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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许可使用合同.doc

1、 合同编号:艺术作品 许可使用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甲方(被许可方、影视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许可方):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 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艺术作品 的所有权人。甲方有意在其计划/正在摄制的影视剧中使用乙方的艺术作品,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艺术作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恪守履

2、行:第一条 许可安排1.本合同所指艺术作品(以下简称“艺术作品”)的具体描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2.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影视剧 中使用艺术作品。第二条声明与保证1.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其有法定资格签署本合同;(3)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4)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5)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约定的限制;(6)本合同所述的许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经签署生效后即对合同双

3、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甲方保证: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艺术作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艺术作品出租、出借给他人适用。甲方在该艺术作品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护乙方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保证含有该艺术作品影响在内的影视剧内容及画面不对乙方产生侮辱、诽谤等不良影响。3.乙方保证: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该艺术作品的使用而侵犯到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果因甲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该艺术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纠纷、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法律费用及支出等。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

4、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许可使用费人人民币【 】万元整(¥ )。如为税前的,则费用中含【】的税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相关税负)。如为税后款的,则甲方应当在款项支付后【 】日内为乙方出具完税证明。2.甲方使用乙方艺术作品的期限为【 】日,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甲方独立依法享有含有该艺术作品的影像在内的影视剧的完整著作权。该影视剧创作完成后,该艺术作品的影像即构成影视剧内容及画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因此所获之全部权益与乙方无关。4.艺术作品自交付之日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5.甲方应于本合同第三

5、条第2款约定的到期日前将艺术作品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艺术作品全部复制品或除影视剧以外的影像资料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6. 在影视剧的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或销售资料中使用艺术作品。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影视剧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使用艺术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署名采用下列方式艺术作品 由 (乙方)提供。(或者其他方式)2.乙方有权查验甲方对艺术作品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艺术作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

6、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2.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费,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许可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该艺术作品在交付甲方后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万元整(¥ )。3.若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艺术作品,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合同解除后5日内,乙方需将已收取的许可使用费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返还甲方,支付甲方许可使用费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继续赔偿甲方

7、遭受的全部损失。第六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需要变更时,须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下列情形除外: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2.非因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出现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双方当事人不能控制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迟延履行超过180天,任何一方皆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

8、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艺术作品,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予以交付; (2)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1)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许可使用费,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予以支付;(2)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八条保密义务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

9、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密义务为长期义务。本保密条款不受本合同及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10、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且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相应地免除其违约责任。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

11、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双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文件可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专人递送的,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以特快专递发出的,在寄出后的第2日为有效送达;以邮件发送的,在系统显示电子邮件成功发送时视为有效送达。2、双方在本合同首页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即为其有效的通讯地址,电话、邮箱即为有效的联系电话及邮箱。3、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在变更后24小时内向对方送达地址变更书面通知,若地址发生变更而未在变

12、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按原来地址发送文件的,视同送达。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有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一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北京朝阳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提供,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2.本合同的理解

13、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合同条款相悖的,以补充合同为准。附件一:艺术作品的具体描述第十五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2.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合同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且有约束力。3.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艺术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之签署页)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 7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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