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合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合同合同编号:xx 商字 第 号 非额度内 额度内 额度合同名称: 额度合同编号:xx 字 第 号甲方(贴现人):xx银行 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职务: 乙方(申请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向甲方申请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贴现额度,甲方经审查同意授予此项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贴现额度(下称贴现额度)。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愿遵守合同所有条款。第一条 贴现额度内容1、汇票贴现:甲方对下列商业承兑汇票按甲方规定审查后保证予以贴现(在选择项内打“”,可多选): 乙方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2、 乙方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 乙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2、额度最高限额:(折合) (币)(大写) 。3、额度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贴现申请人(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在选择项内打“”,可多选)当乙方签发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时,贴现申请人是乙方的直接客户,即是乙方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且该商业承兑汇票未经背书转让。当乙方签发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时,贴现申请人是乙方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当乙方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时, 贴现申请人是乙方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当乙方持有商业承兑汇票时,贴现申请人是乙方。第三条 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贴/查询(在
3、选择项内打“”)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签发并承兑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前,应先向甲方申请取得xx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函,否则,甲方对该商业承兑汇票不承担保证贴现的义务。 甲方在对乙方签发并承兑或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前,应得到乙方的确认,双方约定查询方式为:对于乙方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甲方在收到持票人贴现申请后,填制xx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确认函,并连同商业承兑汇票复印件当面交给乙方,乙方收到上述文件确认无误后,填上查复意见,加盖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然后当面回复甲方。乙方在xx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确认函上的印章及签名须事先在甲方预留。对于乙方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甲方在收到持
4、票人贴现申请后向承兑人查询,甲方可同时以xx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确认函形式向乙方查询。 第四条 贴现额度的担保(在选择项内打“”) 信用方式,乙方无须提供担保。 贴现额度的担保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均由 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与甲方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xx 额保字 号)。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均由 作为抵押人/出质人,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 (财产)提供抵押/质押,并与甲方签订最高额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xx 额抵/额质字 号)。3、保证金:乙方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提供保证金作为贴现额度的质押担保: ,保证金应存入乙方开立于甲方的保
5、证金账户(账号为: ),保证金按 利率计息。 4、 第五条 在满足下列第 项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方可要求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承兑汇票保贴业务:1、本合同生效后。2、本合同已经生效,并且相关的担保合同已经签署,需要办理登记或备案、公证手续的,相关手续已经办妥。3、 第六条 在额度期限内,持有由乙方签发并承兑或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或乙方可以向贴现人申请贴现。贴现额度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贴现的金额、期限等由贴现人与贴现申请人商定并签订相关合同,但额度内的贴现余额不得超过额度最高限额。额度项下贴现业务期限的起始日期须在额度期限内,终止日期是否在额度期限内以单笔授信合同的约定为准。第七条 本合
6、同的保证金条款不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而无效。办理具体业务过程中乙方追加保证金的,视为对本合同保证金条款的自动修改,无需另行签署合同。第八条如本合同项下授信属于额度项下的,额度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同样适用。第九条 贴现人甲方是贴现人。甲方可以委托xx银行的其他分支机构作为贴现人。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甲方根据本合同对乙方签发并承兑/背书转让/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的,贴现票据到期,甲方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汇票保证人)按照汇票票面金额收取票款。同时甲方对乙方保留完全的无条件的追索权,一旦发生贴现款项不能按时足额收回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金额清偿:1、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的票面金额;2、 自汇票到期
7、日起至清偿日止,根据票面金额按照贴现合同约定利率加收50%计收的罚息;3、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所付出的费用。甲方也有权直接从乙方在xx银行开立的账户上扣收上述金额及费用。自汇票到期日起90天以内(含90天)清偿的,偿还顺序为:(1)利息(含罚息);(2)票面金额;自汇票到期日起90天以后清偿的,偿还顺序为:(1)票面金额;(2)利息(含罚息)。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一、违约事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1、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证明和文件或其所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为
8、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乙方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4、乙方违反与甲方或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其他类似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发行的任何债务性质的证券,或者因该等合同或证券产生的争议而进行诉讼或仲裁;5、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担保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或者担保合同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6、乙方存在怠于管理和追索到期债权,或以无偿、不合理的低价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其主要财产等转移财产或其他逃避债务的行为;7、乙方利用与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关
9、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等债权贴现或质押,套取甲方或其他银行的资金或授信;8、乙方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有意逃废银行债权;9、乙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问题,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其对外担保而发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10、乙方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或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11、乙方出现分立、合并、重大兼并、收购重组、重大资产处置、减资、清算、改组、撤销、被宣告破产、被解散等情形;12、乙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甲方认为已经或者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或
10、者乙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或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出现诉讼或仲裁案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宣告破产或解散等情况;13、乙方所处行业发生不利变化,甲方认为已经或者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14、与乙方相关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情形。二、违约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所述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种或同时采取多种措施:1、在发现该情况之日立即要求乙方支付已经办理贴现的汇票的票面金额及相关费用,并有权停止办理本合同项下尚未办理的保贴业务。2、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
11、债权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3、行使担保权利,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处分抵押物及/或质物实现债权;第十二条 集团客户授信与关联交易的特别约定一、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1、在股权上或者经营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二、乙方为集团客户时,应在发生净资产10以上的关联交易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
12、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金额或相应比例以及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第十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1、乙方是其所在的司法辖区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及拥有良好声誉的公司,拥有全部的公司权利及政府许可和批准其从事目前所从事的业务。2、乙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签署本合同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乙方签署本合同时未违反任何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并承诺签署本合同后严格遵守该类法律、法规与规章。3、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甲方以外,乙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
13、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4、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提供财务报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及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5、乙方谨此承诺,若其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人代表等事项,其将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甲方按照原住所、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附则1、 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本合同经双方办理
14、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不办理强制执行公证2、与本合同有关的单项授信申请书、授信合同、借款借据、授信凭证以及经双方确认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或解除本合同,修改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4、在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应享有的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
15、规定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5、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时,乙方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立即向乙方追索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6、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乙方信贷业务申请阶段及业务存续期间,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乙方信用信息,用于乙方信贷业务申请与后续管理。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将乙方企业信息和信用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信息及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报送金融
16、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7、凡确定的选项,均统一采用在被选项框内划的方式确定。8、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1)向 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应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担保人登记机关各执一份。乙方谨此确认,其已经认真审阅、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附:商业承兑汇票确认函商业承兑汇票确认函xx银行 :下列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单位:元): 序号 要素12345汇票号码票面金额出票日期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账号经验证,均属真实有效,到期我公司保证予以兑付。经办人: 承兑人 (公章) 承兑人负责人(印章) 年 月 日甲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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