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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回填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案.doc

1、管网回填技术要求 1、一般控制措施 管线回填工作开始前,必须向驻地监理工程申报管线回填土专项部位工程开工申请,阐明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回填质保体系,获批准后方可施工。 管线回填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频率进行回填土的轻、重击实试验,求得该填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实度。沟槽内不得有积水、淤泥,所用填料严禁有砖头、砼块、树根、垃圾和腐殖质。 回填必须分层夯实或碾压,沟槽窄小应扩槽,要有足够工作宽度:①采用蛙式夯,虚土厚度≯20cm;②采用压路机,不应超过30cm,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应小于20cm。施工单位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在不损及管道的前提下,尽早使用压路机进行回填碾压,在所回填段

2、落,立标牌,标明施工负责人,质控试验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姓名。每层回填完毕,自检合格后,层层报监理抽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层回填,凡是监理抽检不合格的,要返工或补压,直至达到合格标准。管道回填必须保证管道本身的安全,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要用蛙式夯夯实,回填时管道两侧对称进行,高差不超过30cm,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分段回填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形成台阶,每层台阶宽度≮厚度2倍。 回填密实度标准:(见图一) 胸腔(I区)≥95%(轻型击实)。 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II区)>87%(轻型击实)。 管顶以上50cm至路床(III区),按路床以下深度划分回填密度,执行《市政工

3、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11-95)重型击实标准。 2、主路路基范围内的管线回填控制措施: 管顶至路床标高≤60cm的,如管径≤60cm的,经批准市政管线可采用C10砼360度包封10cm,其上采用石灰粉煤灰砂砾砂砾掺5%水泥回填至路床标高。如管径>60cm,采用9%的灰土回填至路床标高。最后一层的回填宽度每侧大于槽宽50cm。(见图二、图三) 管顶至路床标高>60cm,≤150cm,管顶上60cm以下范围,全部采用9%灰土全断面回填,在管顶60-80cm再做一层9%灰土。80cm以上沟槽两侧每1-2层开挖50×30台阶,用(6-8T)压路机静碾压素土或9%灰土回填之路床标高,

4、必须达到规定密度。(见图四) 管顶至路床标高>150cm的,管顶60cm范围以下全部采用9%灰土全断面回填,60cm以上两侧分层50×30cm开台阶用压路机碾压素土,回填至路床标高。(见图五) 主路路基范围内,新建管线与现况管线交叉,且垂直距离较小的,采用C10砼或75#水泥砂浆砌砖墩,在垂直方向包封至管子中线,水平方向两侧各包封50cm,其他要求同上。(见图六) 3、辅路路基范围内管线回填措施 单槽回填全部采用素土,槽壁开台阶分层回填,但在管顶上60-100cm做一层40cm厚9%的灰土结构。(见图八) 4、主辅路路面范围内检查井周围的回填 检查井周围100cm范围内,在路

5、面结构层以内采用石灰粉煤灰砂砾砂砾掺5%水泥回填。路面结构层以下至槽底采用9%石灰土,与回填层同步施工。 5、辅路范围内雨水支管和雨水口的回填 雨水支管可采用石灰粉煤灰砂砾水泥或全部采用C10混凝土回填,高度与石灰粉煤灰砂砾料顶面相平。雨水口周围采用C10混凝土回填。(见图七) 6、回填质控工作的重点 基槽清理完毕后,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隐检单后,方可回填,不得擅自回填。 回填方案中的灰土拌合工艺,需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灰土拌合采用厂拌,最低要求是在槽内合理虚铺合格的回填用土,根据土的方量,计算出用灰量,并考虑适当的保证系数,将合理灰量的灰,均匀铺在虚土上,人工反复

6、拌合直至灰土搅拌均匀一致。施工时应注意满足有关环保要求。 用灰土回填沟槽,除按要求进行压实度、宽度和厚度检验外,要做含灰量的检验。槽壁开挖的台阶宽度≮层厚的两倍,且此灰土及其以上各层回填必须用压路机碾压成活,并达到合格标准。 管道基槽回填时现场配置质控试验人员检验,将其试验单,层层报监理抽查验收,合格后在报验单上签字确认,未经抽验,不得进行下层回填。 附图一 回填密实度标准图 附图二 主路回填图(管顶至路床标高>60cm,≤150cm) 附图三 主路回填图(管顶至路床标高>150cm) 附图四 主路路基范围内新建管线与现况管线交叉回填图 附图五 辅路路基范围内管线回填措施图 附图一 回填密实度标准图 附图二 主路回填图(管顶至路床标高>60cm,≤150cm) 附图三 主路回填图(管顶至路床标高>150cm) 附图四 主路路基范围内新建管线与现况管线交叉回填图 附图五 辅路路基范围内管线回填措施图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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