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血色浪漫有感 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读血色浪漫有感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 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
2、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
3、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我欣赏钟跃民缘于他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不敢苟同的恰恰也是他的生活方式。他身上的洒脱让我觉得太过理想化。但同时,他又是一个理性的人,有深刻的思考。他的思考不同于郑桐,而是典型的在路上的思维方式。我在想,或许作者在借钟跃民这个特殊的人物让读者引发思考:是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还是顺其自然的去作为,只是取决于你把什么看得更重要,是结果。还是过程。 当年的人们并不追求一定要成功,他们只是在享受在路上.我觉得,这一点好像
4、现在的人要弱一点。或许是社会压力大了,自己和他人逼得自己必须那么在乎结果。但对自己宽容,并不是一种罪过。 且不说在路上,我是确确实实佩服钟跃民身上那股积极向上的劲。我非常喜欢陕北窑洞里吃不饱肚子却依然午夜神侃的他们,虽然有几分傻但活得很积极。还是那句俗话,没有趟不过的河,没有过不去的坎。既然能积极快乐地活着,何乐而不为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
5、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作者为XX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兴城路派出所季世峰。) 第二篇:读血色浪漫有感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
6、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
7、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第三篇:血色浪漫阅读有感血色青春别样浪漫 青春敲打着岁月的礁石,一
8、下一下那样铿锵那样坚定。走在日子的涟漪中,年华是我们最美好的面庞。俯首涛声依旧,他们的浪漫在书海上映。将心灵交予她,才发现,我收获许多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从此就有了关于青春别样的描述:血色浪漫那个闹哄哄的年头,那片红色的背景,苏联教训了上房揭瓦的捷克斯洛伐克;“我有一个梦想”的马丁路德金遇刺;浪漫的巴黎青年也走上街头要求摧毁“旧秩序”。一种青春的激情和梦想的混合物,在这些少年体内爆炸,激情与青春碰撞,梦想与现实交织,一幅色彩浓烈的画卷在眼前铺展开了.北京的街头,将校呢的穿着,这三个不同家庭背景的少年聚拢在一起,他们在冰场上高谈
9、杀掉小混蛋;在丛林里,只有司令和排长还装模作样的侦察敌情;在街头,伙伴们的怂恿下,面不改色的称美丽的姑娘周小白表妹;在剧院,为了一张芭蕾舞票排通宵的队伍他们究竟是少年,别人眼中怎样荒唐他们也不在乎,为了解决温饱,投自己家里的东西却买来一铁桶的冰淇淋;听说小混蛋被打死,他们更多的是不忍而非快感;捉弄一个傻子去和别人打架,他们躲在暗处看热闹。 当上山下乡成为一种潮流,他们不考虑一切来到陕北。简陋的条件,艰苦的劳动,青黄不接时甚至要去讨饭。他们依旧一笑而过,还编排出在城里看的杂耍去换取老百姓的施舍。饥饿驱使他们在街头抢 一块腊肉并纠集全城的下乡知青与小贩对抗,让人们都以为城里来的是一群土匪。 张扬、
10、自由、霸道、自信、狂放,这些个形容青春的词语都在故事里钟跃民的身上被体现。他像是一个闪耀的火炬,更像一个随时会被引燃的炸弹。他古怪、傲慢、敏感,他的想法总是光怪陆离,且无人可以阻拦。他对音乐的感识,打动了公主般骄傲的周小白,他钟爱柴科夫斯基,这样一个野性浪漫的男孩,爱上了信天游,爱那沙哑的歌声,飘荡在贫瘠的黄土高原,唱出了百姓心里的苍凉。他看到祖孙俩连野菜团子都不能吃个饱,他心里腾起了怜悯。小憨娃死在他的肩头,他触摸了生死的距离;对面山头的痴情女子长出的走西口,让他明白了神秘的爱情。 他究竟不属于一个地方,他离开了留恋却不牵挂的陕北,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他依旧顽固,随性。面对战友的仗义,面对
11、任务的坚定,面对死亡的从容。他的二等功,营长职位更并非虚名。在别人眼中,它必将成为一名出色的军人,可他又一次不寻常的离开,在街头卖煎饼,他不会觉得让儿时的伙伴照顾他的生意多么羞愧,也不觉得让同窗战友去工商局捞他有什么难堪。 他的步子还在追赶着一个又一个不一样的明天,在国企,在出租车上,在神秘的西域他的随意他的大胆他的热情让他像是青春的化身,岁月在向前,青春也在悄无声息的流逝。而你我,正如阳春三月,虽有阴霾,但终会晴朗;如激流中的小舟,虽有碰撞,但依旧向前。起航吧。确立目标,选准航线,挥洒激情,拥抱梦想,乘风破 浪,勇往直前。鲜花永远在前方,掌声永远在身后,我们永远在路上。做自己。你的青春会别样
12、。 第四篇:血色浪漫读后感血色浪漫 谁说鲜血和浪漫无法统一。这就叫血色浪漫,钟跃民,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 那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都是高官和将军,他们曾是满怀激情的红卫兵战士,但是到了1968年,这个群体正在残酷的青春中茫然游荡,他们穿着家里箱子底儿翻出来的将校呢军服,在北京的街头成群呼啸,他们身怀利器,随时为微不足道的理由大打出手,他们拍“婆子”,看白皮书或灰皮书,他们有自己的仪式、礼俗和黑话,在革命的废墟上,一群独特的青少年文化蔚然形成,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钟跃民。他的青春是在一个血腥而混乱的年代,初看时他给人的印象是,一张铁嘴,一口三寸不烂之舌,海说胡侃,极尽损人之能事,但慢慢
13、的你会发现这也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艺术。他的生命可以说是一段传奇,有他在的地方,永远不会让人觉得无聊,即使是在贫困苦难到你无法想象的插队的陕北,他总有办法苦中作乐,让生活变成一种有趣的体验。当他进入部队,他开始慢慢成熟,他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魅力,让人喜欢和让人信服,总之是几年的军人生涯让他成长为一个更加出色的男人。但我丝毫不怀疑就算他不经历军队,他也会一样出色,他的人生同样精彩,因为他是钟跃民,那是他骨子里的东西。 周晓白:出身于典型的军人世家,父亲是中将,哥哥们是少将,她这个最小的女儿军衔也最低,肩章上是两杠四星的大校军衔。她是钟跃民的初恋,我没爱过,无法想到一个女子对男子究竟可以钟情到何
14、种地步,难怪古语有云:“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不过老话总是逃不过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算可以求同存异,但两个丝毫没有共同点的人是绝对不可能在一起的。周晓白是将门之后,又是家里的乖乖女,她的一生是一出世就已经铺垫好的,而钟跃民是永远不甘寂寞与平庸的,他的人生是游戏组成的。 郑桐。比之钟跃民多些文人气,多些理性,少些激情和灵性。 袁军。比之钟跃民多些鲁莽,少些思想。 秦岭:钟跃民最深爱的女人,生活的随性洒脱,不受拘束,是在那种社会下的一朵奇葩,虽然没能和钟跃民在一起,焉知这不是最好的结果,让他们永远有一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更好。(开鲁亚克: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
15、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宁伟。天意弄人的最好证明,如果那天的他没有请假,人生也许不会那样悲哀,让人心疼。 李奎勇。与曹刚、张广志、郭洁、钱志民、李萍等人一样,是那个社会底层人的代表,是社会发展的牺牲品,他们贫穷,平庸,农民或者工人家庭出身,没有任何背景,卑微的活着,没有想法和激情,对人生的要求不过是温饱。我似乎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没有追求,懒于思考和改变现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高玥。钟跃民的伴侣,比他小十岁,她是最理解钟跃民最能包容他任何举动的人。他们搭伙卖煎饼,开饭店,只要是钟跃民想做的,即使是讨饭,她也能和他一起去。男人也是要成长的,他的成长
16、也是需要人来陪伴的,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是不是该陪他一起成长,而不是考虑将来的他是否能有所建树,考虑的太多是不是会失掉爱的意义。爱一个人是爱他的现在,即使他一辈子如此,也会觉得和他在一起就是快乐的。 第五篇:血色浪漫观后感血色浪漫 花了整整四天时间,终于看完了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结局很伤感,一个特殊的年代,一群北京人的成长史。现实是残酷的,有时它都不会给我们任何喘息的机会,我们只能一直向前。多少人在社会的洪流中,迷失了自我,昔日的梦想不再鲜活思想中,除了顺应历史的滚滚江河,别无选择。然而还有这样一群人,时刻保持着近乎童真的烂漫,奔跑在原野中,偶尔停留在一棵苍天大树下,休息片刻,继续远行,因为在他
17、们心中最美的不是某个未知的目的地,而在于那变化莫测的沿途风景,风雨兼程,永不停息前行的脚步。 剧中主人公钟跃民,拿着镰刀的诗人,他身上焕发着青年的桀骜不驯,兼具诗人的浪漫气质,正如剧名血色浪漫。钟跃民的一生很难停留在某个地点,他总是生活在别处。他的一生爱过三个女人,也许会更多。 性格决定他无法拥有永恒的爱情,生命中的美好总在不经意间错过。在滑冰场上,邂逅周晓白,两颗青春的心,一经碰撞,瞬时火光满天袭来。他们的相爱既是偶然,抑或必然。青春的日记里,有太多的美好无法名状。然而激情过后,各自回归平静。周晓白对爱情的执着,对平静生活的向往,成了一把枷锁紧锁着钟跃民远行 的心。他只能逃离,他也必须逃离,
18、在陕北插队的岁月,他毅然与周晓白分手。那段孤寂的时光,他很快适应自己的角色,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外出要饭,享受生命的点滴,坎坷的黄土地上,留下了他欢快的足迹。偶尔的辛酸,却如春雨过后,被雨水冲洗过的泥土,焕发着淡淡的清新泥土的味道。 何时开始,他迷上了信天游。荒凉的大地,诗人且歌且行,命运再次将缘分降临。秦岭走进了他的生命,更确切点是他也同时走进了秦岭的生活。两座隔断的悬崖,两颗孤寂的心,彼此用歌声架接一座心灵之桥,鸿雁互传,共奏浪漫。秦岭的独立性格,华丽的陕北信天游,深深融入了他的记忆,宛如酒窖的贮酒,愈久弥珍。特殊的年代,容不下海誓山盟的恋情。他走了,去了部队。她也离开了,进入社会的大熔炉。沧
19、桑更迭,岁月变迁,再次见面秦岭已迷失。即使昨日犹在眼前,已经再也找不到曾经。她最终还是走了,带着遗憾与悲伤。他还是他,驿站没了,又该重新上路了。 人生如戏,我们都必须演好自己的角色。从部队复员回来,钟跃民红红火火火的当起了个体户。开了煎饼摊,从此也有了合伙人高玥的牵挂。高玥也许是他生命中最后一个深爱的女人,他们有着相似的性格,在内心深处都视过程为人生的真谛,结果并不重要,只要曾经笑过、哭过,下一站又是一片新的天地。他们一起在正荣 集团工作,在合伙的饭店里打拼,最终还是没能阻止钟跃民活跃的灵魂。他收拾行囊,告别高玥,独自踏上征程,去了青海的可可西里,成为了一名反偷猎者,挥舞着枪支,诉说着人生的另一段精彩与辉煌。高玥最终还是决定陪他远走天涯,也许他们会有结果,不过是在过程中才能有结果。终点最美,也只是瞬间;旅途最真,却是永恒。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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