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汶川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方案 第一章 序 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农村发展和新村建设,逐步建立起保障我县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指导方案》(川财农〔2019〕3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
2、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9〕3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严格对照整合范围,清理2020年度已到位资金,整合规划财政涉农资金,统筹用于脱贫攻坚。 (二)方案编制因由。 1.落实政策要求。为确保到2020年底,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面同步小康,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中共汶川县委、汶川县人民政府联合出台《汶川县
3、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方案》的编制,是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保障。 2.脱贫攻坚需求。围绕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标准,着力解决制约贫困县、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的瓶颈问题。通过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等六大类脱贫项目,解决项目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确保整体脱贫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真脱贫。 (三)方案编制原则。 1.坚持资源整合。将中央层面19项、省级层面24项财政涉农资金和州县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 2.坚持突出重点。坚决
4、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坚持精准发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脱贫目标。截至2019年底,我县共有贫困村37个(已脱贫37个)、贫困户1302户4095人,已脱贫1299户4085人(动态调整后),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二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县暂无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任务。 (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按照贫困村“退出
5、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标准,坚持缺啥补啥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今年脱贫攻坚项目,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改造等,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让全县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三)资金整合目标。通过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解决部门化、碎片化缺陷,突破报账审批程序限制,简化报账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确保2020年度全县贫困户稳定增收,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实行一套机制运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必须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和管理,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6、应本着“政府引导、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实施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投入地点。县财政局负责核拨资金、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 (二)加强统筹,强化服务,实行一个口子整合。围绕服务“三农”工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应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全面提高整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实行项目整合。强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的项目管理,统一安排实施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统一检查验收。项目竣工后,组织项目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除不能报帐拨款的工程外,还需由责任部门责令施工单位或项目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二是实行资金整合。按
7、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实现资金捆绑使用,切实解决多头管理、多层次拨付等现象。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和其他三大类项目,共计40个。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产业等三类项目,共计23个。其中,交通项目19个、水利项目4个。 1、农村交通(通村路) (1)实施地点:威州镇白水村、灞州镇大寺村、绵虒镇金波村、水磨镇寨子坪村、三江镇席草村、映秀镇黄家村等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水磨镇水刘(水田坪至刘家沟)环线路基
8、工程,对漩口镇水田坪村-水磨镇刘家沟村环线道路进行改造,路线全长20.11公里,其中:对已硬化路面9.2公里增设排水设施、挡防工程;对未硬化路面10.91公里道路路基加宽至5.5米及线型调整,病害治理,完善排水系统等。涉及漩口镇水田坪村、核桃坪村、群益村、安子坪村、斯力坪村、红福山村,水磨镇郭家坝村、刘家沟村约1140户3300人的出行及产业发展等项目。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年初开工建设,2020年底全面完工。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极大解决漩口镇
9、水田坪村至水磨镇刘家沟村沿线的交通瓶颈,带动康养旅游发展,让老百姓的特色农产品及时流向市场、产生效益。 2.农村交通(村内道路) (1)实施地点:在群益村、核桃坪村等11个村实施村内道路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漩口镇核桃坪村无怃谷道路硬化工程,全长5公里;漩口镇群益村康养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硬化道路1.8公里、新建产业道路4.8公里;映秀镇黄家村道路扩宽项目;水磨镇高峰村产业道路恢复工程4.6公里;牛塘沟村环线路扩建建设项目2公里;郭家坝村通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0.9公里;灞州镇俄布村新建产业道路3公里;威州镇铁邑村产业道路硬化建设2.5公里;威州镇秉里村新建产业道路3公里;灞州
10、镇大寺村新建及硬化产业运输路2.5公里;大寺村森林防火及产业通道建设8公里;卧龙特区通组道路及生产道路恢复重建项目:(1)龙潭村贾家沟组:浆砌片石挡土墙约525m³,修建桥梁2座(2)龙潭村山圣号上组:铺设水稳层6000㎡(3米宽,2公里长),浆砌片石挡土墙350m³,混凝土涵洞2处8米(直径1米)。(3)龙潭村正河组:铺设路面水稳层1750㎡(0.6公里长,3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1750㎡(0.6公里长,3米宽,厚度18cm,强度C30)等项目。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科技农牧局、卧龙特区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
11、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极大解决11个贫困村和大多数高半山村的交通瓶颈,让老百姓的特色农产品及时流向市场、产生效益。 3.微小水利 (1)实施地点:在全县37个贫困村实施水利维修养护工程水利项目;在金波、过街楼、阿尔、红富山、核桃坪、啣凤岩等村实施安全饮水项目;在威州镇、绵虒镇、灞州镇实施汶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无忧花果山);在威州镇、绵虒镇、灞州镇实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县科技农牧局和水务局核定的实施方案执行。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
12、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科技农牧局、县水务局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既照顾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和饮水质量,同时解决高半山村的特色农产品果林灌溉,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增收。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养殖业、乡村旅游业、其它等三类项目,共计14个。其中,养殖业1个、乡村旅游业3个、其它10个。 1养殖业 (1)实施地点:在威州镇万村实施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100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2个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
13、山实际情况,县科技农牧局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壮大集体经济,让老百姓增收。 2.乡村旅游业 (1)实施地点:漩口镇安子坪村、群益村等。 (2)建设内容及规模:1、从千斤沟一组到四组新建产业步道1公里,宽1.5米,新建便民廊桥两座。2、在南天门游客接待站周边修建小木屋12栋(含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科农局、文旅局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
14、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壮大集体经济,让老百姓增收。 3.其它 (1)实施地点:汶川县、卧龙特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汶川县疫情健康扶贫宣传:疫情人员培训、宣传资料制作;汶川县农特产品促销:受疫情影响对2020年农特产品进行促销;映秀镇兴文坪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建设占地300平方米的集旅游服务、农产品销售的多功能设施楼;威州镇万村灌溉饮水提升建设项目:新建威州镇万村灌溉饮水提升8公里;漩口镇群益村田园整理建设项目;营销体系建设(无忧花果山):农特产品展示展览点建设,农特产品销售中心建设,扶贫产业品牌建设(方案送政府审定后实施);农特产品销售中心建设:在布瓦村湾田服务点建设农产品销售中心
15、1处;卧龙镇脱贫户巩固提升产业发展:在卧龙关村、足木山村、转经楼村支持11户脱贫户购买生猪、饲料、肥料等生产资料,发展种养殖产业;耿达镇张家河坝湿地植被恢复附属设施:建设停车场200平方米、庭院灯32盏、鹅卵石步行道1600平方米、外围钢网及仿木纹护栏390米、公厕22平方米、花卉绿化1200平方米、铁艺座椅15条;耿达镇脱贫户巩固提升:幸福村、耿达村、龙潭村21户脱贫户发展种植、养殖等产业等。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科技农牧局、发改局、卫健局、卧龙特区等单位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4
16、月启动实施,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壮大集体经济,让老百姓增收。 (三)其他项目。主要包括: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一类项目,共计3个。其中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项目3个。 1、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 (1)实施地点:在增坡村、茅岭村、草坪村3个村实施村内公益设施建设。 (2)建设内容及规模:威州镇增坡村太阳能路灯建设:购置安装180盏太阳能路灯;三江镇草坪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新建修复河堤约1400立方米、便民桥1座、太阳能路灯40盏、人居环境整治等;茅岭村特色龙产品集散转运点建设。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
17、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民宗局、县科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改善村容村貌,解决民生问题。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0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的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12546.27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245.65万元。 1.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9398.8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283.26万元。农村交通(通村路、村内道路)7228.8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963.26万元;水利(水利工程、饮水工程)21
18、7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20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2873.3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688.39万元。包括养殖业4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00万元;乡村旅游业902.6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50.65万元;其它1570.74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537.74万元。 3.其他类。计划投资27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74万元。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27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74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0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0245.65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6716.65万元、省级资金2029万
19、元、县级资金1500万元。 1. 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6716.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81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林业改革资金230.65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5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2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3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2000万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202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9万元,“三州”开发资金320万元。 3.计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安排涉农资金1500万元。其中县级支农资金1500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加
20、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手机信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微信等途径,确保扶贫政策、资金安排等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同时,注重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干事创业热情。 3.实施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试点工作成效不明显、违规使用资金的,取消试点资格;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1.实行资金报帐制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
21、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帐凭证,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办理拨款业务。 2.实行分期分批拨付制管理。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涉农基础设施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预拨资金申请,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资金。对于初验或复验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停止报帐,经项目实施单位返工整改,再次验收合格后才能报帐,其整改费用财政不予支付。 3.实行审计跟踪制。每个项目竣工后,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汶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汶府办函〔2019〕87号)要求,进行项目结算审计。财政部门需会同审计部门和责任部门,对整个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2、凡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应责令收回,并视其情节对直接责任人交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实行绩效考评制。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项目完成数量、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估,明确奖惩措施和办法。 5.实行项目公示制。凡是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在项目所在地应将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建设方式、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表:1.汶川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汶川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 脱贫攻坚项目表 -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