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贫困学生协议书资助人:受助人:监督方代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资助活动的有效进行,资助人和受助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资助人_愿意资助_同学,受助方愿意接受资助人的资助。第二条 资助的项目、金额、方式和期限:资助项目: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资助金额:_资助方式:定期向受助人提供指定的金额资助期限:_第三条 资助金的支付办法: (1)由资助人会同监督方每月月底前发放于受助人,资助人因有事不能到场时可委托监督方转交受助人; (2)受助人需在收款凭证中签字,确定金额交于资助人。第四条 受助人应当做到: (一)在受助期间内需在校学习,非特殊情况不得辍学; (二)认真学习,德
2、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 (三)勤俭节约,不乱花钱; (四)一个学期至少向资助人汇报一次学习生活情况。第五条 资助人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资助义务: (一)定时定额向受助者发放资助; (二)未经受助人允许,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受助人个人信息; (三)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有义务及时向其他两方提供近期的准确联系方式以及地址。 第六条 监督方职责 (一)有义务及时促使资助、受助双方信息沟通,协调本项资助事务; (二)有义务监督受助者在校真实学习生活表现并向资助者如实反馈,定期核查资助者的资助行为是否履约; (三)当受助者在校行为有违反协议约定,有权告知资助人协议终止;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在履行过程
3、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如受助人违反协议规定要求,资助人有权中断资助; (二)受助过程中若发生资助人无故违约或借机人身攻击或精神伤害事件,监督方代表或受助者本人有权利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第八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经三方签章同意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二)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同时签章以后方具有效力。资助人签字: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年 月 日受助人签字: 学校班级: 宿舍号:家庭地址: 电话:身份证号: 年 月 日_ 监督方(公章):负责人: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电话:通讯地址: 年 月 日3 共三页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