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3 ,大小:430.50KB ,
资源ID:5761545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576154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第四章规章制度.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第四章规章制度.doc

1、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一节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一、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条 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 第四百四十一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2、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第四百四十二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

3、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第四百四十三条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四百四十四条 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表10的要求;否则,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第四百四十五条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

4、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四百四十六条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表10 井下电气设备选用规定 使用场所 类别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 瓦 斯 矿 井

5、 井底车场、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 翻车机 硐室 采区进 风巷 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 低瓦斯矿井 *高瓦斯矿井 1.高低压电机和电器设备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矿 用 一般型 矿用一般型 矿 用 防爆型 矿用防 爆型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2.照明灯具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矿 用 一般型 矿 用防爆型 矿 用防爆型 矿用 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3.通讯自动化装置和仪表、仪器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矿

6、 用 一般型 矿 用防爆型 矿 用防爆型 矿 用 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中及沿该巷道的机电设备硐室内可以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备和仪表、仪器);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允许使用经安全检测鉴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井。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四百四十七条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第四

7、百四十八条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第四百四十九条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第四百五十条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

8、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 (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第四百五十一条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四百五十二条

9、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后,方准入井。 二、电气设备和保护 第四百五十三条 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非煤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2。 第四百五十四条 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第四百五十五条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

10、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第四百五十六条 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第四百五十七条 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

11、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第四百五十八条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

12、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并遵守下列规定: 第四百五十九条 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三)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三、井下机电设备碉室 第四百六十条 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13、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 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第四百六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四百六十二条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第四百六十

14、三条 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第四百六十四条 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 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第四百六十五条 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

15、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四、井下电缆 第四百六十六条 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第四百六十七条 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二)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三)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四)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6、 (五)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六)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 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七)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

17、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 (八)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九)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十)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第四百六十八条 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

18、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二)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四)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第四百六十九条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

19、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第四百七十条

20、 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第四百七十一条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第四百七十二条 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二)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同型电缆之间直接

21、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五、照明、通信和信号 第四百七十三条 井下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一)井底车场及其附近。 (二)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材料库、候车室、信号站、瓦斯抽放泵站等。 (三)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

22、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30m。 (四)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 (五)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 (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 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四百七十四条 严禁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照明电源。 第四百七十五条 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二)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

23、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三)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 (四)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五)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六)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第四百七十六条 矿灯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二)取暖应用蒸

24、汽或热水管式设备。个别情况下,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应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 (三)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 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第四百七十七条 准备和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鞋。 调合和贮存电液,必须使用有盖的瓷质、玻璃质等容器。调合酸性电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 房间内必须备有中和电液用的溶液。 第四百七十八条 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

25、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应安装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第四百七十九条 电气信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号的种类和用途。 (二)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第四百八十条 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第四百八十一条 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

26、采用本质安全型。 六、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第四百八十二条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第四百八十三条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第四百八十四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

27、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第四百八十五条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

28、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第四百八十六条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

29、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第四百八十七条 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七、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第四百八十八条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 采区电

30、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第四百八十九条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第四百九十条 矿井应按表11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第四百九十一条 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 操 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 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

31、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 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 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表11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规定 检查、调整项目 检查周期 备注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 防爆性能检查 每月1次 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检查整定 每6个月一次 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 每年1次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 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 外部检查 每季1

32、次 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 绝缘检查 每季1次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 每季1次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 投入运行前 第二节 设备完好标准 一、通用部分 1.1 紧固件 1.1.1 紧固用的螺栓、 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1.1.2 同一部位的螺母、 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1.3 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

33、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4 螺母紧固后, 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1.5 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1.2 隔爆性能 1.2.1 隔爆结合面(I类)的间隙、 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中4—1—1的规定。 表中 L一静止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 Ll一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 W一静止隔爆接合面及操纵杆与杆孔隔爆接合面最大间隙或直径差,转轴与轴孔隔爆接合面

34、最大直径差。 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表 4—1—1 I类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m 接 合 面 型 式 L L1 W 外壳容积V(ι) V≤0.1 V>0.1 平面、止口或圆筒结构 6.0 12.5 25.0 40.0 6.0 8.0 9.0 15.0 0.30 0.40 0.50 - - 0.40 0.50 0.60 带有滚动轴承的圆筒结构 6.0 12.5 25.0 40.0 - - - - 0.40 0.50 0.60 - 0.40 0.

35、50 0.60 0.80 1.2.2 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接合面长度(L)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操纵杆直径或圆筒直径与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参数 mm 操纵杆直径 爆接合面长度 D≤6 625 L≥6 L≥d L≥25 1.2.3 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台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少于0.075mm, 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4—1—1规定W值的2/3。 1.2.4 隔爆接合面表面的粗糙度不大于;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1.

36、2.5 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mm,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应符合表4—1—3 的规定。 表4—1—3 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 mm 外壳净容积V(ι) 最小拧入深度 最少啮合扣数 V≤0.1 5.0 6 0.12.0 12.5 6 1.2.6 隔爆接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1.2.7 隔爆接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a 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l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

37、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不得超过5个;l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b 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1.2.8 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1.2.9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1.2.10 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1.2.11 引进设备的隔爆性能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分册的附录5一A、B

38、C、D的规定。 1.2.12 凡不符合1.2.1~1.2.11任意一条者即认为该设备失去隔爆性能,称为失爆,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1.3 接线 1.3.1 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密封圈材质须用邵尔硬度为45~55度的橡胶制造, 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 b 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c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l0

39、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70mm2的橡套电缆例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 表4-1-4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 mm 密封圈外径D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 D≥20 ≤1.0 2060 ≤2.0 d 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e 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为5~15mm。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f 低压隔爆开关空余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钢垫

40、板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挽不动为合格。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高压隔爆开关空间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堵封压紧,—其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g 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 h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之一者,即为失爆,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1.3.2 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并符合下列要求: a 绝缘座完整无裂纹, b 接线螺栓和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 c 接线整

41、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层; d 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的规定; e 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1.3.3 固定电气设备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线头,应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接线; b 导线连接牢固可靠,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1.3.4 电缆的连接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8条的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缆芯线的连接严禁梆扎,应采用压接或焊接。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的1.

42、1倍,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原芯线的80%。不同材质芯线的连接应采用过渡接头,其过渡接头电阻值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值的1.3倍; b 高、低压铠装电缆终端应灌注绝缘材料,户内可采用环氧树脂干封,中间接线盒应灌注绝缘胶。 1.4 安全供电 1.4.1 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1.4.2 短路保护计算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1.4.3 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合格。 1.4.4 接地装

43、置 1.4.4.1 接地螺栓符合下列标准; a 电气没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并标志“”符号(运行中移动的采掘机械设备除外)。 b 电气设备接线盒应设有内接地螺栓,并标志“”符号(电机车上的电气设备及电压36V以下的电气设备除外)。 c 外接地螺栓直径 容量小于或等于5kW的不小于M8; 容量大于5kW至l0kW不小于M10; 容量大于10kW的不小于M12; 通讯、信号、按钮、照明灯等小型设备不小于M6。 d 接地螺栓应进行电镀防锈处理。 1.4.4.2 接地线符合下列规定: a 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

44、其截面积应不小于: 镀锌铁线l00mm2 扁 钢25×4mm2 铜线50 mm2 b 电气设备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联线和电缆接线盒两端的铠装,铅皮的连接接地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 铜线25 mm2 扁钢50 mm2 (厚度不小于4mm), 镀锌铁线25 mm2 1.4.4.3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下列数值: a 100kVA以上(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4Ω; b 100kVA以上变压器供电线路重复接地10Ω; c 100kVA以下变压器10Ω; d 100kVA以下变压器供电线路重复接地30

45、Ω; c 高、低压电气设备联合接地4Ω; f 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10Ω; g 高压线路的保护网或保护线10Ω; h 井下设备2Ω; i 井下手持移动电气设备1Ω。 1.4.5 设备闭锁装置齐全可靠. 1.4.6 井下供电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8条的规定,即做到“三无、 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1.5 不漏油,不漏电的规定 1.5.1 不漏油固定结合面及阀门、油标管等不应有油迹。运动部位允许有油迹,但擦干后在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运动部件润滑油脂不得甩到其它部件和基础上。 1.5.2 不漏电网路的绝缘电阻不小于下列规定,漏电继

46、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60kΩ 660V 30kΩ 380V 15kΩ 127V 10kΩ 1.6 电气性能检测 1.6.1 电气设备绝缘性能必须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试行)》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并符合标准,有记录可考查。 1.6.2 绝缘油,新油使用前应做油质分析;运行中的油,每年做一次简化分析,多油断路器的油,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其它试验项目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试行)》规定进行。有记录可查。 1.6.3 继电保护装置计算整定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对矿井电源的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检验一次,扑符合整

47、定方案,有记录可查。 1.6.4 指示回转仪表应每年检验一次,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2.5级,电源计量仪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1.0级。有记录可查。 1.7 设备使用 1.7.1 高、低压开关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0条的要求,与被控制设备的容量应匹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定为完好设备。 a 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者; b 不符合使用范围者; c 继电保护失灵,熔体选用不合格者; d 隔爆磁力起动器用小喇叭嘴引出动力线者。 1.7.2 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有在下井前,经过指定的隔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出具的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评定为完好。

48、 1.8 安全防护 1.8.1 机房(峒室)和电气设备,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裸露带电部分及转动部位,均须设防护罩、防护栏,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 1.8.2 机房(峒室)应备有符合规定的防火器材。 1.8.3 机房(峒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绝缘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1.9 涂饰 1.9.1 设备表面应涂防锈漆。开关箱、接线盒等内壁应涂耐弧漆,颜色与出厂颜色一致。 1.9.2 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 1.9.3 设备表面脱落油漆的部位应及时补漆。 1.10 设备环境 1.1

49、0.1 设备表面无积尘,油垢。 1.10.2 机房(峒室)清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无滴水,无油垢,工具,备件,材料等存放在固定地点,安放整齐。 1.10.3 机房(峒室)通风良好,照明设施亮度合适,符合安全要求。 1.11 记录,资料 1.11.1 固定电气设备场所必须具备下列记录及资料: a 电气系统图; b 检查,修理记录,试验整定记录; c 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记录。 1.11.2 移动电气没备应有下列记录 a 检查、修理记录,试验整定记录; b 事故记录。 2 地面高压断路器 2

50、1 外观检查 2.1.1 断路器机体无变形,无影响工作性能的缺陷,零部件完整齐全。 2.1.2 断路器油箱无变形,无裂痕,表面油漆无剥落,密封部位附近无明显油迹。 2.1.3 油标无油污,温标清晰可见,油位与温标相符,油质有规定期内的试验合格记录。 2.1.4 瓷套管表面清洁,无油垢,无裂纹,无放电痕迹,有规定期内的试验合格记录。 2.2 触头 2.2.1 触头的行程、超额行程等符合规定,有规定期内的试验记录。 2.2.2 触头无严重烧伤,接触严密,接触面积不小于70%。 2.3 操作机构 2.3.1 操作机构架固定牢靠, 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变形。 2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