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差额补足协议 编号: xx协同南京xx 甲方: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 xx信托-xx号单一资金信托) 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乙方:xxxx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 住所:xx 邮政编码:212000 电话:xx 传真: 丙方:xx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 住所:xx 邮政编码: 电话: xx 传真:xx 鉴于: 甲方作为“xx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丙方作为“xx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管理人,乙方作为差额补足义务人。乙方无条件向甲方及丙方承诺:在“xx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一收益分配日甲方未及时、足额获得基金合同约定之本金、预期收益,或丙方未全额获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人未全额获取基金托管费,或乙方需为甲方退出基金缴纳印花税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及丙方补足支付前述资金及款项、费用的差额部分。 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定义 1、基金公司:xx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合伙协议:即甲方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优先级份额)与xx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签订的
3、编号为【xx协同南京2016-3-1】的《xx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基金:即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xx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的词语应当具有基金合同所赋予的含义。 二、差额付款承诺 (一)承诺范围 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如甲方在基金任一收益分配日或基金终止且全部基金资产完成清算时(包括提前终止)获取的财产及收益不足以覆盖甲方的资金本金、按照优先级份额约定的预期收益率(6.83%)计算的收益,或丙方未全额获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人未全额获取基金托管费,或乙方需为甲方退出基金缴纳印花税时,则乙方应向甲方及丙方履行差额付款
4、补足义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具体以下述计算方法的约定为准。 1.乙方须补足甲方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甲方投资本金+甲方按照优先级份额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6.83】%计算的收益-甲方在基金项下已实际获取的本金及收益。 2.乙方须补足丙方和基金托管人金额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丙方在基金项下已实际获取的管理费 和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托管人已收取的相关费用。 3.相关管理及托管费率详见基金合同的约定;印花税根据税务规定计算。 乙方向甲方、托管人和丙方支付的差额补足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账户名称:xx信托
5、xx号单一资金信托 账号: 开户银行:xx银行 托管人: 账户名称:资产托管业务手续费收入 账号:x 开户银行:xx银行 丙方: 账户名称:xx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x 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行 乙方作为差额付款人,其所承担的差额付款义务至基金清算完毕且甲方获得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本金及约定预期基准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托管人获得全部托管费、管理人获得全部管理费和乙方应为甲方退出基金承担的印花税为止。乙方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承诺责任的履行 在基金终止日,甲方有权在满足上述条款所述差额付款条件时
6、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称为“付款通知”),要求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乙方应当在收到付款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付款通知所指定的方式做出付款。 乙方接收付款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 (三)提前支付 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项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履行本协议项下差额补足义务: (1)未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内部决议或授权、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会计、生产经营状况及其它有关资料; (2)拒绝或阻碍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活动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4)乙方或其实际控制人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或未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
7、序及其它法律纠纷; (5)所负的任何其它债务或担保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义务的履行; (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或其他承诺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为其设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7)乙方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或单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对其他债务构成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宣告加速到期或可能被宣告加速到期;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实施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重组、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联营、股权变更等改变经营方式或转换经营机制的行为,已经影响或损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9)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差
8、额付款发生了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未生效、无效、被宣布撤销,或乙方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差额付款能力或明确表示不履行差额付款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或其他承诺中约定的任一义务或承诺。 (10)乙方发生足以影响甲方权利实现的其它情形; (四)利益专属 乙方所作上述承诺的受益人为甲方和丙方,除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或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提出付款要求外,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无论基于其与甲方的任何约定或基于任何意定的或法定的代位权,均无权向乙方依据本协议提出任何付款要求。 三、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当
9、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差额补足款,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甲、乙、丙三方就本协议的履行、解释、效力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一)本协议经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二)按本协议约
10、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约定必须发出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文件或通知,应以挂号邮寄、图文传真、专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5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果联系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更,相关方应在变更后7日内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按原地址发出通知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后,本条约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请应按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送达。
11、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为《差额补足协议》之签字页) 甲方(盖章):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 xx信托-xx号单一资金信托)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xxxx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xx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