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旺江一品住宅小区”一期栏杆工程 施 工 合 同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旺江”一期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江苏旺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富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吴江市平望镇梅堰鑫艺锻造工艺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一期工程1#、2#、3#、5#、6#、7#楼阳台、平台、空调栏杆及别墅庭院、露台栏杆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 江苏旺江一品住宅小区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内,明远路
2、以北、通甫路以东,一期工程别墅8#~12#楼、15#~17#楼、19#~26#楼,其中26#楼为售楼处;高层1#、2#、3#、5#、6#、7#楼。 二、合同范围及承包方式 1.一期工程别墅8#~12#楼、15#~17#楼、19#~26#楼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庭院栏杆(H=900)、露台栏杆(H=1100); 2.一期工程高层1#、2#、3#、5#、6#、7#楼图纸范围内的阳台、平台、空调栏杆,具体高度详见表一。 3.承包方式:丙方实行大包干的形式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资料等直至竣工验收,并向总包方提交完整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以延长米计算。 三、
3、工程造价 1.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叁万壹仟陆佰捌拾伍元整 (小写:253.1685万元)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调整;具体详见《旺江一品工程栏杆综合单价报价表》。 表一: 《旺江一品一期工程栏杆综合单价报价表》 名称 栏杆高度(mm) 护栏长度 (m) 报价 综合单价(元/m) 合价(元) 高层 阳台平台栏杆 h=1100 4723 433.09 2045484 空调栏杆 h=450 1566 107.00 167562 东西面空调栏杆 h=900 864 168.14 145273 别墅 庭院栏杆 h
4、900 302 346.47 104633.9 露台栏杆 h=1100 190 361.75 68732.5 合计(元) 2531685 备注:表中栏杆长度仅是预算值,实际长度按实决算;合计总价仅为暂定合同价。 2.本包干综合单价,均包括:所有主、辅材料及配件的采购、运输、制作、安装、调试、避雷接地安装、验收等从进场施工至竣工验收通过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定额外施工措施费、劳保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自身垃圾清运费、维修、成品保护等一切费用; 3.各系列栏杆综合单价即作为承包包干综合单价,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因包括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在内的等等
5、因素而导致的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价格变化而做任何调整。 四、结算方式 1. 表一中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决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尺寸以结构面延长米展开计算, 最终总价为:实际施工延长米数量*不同栏杆的综合单价=工程总价。 2.设计变更的综合单价,如变更的栏杆高度及样式和原报价中的栏杆的高度和样式不符,参照投标时报价单中材料价格按议标后同比例下浮执行。 五、材料及配件要求 1.高层阳台平台带花式栏杆规格型号见附件一阳台栏杆示意图;别墅铝合金双钢化露台栏杆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二。 2. 空调栏杆东西立面H=900MM扶手、下横杆、两边立柱采用20*40*1.5方管,中间栏杆
6、采用20*20*1.2方管,间距中对中不得大于110MM,扶手下花式采用铁片弯花(花式同原来样品方钢弯花),每个立杆上带两个接头,接头样式同原来丙方送来的空调栏杆。 3.空调栏杆H=450MM扶手、下横杆、两边立柱采用20*40*1.5方管,中间栏杆采用20*20*1.2方管,间距不得大于110MM,不需要带弯花及接头。 4.庭院栏杆H=900MM扶手采用30*50*2.0方管,两边立柱和下横杆采用20*40*2.0方管,立柱之间的立杆采用14*14方钢,扶手下方带弯花,每个立杆上带两个接头,具体样式见甲方招标栏杆样品。 5. 所有方钢、方管花样等材料需热镀锌,烤漆两遍,颜色同门窗颜色,
7、栏杆与墙面、地面连接采用预埋件,预埋件与栏杆之间满焊。预埋及预埋材料和人工费由丙方负责,没有预埋丙方自己负责。 6. 栏杆钢材应选用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并提供出场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栏杆连接应确保可靠、安全,栏杆立挺与预埋件及扶手连接处焊接牢固;转角处保证弧度正确,接头严密平整,表面光滑、整洁、美观。焊缝应饱满,不得有裂纹虚焊等缺陷。油漆施工前金属表面的油污、锈斑等必须清理干净。 6.结构设计要求:招标图纸仅对栏杆样式及用材作出要求,不对结构安全负责,丙方应自行进行结构安全计算并对结构安全负责,扶手顶部至少应能承受每米1KN的水平荷载。正式施工前丙方应先根据甲方技术部要求细化安装节点及安装
8、施工图交甲方技术部确认。 六、付款方式 1、全部栏杆施工至三分之一工程量时,须经甲方、工程监理方会同总包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并出具工程量确认单、质量合格验收单,两单齐备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5%; 2、全部栏杆施工至三分之二工程量时,须经甲方、工程监理方会同总包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并出具工程量确认单、质量合格验收单,两单齐备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5%; 3、全部栏杆施工完毕时,须经甲方、工程监理方会同总包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并出具工程量确认单、质量合格验收单,两单齐备时支付到工程合同总价的70%; 4、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0%; 5、甲丙双方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前丙方
9、需向总包方完整提交栏杆竣工资料,结算后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87%;结算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6、5%作为质保金。待两年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七、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累计总日历天数为 97 天内竣工并移交合同承包范围内整个工程,同时应满足总包施工进度要求;其中,5#、6#、7#楼施工总工期42天,从2012年7月26日到2012年9月5日止;1#、2#、3#楼根据甲方要求在2012年9月5日开始安装,到2012年10月30日止。 上述工期已包括节假日。除发生甲方计划变更原因、重大设计变更、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非丙方原因造成无法连续施工外,工期不得延长,否则每延长一
10、天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罚款。 八、质量要求 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规程约定的标准时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所有方钢方管材料需热镀锌,若甲方发现所规定材料未经热镀锌处理,甲方有权要求该批次产品退出施工现场,并对丙方处以该批次产品总价30%的罚款。 九、三方职责 1.甲方负责协调丙方和总包方现场的施工配合,并督促总包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及外墙脚手架; 2.甲方协调总包方给丙方提供水源电源; 3.在栏杆制作前丙方必须对建筑尺寸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不得以甲方数据存在偏差为由规避责任; 4.在工程进度上
11、必须配合总包单位和甲方的进度要求,及时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甲方,协助处理解决; 5.合同工程交付甲方前,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和卫生清洁工作,在此期间发生产品损坏,由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现场负责人:傅月良 联系电话:13952328240 7.丙方现场负责人:王振杰 联系电话:13328015015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丙方与其雇佣工人、生产班组及供应商等如发生任何劳务、经济、安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3.提供
12、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及上岗证书,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须常驻现场; 十一、工程保修 1. 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保修期内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72小时内应上门维修,如三天内丙方仍 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和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其他损失由丙方承担。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和终止 合同生效日期:三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合 同 份 数:一式伍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二份; 合 同 终 止: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
13、修期满及结清帐款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丙 方(盖章):吴江市平望镇梅堰鑫艺锻造工艺厂 签约代表:
14、 联系电话:13328015015 开户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梅堰支行 帐 号:070 667 813 112 010 035 0476 签订时间:2012年7月26日 签订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开发区留创园 “江苏旺江一品住宅小区”一期栏杆工程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乙方:上海富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吴江市平望镇梅堰鑫艺锻造工艺厂 根据乙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1、本工程上缴
15、乙方税管费以工程结算总价的 10% 计取,在每期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2、丙方提供全额正式材料发票给乙方。 3、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四份,乙丙双方各执两份。 5、本协议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解除后失效。 以下无正文 乙 方(盖章): 丙 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328015015 0512-636874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梅堰支行 帐 号: 帐 号:070 667 813 112 010 035 0476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