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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9篇.pdf

1、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9 篇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1 根据财政局关于督促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通知文件的要求,对我单位就以下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一、疫情防控资金收入及支出 2020 年疫情防控资金收入总计 3 万元。实际支出 3.15 万元,其中:购买防控疫情物资支出 3.15 万元。按明细分为:1、购买一次性口罩 7000 个共计 1.82 万元;2、购买 75%的酒精及消毒液 300 瓶共计 0.45 万元;3、购买一次性防护服 500 套共计0.7 万元;4、购买红外线体温枪 6 支共计 0.18 万元。二、乡村两级使用基层疫情防控补

2、助专项资金是否符合建财综指20201 号文规定的开支方位和发放标准。“我单位无乡村两级基层疫情防控补助专项资金。”三、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对象是否符合建财综20201 号文的规定。“本单位无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四、补助资金(伙食补助、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性补助)发放基础性工作是否规范,有无值班加班人员台账或台账是否完整、发放天数与考勤天数是否一致、实际领取人员与签到表人员是否一致。“本单位无补助资金发放。”五、防控物质有无建立台账和领用是否符合规定。“防控物资有建立台账并按规定领用。”六、其他疫情防控资金、复工复产政策和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且符合规范

3、要求。“本单位无其他疫情防控资金。”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2 淳安县审计局:我局收到淳委审办行报20202 号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防疫物资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自 3 月中旬收到消毒液使用不及时的审计意见后,我局结合自身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与管理的职能,积极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建议其加强消毒液使用调拨,陆续向县应急管理局、屏门乡、教育局等单位发放剩余消毒液,并于 7 月初全部出库。二、关于物资采购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疫情期间测温枪因供货极度紧缺,售价明显高于正常价格,供货商为规避风险,均不愿签订协议、开具发票。为完善采

4、购手续,我局持续与供货商加强对接,不断跟进合同补签和发票补全事项,于 7 月 24 日将测温枪购货合同、发票全部补齐。三、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领取发放调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根据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下,申请使用救灾物资可先口头报告,后补办书面申请手续”,执行“先调用、后补办”的程序。文文昌镇已于 3 月底补齐物资申请、调用相关资料,我局协助县防控办采购和运输的 5000 只口罩,隶属于县级疫情防控物资体系,一经抵达千岛湖即调运至防控办,购销合同、发票及发货清单等相关资料已于 7 月中旬补齐。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3 根据指挥长在第 24 次疫情防控会

5、议要求,医疗保障组从医疗物资采购、管理、发放以及疫情保障专项资金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集中整治,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医疗物资储备情况 经对照自查,医疗物资库存可满足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物资保障 3 个月、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2 个月的物资储备要求。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临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加,一方面增加了疫情传播的几率,给疫情防控带来一定压力,另一方面常备医疗物资的储备和应急物资储备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意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抓紧抓实抓

6、细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持续强化疫情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要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松劲情绪,坚持底线思维,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实加强监测预警,继续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作用,全面落实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二)加强医疗物资库存管理,落实应急储备机制 一是根据物资保供方案要求,抓好防疫物资保障,及时梳理现有库存,确保“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重要医疗物资实行应保尽保、顶格配置,按照医疗物资日常消耗储备保障 3 个月,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7、2 个月的标准做好物资保障工作。二是做好医疗物资库存管理台账,落实分级分类保障。三是通过设立本级和分库库存,确保重点医疗物资更迅速保障到区县、隔离点、公安卡点等地,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和有效性。(三)加强库存报表统计工作,实时监测物资储备力度 加强每周医疗物资库存统计工作,对标医疗物资储备标准,对有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设置供应警戒线,做好库存检测,动态储备、动态供给,督促医疗物资储备不足的单位及时补充到位,全力做好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四)加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控力度,及时制定物资采购计划 一是严格按照领导要求,统筹安排经费预算,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保障资金供给,优先保障

8、疫情防控经费需求,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加强物资账目管理,分别保障应急物资和常备物资,根据医疗物资现有库存数和缺口数制定分批次采购计划。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4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物品性质特殊,关系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我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接到上级通知以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做好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及时进行院内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一、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查物资采购及领用明细,特别是对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及捐赠物品的领用情况进行核对,并且建立台账。二、认真贯彻上级省、市、县关于做好社会捐赠物资使用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

9、关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查看疫情防控物资及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重要紧缺性物资,是否优先供给何家庄子隔离区、预检分检点等。三、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单规章制度,确保管理严格、手续完善、凭证齐全。对于资金使用及物资领用,必须经过院领导签字确认,保证物资被充分利用。四、查看台账,是否有不合理处,是否有明细,每笔资金及物资使用流向是否明确。五、查看资料是否完备,是否有出入库证明并签字、支出凭证等。经院内自查,我院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及捐赠物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执行,并在以后,定期自查,

10、保证绝不出差错!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5 我局收到淳委审办行报20202 号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防疫物资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自 3 月中旬收到消毒液使用不及时的审计意见后,我局结合自身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与管理的职能,积极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建议其加强消毒液使用调拨,陆续向县应急管理局、屏门乡、教育局等单位发放剩余消毒液,并于 7 月初全部出库。二、关于物资采购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疫情期间测温枪因供货极度紧缺,售价明显高于正常价格,供货商为规避风险,均不愿签订协议、开具发票。为完善采购手续,我局持续与供货商加强对接,

11、不断跟进合同补签和发票补全事项,于 7 月 24 日将测温枪购货合同、发票全部补齐。三、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领取发放调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根据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下,申请使用救灾物资可先口头报告,后补办书面申请手续”,执行“先调用、后补办”的程序。文文昌镇已于 3 月底补齐物资申请、调用相关资料,我局协助县防控办采购和运输的 5000 只口罩,隶属于县级疫情防控物资体系,一经抵达千岛湖即调运至防控办,购销合同、发票及发货清单等相关资料已于 7 月中旬补齐。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6 一、基本情况(一)财政资金方面。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12、,县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 1159.2 万元,193.95 万元未支出。(二)捐赠款物方面。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县红十字会、县慈善协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 319.54 万元,支出 262.99 万元,结余56.55 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 12.1 万件,安排使用上述物资 5.94 万件,结余 6.16 万件。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能充分发挥绩效。2.部分镇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未进行会计核算。3.部分单位疫情防控物资未按物资来源和使用情况分

13、类建立防控物资管理台账。4.部分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物资信息公开不及时。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财政资金方面。1.促进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有效使用。2.促进疫情防控资金账务规范管理。3.促进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方面规章制度 4项。4.促进疫情防控物资规范管理,分类建立了防控物资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及时将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7 根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要求,承德高新区财政审计监督室派出 1 个审计组,组织对高新区财政局、城管局、社会事务局、社区办、上板城镇、冯营子镇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

14、行专项审计。在财政资金方面,首先汇总各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摸清各级专项资金的来源、规模和结构等情况。其次,梳理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在社会捐赠款物方面,重点检查捐赠款物登记入账、捐赠款物管理和分配使用等情况。截至目前,高新区财政审计监督室已按规定完成疫情防控资金及捐赠款物的审计调查,共审计了 469 万元财政资金,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针对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8 根据勐海县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海审通20204 号)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对现阶段我乡新冠肺

15、炎疫情防控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了勐宋乡人民政府资金及物资分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陈云飞勐宋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马时克勐宋乡财政所所长 组员:张珺王红妹斯大康亚龙施浩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时克所长兼任,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资金使用及物资发放各项工作,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发放物资。二、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一)财政拨款资金 20,000.00 元。2020 年 2 月 5 日收到海财预字202015 号勐海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20,000.00 元;(二)财政补助资金

16、49,218 元。1.2020 年 2 月 3 日收到勐海县组织部拨付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10,000.00 元;2.2020 年2 月 3 日收到勐海县组织部拨付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3,300.00 元;3.2020 年 2 月 17 日收到勐海县卫生健康局拨付勐宋乡三迈村定向捐赠勐宋乡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35,918.00 元。合计收到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 69,218.00 元。三、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海财预字202015 号勐海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明细:用于打印复印费、工作证制作费 3,200.00元,用于办公耗材费 1,920.00 元,用于展板、海报制作

17、费2,880.00 元,用于堵卡点生活物资费 2,000.00 元,用于购买含氯消毒粉 8,580.00 元,购买医用口罩、乳胶手套费1,420.00 元。2勐海县组织部拨付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13,300.00 元支出明细:用于防控一线党员、干部慰问金 5,400.00 元,用于袖套制作费 2,240.00 元,用于购买医用口罩、乳胶手套费2,630.00 元,办公用品费 1,030.00 元。截止到 2020 年 2 月 27 日,专项资金已使用 31,300.00 元,余额 37,918.00 元。四、捐赠款物接受及分配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2 月 27 日剩余库存物资为:(1)口

18、罩 404 个;(2)95%浓度酒精 10 升;(3)免洗手消毒凝胶 76 瓶;(4)含氯消毒泡腾片 89 袋;(5)二氯异氰脲酸纳粉 240 袋;(6)75%酒精 160 升;(7)84 消毒液 50 升。1口罩(规格 17cm*16cm/个),接收数量 2613 个,发放数量 2206 个,破损 3 个,剩余库存 404 个。2中药,接收数量 177 袋,发放数量 177 袋,无剩余库存。3消毒水(规格 10L/桶),接收数量 9 桶,发放数量 9桶,无剩余库存。475%酒精(规格 10L/桶),接收数量 9 桶,发放数量 9桶,无剩余库存。5小瓶酒精(规格 75%浓度),接收数量 114

19、 桶,发放数量 114 桶,无剩余库存。6水银体温计,接收数量 114 个,发放数量 114 个,无剩余库存。7乳胶手套,接收数量 114 双,发放数量 114 双,无剩余库存。895%浓度酒精,接收数量 60 升,发放数量 50 升,剩余10 升为应急库存。9免洗手消毒凝胶(规格 500ML/瓶),接收数量 130 瓶,发放数量 54 瓶,剩余 76 瓶为应急库存。10含氯消毒泡腾片(规格 2000g/袋,1g/片),接收数量 100 袋,发放数量 11 袋,剩余 89 袋为应急库存。11二氯异氰脲酸纳粉(规格 250g/袋),接收数量 240袋,未发放。此物资为家禽消毒粉,因前期发放未使用

20、完,待使用后完再发放。12桶装 75%酒精(规格 50 升/桶),接收数量 400 升,发放数量 240 升,剩余 160 升为应急库存。13沃柑,接收数量 1 吨,发放数量 1 吨,无库存。1484 消毒液(规格 25 升/桶),接收数量 50 升,未发放。因前期发放未使用完,待使用完后再发放。捐赠物资分配使用具体明细清单详见附件 1。五、捐赠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 1已在勐宋乡人民政府公开栏公开 2已在勐宋乡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我乡已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切实做到疫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其次,物资组将继续严格贯彻疫情防控物资进出库登记,发放程序达到规范有序,登

21、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账目清楚。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9 X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察组:根据 X 区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防疫车辆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对全街范围内的防疫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自查自纠的范围 全街范围内拥有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登记核发通行证的防控执勤、应急保障、公务用车及环卫用车(不包括公安、市场监督、卫生等垂直部门车辆)。二、自查自纠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X 街纪工委会同街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党政办对防疫车辆进行了核定,采取电话询问、现场抽查以及有举报件核查等方式,对疫情防控车辆是否规范使用,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是否对辖区内疫情防控车辆严格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经自查自纠,截至目前,蔡店街防疫车辆没有公车私用以及违规使用的情况。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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