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YHBT-2015-ZZ绿化苗木栽植合同甲方:内蒙古艺衡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乙方: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苗木栽植合同甲方:内蒙古艺衡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乙方: (签字或盖章)鉴于甲方在 施工,需要乙方完成苗木栽植部分。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就苗木栽植事宜达成该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 合同价款:综合单价详见附表。注:决算价格按竣工后现场实际工程量及清单中综合单价、要求进行计算,甲乙双方确认签字为准。二、工程内容为:工程(综合单
2、价)内容为:挖种植穴、苗木卸车、现场倒运、苗木栽植、修剪(重剪、修根、修枝、涂漆、绿篱修剪等)、平整场地、覆土扶苗(2遍)、围水圈(2遍)、栽植过程中及栽植后现场清理。上述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机械、工具及材料人工等均由乙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甲方根据回款情况支付工程款,年底(农历年)付至所完工程量累计工程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于第二年付清。四、工程的质量要求为: 优良 。五、乙方委托 为工程的现场负责人,甲方指派 为工程的直接负责人。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双方通信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互相配合。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人可
3、以不时检查乙方的工作进度、质量和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事项作出指导。乙方的劳务人员不得辱骂、殴打甲方负责人员,如发生视情况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2、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对委派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乙方在现场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汇报,逐级反映情况,不得越级进行报告。乙方必须按照交底的内容进行作业,同时应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将承担返工的材料费、人工费和
4、逾期违约金。2、乙方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吃、住、交通问题。乙方雇佣的所有劳务人员的社保、医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因乙方未缴纳各项保险,在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委托甲方垫付代缴的,乙方需提供代缴委托书,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则甲方从乙方最终决算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3、乙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劳务人员,进场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工作过程中不得违章作业,工作以外时间内不得参与各种违法活动,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力,按照要求进场作业,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人员不足、消极怠工)等情况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施工进度的,乙
5、方应加班加点进行工期补救,并且自愿承担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8%/元/天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延期一周乙方自愿放弃全部承包费用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5、乙方的工作人员在使用材料时要本着节约,避免浪费的态度,但不能偷工减料。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浪费材料或偷工减料,在苗木倒运过程中损坏苗木的,乙方自愿承担甲方的双倍损失。八、合同的履行、验收及终止:1、中标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作为中标人履行合同约定职责的保证,该履约保证金在进场施工三个月后进行退还(不计利息)。如乙方由于价格原因不予进场或进场后停工、怠工,则此履约保证金予以扣
6、除,不予退还。2、质保金 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 ,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安排进场,保证不同施工阶段的人员数量要求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如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则甲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予返还。3、现场如果产生合同及附表以外的工程量,现场人员应及时报批,由工程负责人、预算人员确认签字、定价后,方可生效进入决算,如甲、乙双方不同意其定价,则按市场定额预算进行定价,价格不得超过合同价且不大于此规格品种报价,乙方不得以价格不合理拒绝现场施工,如发生此现象则以所定价格2倍进行扣除。4、如因甲方出现短期的资金问题,不能及时给乙方支付进度款,乙方不
7、能以此为由停工、罢工或消极怠工,乙方对本承揽工作的报酬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及时给予发放。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具体质量标准:1)、乙方应严格按照栽植方法进行苗木栽植,不得将大块石头及杂物填进树穴,否则,乙方除补救外,承担该栽植树苗价款的十倍赔偿。2)、树穴形状按规范应为圆柱形。如乙方工作人员不按该要求施工,挖掘树穴形状为锅底形,除需补救外,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赔偿;因此影响树苗生长的,除重新进行栽植进行补救外,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0%的赔偿,其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3)、苗木卸车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管理,轻拿轻放,保证苗木、土球的完整。如导致苗木损坏,乙方自愿按苗木
8、价的3倍赔偿。4)、3m以上常绿树、胸径超过8cm带土球的落叶乔木必须用机械卸车、栽植。如有特殊情况需与现场负责人协商解决。5)、栽植过程中包裹土球的材料必须拆除。6、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要求:1)、若乙方施工负责人不在现场,需向甲方负责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指定现场代理人员,施工期间授权委托人除因不可抗力外只限一人不得更换。2)、施工期内乙方必须当日清理施工现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在苗木进场后,现场清理工作应随时进行,保证栽植过程中及栽植后现场的干净整洁,在甲方要求进行清理现场时,乙方应及时进行配合清理,此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不予另行支付。3)、乙方须配合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做好测量放线工作,所发生费用
9、甲方不予另行支付。4)、苗木进场后,乙方须完成当日所到苗木的栽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造成当日无法全部栽植,乙方必须拟派人员做好苗木看护工作,甲方不予另行支付费用。5)、乙方应配合甲方现场人员进行工程加班工作,如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乙方自愿根据现场加班工程量及合同价款的双倍承担甲方的损失。6)、乙方现场人员需配合甲方技术人员统一安排,如因工作人员不予配合或配合懈怠,乙方自愿退出现场并自愿承担因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放弃全部的工程费用。九、合同的终止:1、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2、乙方现场人员对甲方技术人员的统一安排不予配合或懈怠配合,合同终止。十、不可抗力:乙方在合同价内应考虑其
10、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因甲方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工期拖延、息工等现象,时间累计100工日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十一、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的生效: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合同后附文件属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明示条款: 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机械、工具及材料、人工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需按合同支付承包费用。 甲方:内蒙古艺衡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电话:0471-2306946乙方: (签字或盖章)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78号熙华大厦7楼附件附后您的朋友 刺玫果 为这封邮件插入了背景音乐 - 下载播放播放器加载中.正在发送.此邮件已成功发送。再回一封8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