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年度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建平安韶关、推进民生幸福为目标,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着力点,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情况 (一)做实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民生改善。全面建成了由市县(区)法律援助处、镇(街)工作站、村(居)联络点,以及工青妇残、学校、部队等部门工作站构成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哪里有困难群众哪里就有法律援助服务;各地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进受援人联系回访等制度落实,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深入民心。全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将超过1400件,其
2、中市法援处将超过400件。 (二)做深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平安细胞工程建设,着重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广度和深度,全年调处矛盾纠纷将达到150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将达到98.5%以上;市局进一步完善市区“交调委”和市“医调委”工作,通过设立工作站、联络员,推进其调解业务向县(市)延伸。 (三)做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在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三类特殊人群的管理方面,部署开展了管理对象信息核查工作,继续坚持管理创新,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广gps卫星定位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落实
3、人文关怀政策,使各类管教对象安心服管,没有出现较大的违法犯罪现象。市劳教(戒毒)所连续*年实现场所无逃跑、无所内重大案件、无生产重大事故、无非正常死亡的“四无”目标。 (四)做优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建设。通过深化律师进村居活动,引导全市108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律师签订协议,获得公益性法律顾问服务;年内全市1421个村居均拥有了挂钩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律师。全市律师开展进村居活动累计达700多人次,为政府提供服务累计达327次。推出了设置老年人公证服务专窗、免费受理60岁以上老人遗嘱公证等新的公证便民服务措施。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了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司法鉴定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4、协助完成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对我市首次进行的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项目能力验证活动,司法鉴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五)做活普法工作,营造法治氛围。围绕创建平安韶关,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评比、“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等活动;稳步推进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及学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相关系统平台已开始使用;指导协调相关专业法主管部门开展了妇女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禁毒宣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了创建平安韶关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六)做好自
5、身建设工作,树立良好形象。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整治机关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等活动为抓手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全局干警精神面貌良好,工作干劲充足;坚持不懈抓好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公务车辆维修、加油等情况检查,以及集中整顿警车粤牌车违规问题等活动,进一步推动财务、公车管理的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今年来没有出现干警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二、今年工作要点完成情况1.关于重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原计划达到97.4%以上,实际可达98%以上。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率原计划达到100%,实际为100%。 2.关
6、于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我局今年工作要点所列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均顺利完成。 3.关于主要工程项目。市劳教(戒毒)所新所建设一期(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今年共争取国家计划投资到位资金1122万元(国家投资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立项投资范围内的项目没有超出经财政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 4.关于年度改革创新工作。已印发了关于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的配套措施正在拟定中。 5.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充实了市区“交调委”工作人员,该委调解员从11名增至16名,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组织了市“医调委”工作人员前往省内兄弟市学习取经,并推动市“医调委”工作向县(市)延伸,实现全市范围内受理纠纷调解。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1.人员保障问题。由于经济发展、准入条件较高等因素影响,县(市、区)律师和公证服务工作人员严重缺乏,难以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另外,我市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存在较多的一人所。再加上人工作在基层,对镇街工作的不得不深入参与也使得一些司法行政职能被弱化。 2.经费保障问题。财政投入的不足导致律师从事“进村居”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经费严重不足,而市本级每年10万元的普法经费也与平安韶关建设对普法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对市政府的建议有两个:一是减少对司法所公务员招录人数上的限制;二是普法经费财政预算增加至20万元。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