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卫生摄影协会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摄影分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河南省卫生摄影协会郑大四附院摄影分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河南省卫生摄影协会主管的、郑大四附院职工摄影爱好者自愿结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繁荣职工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普及和提高职工群众摄影技术和摄影水平,为职工摄影爱好者服务。本协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为院工会内部组织并接受其监督管理,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接受河南省卫生摄影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协会的场地设在郑大四附院。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业务:
(一
2、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摄影爱好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摄影水平,交流摄影技艺,多出作品,多出人才。
(二)组织各种形式的职工摄影展览、摄影比赛、摄影创作及培训活动。
(三)以多种形式加强与基层工会摄影活动的联系,参加基层工会的摄影活动。
(四)通过摄影这一手段宣传医疗,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意识。宣传树立我院形象,宣传好人好事。
(五)开展为会员服务的摄影业务活动。
(六)与省,市各摄影团体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
分会领导组成
一 . 名誉会长:聂伟
二 . 会长:曹选平
三 . 副会长:帖泰
四 . 秘书长:李娜
五 . 执行秘书长: 罗灿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制
3、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本人是郑大四附院职工,且有一定的摄影基础。拥有一架单反相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经两名本协会会员介绍推荐,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按时完成本协会布置的作业;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