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田小学用电安全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思想,自觉保护用电设备、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确保师生安全和集体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用电制度。
二、 使用合格电器,按产品说明书正确安装和操作。
三、 用电要申请,禁止私拉、私安用电设施。
四、 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保险丝,不得用铜、铁、铝线代替。
五、 教师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磁灶、大功率电器。
六、 树立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意识,办公室、教室、宿舍都必须做到人走灯灭,使用电器做到不待机,不使用时应断开电源。
七、德育处应经常性组织人员检查学校用电线路、电器等完好情况和教师使用电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师生用电安全教育活动。
八、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电源未切断不得泼水救火。
九、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当事人的经济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