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全四卷)试 卷 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
2、,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参考答案 D 考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解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不等于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有一些领域的社会关系,不适合用法律进行规范,只适合用道德、习俗等社会规范进行凋整。法律只应调整适合由法律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D错误。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
3、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参考答案 C 考点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解析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即为了实现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要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也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二者应得到同等重视,而不是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在没有具体语境的情况下,仅仅作为选项这样表述,是偏颇的,C错误。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
4、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参考答案 D 考点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解析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需要“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批准施行不能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根据立法法第72条第2款:“设区的市的人
5、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D错误。4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
6、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参考答案 C 考点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解析 根据决定,“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选项A提出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是错误的。提出明确地方事权的背景是中央和地方职责同构严重,多级政府共同管理的事项过多,容易导致权力不清,责任不明,效率低下。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既要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又要完善政府事权划分的法律
7、制度,在宪法中明确事权划分原则,对中央和地方各自专有事权、共有事权、委托事权等形态做出原则规定。同时,明确地方事权行使应以不损害政治稳定、市场统和其他地区利益为原则。以大局为重,牺牲局部利益,是发生在像抗洪救灾这样具体的事项上,这种局部利益的牺牲,和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过程中对地区利益的牺牲是不同的,B错误。政府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等,而且可以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使政府法律顾问可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
8、量。但不能说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D错误。5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是保证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任何党政机关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均属于干预司法的行为B任何司法机关不接受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可以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C任何领导干部在职务活动中均不得了解案件信息,以免干扰独立办案D对非法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C 考点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解析 任何党政机关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
9、法公正的事情,均属于干预司法的行为,A正确。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正确。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就是任何司法机关不接受对司法活动的干预,结合题干,即是任何司法机关不接受来自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这有助于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B正确。判断干预司法活动是否违法,首先要分清职务行为和职务外活动的关系。有些领导干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了解案件信息。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范畴,但如果对案情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结果等发表意见甚至作出决定,那就超出了职权活动的范围,
10、属于非法干预,C错误。6推进严格司法,应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流程,建立责任制,确保实现司法公正。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B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可以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C在司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依法收集、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D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仅在任职期间对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参考答案 D 考点 推进严格司法 解析 推进严格司法,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两项工作机制,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违法谁担
11、责。决定对此明确指出:“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司法人员对所办理案件的质量终身负责,这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具体化,是司法责任制的延伸。案件质量涉及事实真相是否查明,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当事人权利是否受到依法保护或非法侵害等重要问题,司法人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就是终身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在任职期间,D错误。7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某市的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通过法在身边电视
12、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 B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C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D在暑期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模拟法庭巡演”,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参考答案 B 考点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解析 A选项体现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是正确的。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同时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而不能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B错误。 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方面,要“坚
13、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CD选项分别以不同形式,即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这两方面体现了从多渠道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都是正确的。8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
14、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参考答案 C 考点 坚持依法执政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解析 决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
15、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C选项的前半句表述是正确的,但是不能以党内法规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只能依法进行,C错误。9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自由裁量原则C
16、比例原则D功利主义原则 参考答案 A 考点 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 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例如,为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能会实行交通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以保障社会上人们的行车自由。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本题案例不涉及比例原则,c错误。自由裁量原则和功利主义原则均不是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属于干扰项,因此BD错误。10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
17、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A 考点 法律规则 解析 本题的法条中,使用了“应当”这样的道义助动词,属于运用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A选项为正确答案。本题中的法条所表达的既不是任意性规则,也非委任性规则,而是确定性规则和强行性规则,因此BC错误。本题中的法条并未表达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错误。11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
18、是错误的?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参考答案 B 考点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法律监督体系 解析 我国立法法对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进行了基本的规定。在法学理沦中,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也被称为法律效力等级或法律效力位阶。影响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的因素主要有:(1)制定主体;(2)适用范围;(3)制定时间。正式的法的渊源是以宪法(或根本法)为核心,由不同层次或等级的法律有机结合组成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宪法(或根
19、本法)属于第一层次,而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属于第二层次,基本法律之下还可能有第三和第四层次的法律等。与此相适应,较低一级层次的法律的效力是或应当是来自并服从于(即低于)较高一级层次的法律的效力,而其他所有层次的法律的效力都是或者应当是来自并服从于第一层次的宪法或根本法的效力。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母婴保健法属于法律,而婚姻登记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前者效力高于后者,A正确。根据立法法第101条,C正确。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
20、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由于这种监督具有广泛性和人民性,因此在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它分为以下几种: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公民的监督、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由此可以看出,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D正确。 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但不能改变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B错误。12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200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公交公司依据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
21、拒绝张某要求,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遂判决公交公司退还卡中余额。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B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C公交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D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属于地方规章 参考答案 C 考点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女;法律关系主体;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解析 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张某与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横向法律关系,A错误。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
22、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本题案例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张某与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属于从法律关系,B错误。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法人一经依法成立,就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一经依法撤销,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同时消灭。公交公司属于法人,C正确。行政规章包括两大类: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某市公交公司没有地方规章制定权,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并非地方规章,D错误。13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案涉及法对人
23、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B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C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D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 参考答案 A 考点 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归责与免责 解析 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赵某系中国公民,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并不因为赵某潜逃至国外而不再适用中国法律,B错误。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
24、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该案的处理并不涉及溯及力的问题,C错误。我国刑法第88条,本案不能适用时效免责,D错误。14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参考答案 C 考点 司法 解析 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并非没有关系,A错误。法官独立行使裁判权,但并不意味着不受制
25、约,其必须依法裁判,在我国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司法机关还要向权力机关负责,B错误。法官尽管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服从法律,依法裁判,做法律的奴仆,C正确。在法律世界中,立法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主体之间只是分工不同,法官并非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D错误。15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参考答案 C 考点 法适用的目标:法律适用的步骤;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
26、区分;演绎法律推理 解析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它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A错误。在实际的法律活动中,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这是因为法律人要想将一定的规范适用在特定的案件中,就必须要把当事人向他叙述的纯粹生活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人必须要对当事人向他叙述的多姿多彩的芜杂的生活事实进行整理、选择、判断。因此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
27、的过程与规范认定密切相关,B错误。在法的适用过程中,经常运用的推理形式除了演绎推理之外,还有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设证推理等形式,D错误。16左传云:“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 参考答案 C 考点 先秦法制主要内容(出礼入刑) 解析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
28、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尤其周朝,礼制的内容和规模都有了空前的发展,调整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A错误。西周时期的礼已经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B错误。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的经典表达是“出礼人刑”。这一时期的“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D错误。 陷阱提示 周礼的确起源于早期先民的祭祀风俗
29、,但是到了商、周两朝时,已经有了补充和发展,因此周礼并非早期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17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参考答案 A 考点) 五刑与刑罚原则 解析 唐律明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
30、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登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沦罪。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由此可以看出,A正确,BC错误。 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规定中规定的严重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唐律中的十恶包括:
31、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其中不孝是指控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为父母尊氏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由此可以看出。本题案例中的行为不属于不孝,D错误。 陷阱提示 唐律所规定的谋杀尊亲处斩条款中“谋杀”,指的是“谋而未行”以及“行而未伤”,因此其危害性要比谋杀致伤要轻。按照“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的原则,对于危害性小的行为尚且处斩,对于更严重的行为更要处斩。18鸦片战争后,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与变革。关于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大
32、清现行刑律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B大清新刑律打破了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C改刑部为法部,职权未变D改四级四审制为四级两审制 参考答案 A 考点 清末主要修律内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解析 清末刑法典修訂活動中,明显的变革成果是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律例相比,其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A选项正确。大清新刑律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B选项错误。清政府对旧的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也仅流于形式。在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方面,主要表现在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与之前的职权有重要变化,C选项错误。清末的法律改革中
33、,确立了一系列近代意义上的诉讼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D错误。19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 参考答案 C 考点 英美司法制度(陪审制度) 解析 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这种制度在英国历史上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广泛运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审判节奏也要求效率化逐渐地限制了陪审制的运用。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因此AB错误。陪审团
34、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因此C正确,D错误。20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参考答案 B 考点 宪法的制定击;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解析 修宪权是根据制宪权而产生的权力形态,受制宪权的约束这两种权力虽然都是根源性的国家权力,但二者之间的性
35、质却不相同,A错误。“发表意见”即是以一定形式“参与制宪的过程”。总之,在现代社会,人民一般并不直接制宪,但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其中,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即是其中之一,B正确。从事实论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从规范论上讲,没有任何的正式文件(包括五四宪法本身)对宪法的通过程序作出规定,C选项叙述的是现行宪法第64条关于宪法修改的通过程序,故错误。我国1954年宪法由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以全国人大公告形式公布,D选项叙述的是普通法律的公布程序,故错误。21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一国宪法究
36、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 参考答案 C 考点 宪法的渊源 解析 宪法性法律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成文宪法国家的,二是成文宪法国家的,所谓“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则是专指第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并不存在“实施宪法典”的问题,C表述不准确。22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
37、是正确的?A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B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C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是对平等原则的突破D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 参考答案 B 考点 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平等权 解析 发展社会科学事业属于科学研究的内容,因而应归于文化制度,A错误。我国宪法第23条明确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按照我国宪法学通说的归类,与该条相关的社会人才培养制度,属于基本社会制度的内容,B正确。社会制度以维护平等为基础,反
38、过来说,现行宪法关于平等原则的规定构成了社会制度的依据;从平等权的角度来讲,平等禁止切不合理的差别的同时,允许合理差别存在,宪法中关于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保护,正是基于某些合理差别事由而给予某类群体以特殊保护,与平等原则并行不悖,C选项关于“对平等原则的突破”的表述是错误的。我国宪法第14条第4款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条实际上对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义务作了限定,换言之,一方面,国家并非无条件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即保障制度不能过度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否则有可能损害经济发展,进而损害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另一方面,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能过度落后于经济
39、发展水平,否则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就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但是,本题D选项的表述与宪法条文的语义有所不同,重点在于强调保障制度应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这个命题不能算错,故D选项也有道理。23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参考答案 D 考点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解析 我国宪法第62条第(12)项、第89条第(15)项、第107条
40、第3款分别对省级、州县市级和乡级政府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作出了明确规定:省级以下政府无权审批我国的行政区划问题,C错误。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的事项,只有省级政府的“建置”问题,其他相对较为“低层次”的问题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审批,故B错误。根据宪法第89条第(15)项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县的更名,须由国务院审批,A错误。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关于行政区域划分,还有一种授权审批的情况,那就是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审批,D正确。2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自治权由民族
41、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B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对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变通C自治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变通D自治县制定的单行条例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答案 D 考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解析 根据宪法第112条,民族自治机关只包括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而法院和检察院不是自治机关,因而也不行使自治权,A错误。根据守法法第75条第2款,自治条例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作出变通,不得对“宪法”进行变通,C错误。自治地方人民政府虽然有权制定规章,但是无权制定自治条例
42、和单行条例,根据立法法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只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才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所以自治州的政府规章不能对部门规章进行变通,故B错误。根据宪法第116条和立法法第98条第(2)项规定,F位法增加了报“国务院”备案的规定。但是,D选项是从正面叙述“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与宪法条文一致,且与立法法规定不矛盾,故正确。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D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
43、况可予以特殊保护 参考答案 C 考点 平等权女;政治权利和自由 解析 实际上,平等既是项基本权利,又是一项宪法原则。也就是说,我国宪法第4条关于“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规定、第5条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的特权”的规定、第33条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第34条关于选举权的规定、第36条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以及第48条关于男女平等权的规定等,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关平等权的完整规范系统,A正确。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应受到平等法律保护,犯罪嫌疑人当然也不例外,而且,犯罪嫌疑人的某些权利依法受到限制,与他(或她)的合法权利受到同等保护并不矛盾,B正确。宪法中上的选举权和被
44、选举权,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才能享有,所以,“年龄”并非选举权领域中的禁止差别理由。换言之,公民是否享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可以根据年龄来作出区别对待,C错误。法律上男女平等,但是“生理差别”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构成合理差别,如生理休假等,故司以依据这些合理差别给予妇女特殊保护,故D正确。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实行主席负责制B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C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D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参考答案 D 考点 中央军事委员会 解析 根据宪法第93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AB正
45、确。根据宪法第94条,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结合第93条关于“主席负责制”和宪法第62、63、67条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规定,不难推论出中央军事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结论,C正确。军委副主席属于宪法第62条规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根据军委主席的提名来“决定”其人选,而非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D错误。27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 参考答案 B 考点 商业银行基本制度 解析 从本案来看,甲与A银行之间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商业银行法第6条确立了商业银行对储户的安全保障义务,商业银行法第12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也可佐证该义务的成立。从社会通念可推知,甲作为普通持卡人,无法识别自动取款机已被罪犯做了手脚,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同时。题干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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