内容包括:(1)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同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按期缴纳党费、积极过组织生活;(2)党员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3)党员在工作中表现是否积极,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若干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作
16、出组织处理。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要党委组织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第十一条 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报矿党委组织部备案。第十二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第十三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点击查看更多: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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