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 具 买 卖 合 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
家具名称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
小写人民币: 大写:
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单价与总价等明细见合同附件(合同清单)及安
2、装图纸。
二、价格与付款
1、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价为含税价。
2 、付款
2.1 合同预付款:合同总价的 %,即RM 元于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支付;
2.2 合同尾款: 合同总价的 %,即RMB 元于 款到后发货 ;
2.3 付款方式:现金、汇票或转帐支票。
2.4 在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总额货款前,整批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三、交货条款
1、 所有家具在 2017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成。
2 、交付地点 送货上门并安装。
3、
3 、甲方授权 为现场接收人,联系方式: ,其代表甲方签收送货单有效,如有变更,甲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现场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 。
4 、乙方送货前,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须提供具备安全、清洁、用电条件等适合安装的工作环境供乙方使用;若确定现场不具备交货条件或需要延期交货的,甲方须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确定交货时间;货物运抵合同指定地点后,甲方有保护货物的义务,风险由甲方承担。
5、安装过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甲方如需变更,必须书面提出,双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因此而发生的额外
4、费用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四、验收
1 、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合同相符,其它没有约定的应符合国家标准。
2 、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请验收,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按验收合格处理;未验收前已使用产品则视为验收合格。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所有产品除用户人为损坏和使用不当外,乙方五年负责保修;保修期过后,如产品出现问题,乙方负责维修,仅收取材料费。
六、合同修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书;因此
5、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提出修改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期货物总金额的 0.05 %作为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期货物总金额的 0.05 %作为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如乙方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4、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友好协商换货的,不在本例。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列举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旦发
6、生,证明文件由法律规定部门签署,并由双方协商合同逾期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方法,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要求赔偿。
九、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否则以违约论处,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或终止的除外。本合同在正常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因合同而产生的全部补充协议或往来函件均只有在双方代表签字或双方加盖公章后,才可作为认可的依据。
3、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由提出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
7、款的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
日 期: 日 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