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小组个人股股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根据*章程的规定,甲方持有*村民小组的股权(股权证编码: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 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从 年 月 日起,甲方将原出资 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村民小组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75万元给甲方。转让价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30万元。第二次:在本协议经村民小组理事会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45万元。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文件,报村民小组理
2、事会批准,并按照*章程规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四、在村民小组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股东资料,由村民小组向乙方发放股权证。五、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依照*章程规定处理。六、股权转让之后,甲方不再是*村民小组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股权转让之后,乙方根据*章程的规定和股权证的约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七、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未能办妥乙方新股民证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2)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办妥乙方新股民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九、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村民小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民小组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