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区劳动局XX年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推进专项就业援助活动,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失业农民、受灾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五类”群体就业。截止11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9072人,完成年目标的112%;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6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零就业家庭做到动态消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1、拓宽渠道增加岗位促就业。围绕我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工、城镇商贸旅游和餐饮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和帮助困难企业恢复生产等积极开辟就业渠道,举办企业用工洽谈会、民营企业招聘周
2、、灾区群众就业招聘会和开办了“利州人力资源招聘网”等形式帮助3852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同时,大力开发板房区管理、清扫保洁、卫生防疫、治安维护、城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使就业困难对象及时实现就业。 2、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在全区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和建立创业服务平台为切入点,加强创业意识培养和创业典型宣传,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全区共开展创业培训613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46.6万元,313人成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1655人实现就业。 3、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今年我区突出培训的针对性,贴近市场需求,结合灾后恢复重建、企
3、业生产加工、建筑安装、饮食服务行业用工实际状况,重点开展订单、定向、品牌培训,举办了“送职业技能进工业园区”“送职业技能到农村”等培训活动,真正达到以培训促就业的良好成效。全区已培训各类下岗失业人员2893人,职业技能鉴定1369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0%。 4、认真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针对金融危机后农民工失业返乡增多的实际,加快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和引导向外输出,组织各基层劳动保障所对返乡农民工就业情况进行监测并建立台帐,及时掌握动态,召开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建立劳务协会,加大服务力度,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同时,进一步推进“七位一体”工作模式,扩大我区劳务输出规模。全区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143
4、95人,返乡创业6202人,劳务开发转移输出达9.4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5.65亿元。 (二)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截止11月底,全区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3.1万人,基金征缴总数达到1.2亿元,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实现按时足额支付。 1、狠抓扩面征缴。采取政策宣传、审计稽核、劳动监察等多种措施,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强化基金征缴。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734人,征缴基金1.0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31.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790人,征缴基金42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xx8人,征缴基金18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5、参保144103人,征缴基金554.1万元,完成扩面目标任务100%;失业保险参保9460人,征缴基金29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2%;工伤保险参保7299人,征缴基金1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2%;生育保险参保4383人,征缴基金2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3876人,完成目标任务111%。 2、积极落实社会保险特殊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及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特殊政策,按“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规定,目前共为15户受灾困难企业办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326万元、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563万元;用失业保险基金为114名享受失保
6、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6.7万元;失业、医疗保险费率下调1%,企业减缴社保费15.6万元;按川办函xx185号文件规定,积极办理超龄人员参保工作,全区共有1736名返城老知青、各类企业老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原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 3、强化基金监管。认真开展“三项基金”清理自查工作,制定13项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经办机构业务流程,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设立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扩大监督覆盖面,社会保险基金无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三)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 1、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今年重点开展劳动合同法
7、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截止11月底,共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700余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审核批准企业工资集体协议47份。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通过开展主动监察和投诉举报专查,监察用工单位387户,涉及职工3000余人,处理举报投诉28件,督促参加社会保险68人,补缴社会保险费22万元,为467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68万元,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辖区10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检查,依法取缔1家,向2家职介机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打击了违法职介行为。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67户“四小场所”、12户建筑和餐饮等用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下达整改通知42份,补签劳动合同230份。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