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总结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近期工作安排 中心校: 1、指导并督促各学校完成相关业务操作,核实各校各项信息是否维护; 2、在9月1日前上报各乡镇学籍系统中需要更改学校名、新增、减少、撤并的信息。 学校: 1、9月1日前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 2、9月30日前完成非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 3、9月6日前完成非问题学籍毕业生,正常操作毕业。 4、9月20日前完成非问题学籍毕业生,正常操作招生。(原毕业学校进行毕业操作后即可进行) 5、9月6日20日在问题学籍毕业生库中,完成录取问题学籍毕业生问题学籍处理。同时完成问题学籍毕业生,招生处理。 6、9月20日前完成一年
2、级新生注册。照片采集同步进行。非新生,没有照片的,请一并完成。 7、9月10日前完成无身份证在校就读证明的收集存档,家长手写,盖上手印,学校及中心校盖章,学校存档。 8、各类异动处理时间: 转学每学期首月及末月(春季3月31日、6月31日,秋季9月30日、12月31日完成); 休学整学年; 其他离校整学年; 复学每学期首月(春季3月31日,秋季9月30日); 死亡,学生死亡10个工作日内完成操作; 出国整学年; 跳级每学期首月(春季3月31日,秋季9月30日); 关键数据变更及维护整学年。 8、如实在系统中标注疑似辍学和辍学, 班主任将达到3天无故不到校上课、没有异动情况、且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或家长的学生,上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 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将该名学生定为“疑似辍学”,7天无故不到校上课则将该学生学籍状态改为辍学。 如不如实上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道真县教育局 2012.8.22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