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法定的义务教育,是通过法定的形式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到公平的义务教育,是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打基础的重要阶段。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后,具有相应的文化素质基础,努力实现“普九”“双高”(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根据有关规定,对教学质量监测和调控,以此引领与促进学校面对全体学生、切实抓好教育教学质量,完成“传授知识、塑造思想、发展能力、增强体质”的学校教育任务,不断提高“普九”质量。一、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目的通过严密组织、统一命题、严格考试过程管理、集中评卷、公平合理评价的做法
2、,促使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要求,科学、客观地监控各学科在常态下的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监控、评价所具有的诊断、反馈、导向和促进发展的功能,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均衡的义务教育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通过质量监控和评价结果的反馈,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促进学生全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不断总结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经验,引导学校、社会、家长形成正确的教学质量观,使学校重视和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施教,夯实基础,提高能力,强化学法指导,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二、教学质量监测的对象与学科中学的监
3、测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三、监测时间各年级各学科的监测时间一般安排在期末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研室确定),并形成制度化,不断构建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长效机制。四、教学质量监测的组织与实施教研室负责确定监测年级及学科,负责命题、制卷、评卷、成绩统计、监测分析及情况公布。 1、监测年级及学科的确定:每学期监测的年级及学科教研室根据教学实际与调研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在考前两周公布。2、命题、制卷:市教研室统一命题、制卷。教学质量监测属评价性考试,命题依据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在体现基础知识的同时突出考查学生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试题难度适中,难度值控制在0.65至0.70,易、中、难题比例为7:2:1。命题、制卷全程实行严格的保密管理,严防试题在考前泄漏。对泄漏试题者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3、监考:中心学校负责安排各校的教师进行交换监考。六、奖惩与制约机制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投身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构建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在每学期监测结果公布后对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及格率、平均分较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进行整改。监测成绩将作为校领导、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并存入校领导、教师业务档案,供晋级、聘用及“评先”“评优”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