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三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三篇(1)在当地县委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20XX年,我局在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引领指导下,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前提,优化岗位配臵、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岗位职责清晰、执法程序规范的税收执法责任运行机制。加大执法督查力度,促进依法治税,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我县依法行使税收执法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现将20XX年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以人为本,继续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
2、究工作。20XX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税收事业“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精神的具体体现。为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我局对各部门细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职能,把考核执法质量,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执法监督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层层落实,细化考核,对于强化税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税务工作法制化,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督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保护税务干部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抓
3、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廉洁从政,依法治税,制定措施确保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改进政风行风,把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与上级安排结合起来,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源头治理。一切从简安排,压缩三公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加大执行力度,把各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从根本上转变党风、行风和作风。三、搞好普法学习培训。一是在局党组组织召开的全局职工会上融入法律法规学习,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二是专门开展普法宣传学习培训,20XX年度主要进行了宪法学习宣传、税法宣传学习、蹲企服务学习、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办法培训。三
4、是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及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如党员学法考试培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小企业会计制度学习、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培训、营改增以及与之关联的政策要点培训等。四是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领导干部读书学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增强了普法学习、培训和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抓制度建设、抓监督管理。结合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综合考核目标,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纪律。继续深入开展“县局抓廉、干部自廉、纳税人协廉、家庭助廉、社会监督员帮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活动。加大“两权”监督的效能监察力度,对“三重一大”的监督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
5、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必须经集体讨论。不断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着力提高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纳税服务水平和提升执法质量。五、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根据*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税发?20XX?100号文件)的精神,我局成立税收执法督察小组对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纳税评估、资本交易税收管理、特别纳税调整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税务管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管理、电信业税收管理和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等九个方面进行督察。同时结合案件评查工作,对稽查局20XX年至20XX年税务稽查案件发案情况和规费征收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督察,
6、均未发现原则性违规问题。六、加强日常执法检查,有错必究。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的核心手段是有错必究,目的是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质量。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是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具体体现。我局注重日常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走、访、查、看,对暴露出的问题从严处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决不姑息迁就,力争把事态扼制在萌芽状态之中。20XX年度,我县在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考核中没有发现原则性过错行为,没有过错行为追究的情况发生。七、税收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有效地增
7、强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也进一步的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的稳步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进程。一是执法监督机构人员配备力量薄弱,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多数执法监督岗位人员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知识培训,导致有些过错没有被发现或发现过错只是表面现象,执法质量不高,所以税收执法监督力量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与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存在差距,有部分税务人员对依法行政、税收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的重要性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执法风险的严重性。三是近年来税务人员接受系统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
8、税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不够,或多或少地影响了税收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八、下一年的工作打算一是服务于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执法监督,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服从上级的领导与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服务于组织收入这个工作中心,为创造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二是一如既往地搞好税收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细化岗位责任,认真履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提高执法质量,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继续深入宣传
9、学习*省地方税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办法及裁量标准,进一步提高地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质量,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把行政处罚裁量权这把“双刃剑”变成“双遵从”,实现“双保护”,带动征纳双方自觉遵从税法,不断实现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进一步提升地税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三篇(2)一、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用基层党员干部熟悉的语言阐述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科学内涵和工作要求,让党员干部说得清、记得住。采取编印下发学习资料、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对“两个责
10、任”的认识,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门督导乡镇(处)、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五项责任,督导纪委(纪检组)认真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见行动求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两个责任”扛上肩抓落实。湖北卫视、宜昌三峡电视台、政策杂志、楚天风纪杂志和省纪委信息刊物(经验交流)推介了我市落实“两个责任”的做法。二、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将中央、省委领导有关作风建设讲话精神纳入党员干部春训内容,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从市委做起各级党组织逢会必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与党中央跟上趟、对准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
11、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公安、国税、地税、质监、环保、安监、工商、住建、供电公司等9个部门和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解决了一批在行政执法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集中力量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省纪委编印下发的案件质量标准和案件卷宗模本,收听收看业务知识讲座,教育引导办案人员从办案理念、方式方法和质量标准上适应中央纪委、省纪委对办案工作的新要求。实行“纪检监察室+派出纪工委+乡镇纪委”办案模式,将三个纪检监察室、三个派出纪工委力量整合,相应联系乡镇纪委,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重大、复杂案件由机关直接办理,一般案件指导、协调乡镇纪委
12、办理。四、扎实有效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宜昌警示教育基地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将省、宜昌市通报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纳入党员干部必学内容,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纪委下发的约谈和函询办法,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或函询,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实施“农廉工程”,全面推行村干部职权清单管理、村级财务“流水账”公开、村级事务“五议一审”决策等措施,村干部经济问题信访举报件大幅下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实行党员干部
13、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各项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五、推进“三转”加强自身建设。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对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事项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目前保留11项。调整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新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突出主责主业。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的相关规定,把主要精力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机关按照三个板块运行:一块以纪检监察室为主,加强查办案件工作;一块以党风政风监督室为主,综合协调抓纪律作风建设;一块以办公室为主,负责文秘宣传工作。通过调整内设机构和工作划块运行,将主力压到了审查办案和监督执纪第一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
1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高、工作不到位,需要加大督查和倒查追究力度;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需要从管理体制和机制上探索破解之策;少数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三转”要求,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有时翻“老皇历”,需要进一步转思想、强业务,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认真加以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三篇(3)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
15、重要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要是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但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进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一、当前落实“三转”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思想认识不足。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
16、,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2、职能定位不准。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
17、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县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3、工作方式缺位。参谋建议缺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习惯于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
18、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组织协调缺位,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4、履职能力偏弱。表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 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此外,举办的业务培训太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了履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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