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 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含六角亭小卖部经营) (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TQ-2018-075) 招标人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1 第2章 投标须知 3 第3章 评标办法 12 第4章 合同条款 17 第5章 招标服务要求 18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2、 第1章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含六角亭小卖部经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含六角亭小超市经营),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估算金额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数量(名) 服务期 备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含六角亭小超市经营) 160 3 1 2年 注:具体详见第
3、5章招标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特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投标人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该项目的
4、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3.1报名时间暨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 21 日17:00(工作时间) 4.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3.3招标文件购买及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或介绍
5、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并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6 日10时 00 分整(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6、 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卫国路90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 11栋13-1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62529137 电 话:023-63210711 传 真:023-62520345 传 真:023-63210711 第2章 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含六角亭小超市经营) 2 货币
7、人民币 3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 4 联合体 不接受 5 投标保证金金额 详见第1章招标项目内容 6 时 间 北京时间 7 招标范围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含六角亭小超市经营),详见第5章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8 投标人资格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特定资格条件:
8、2.1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投标人盖公章)。 9 投标文件的 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由第6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成册,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11 投标文件 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
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1)投标人名称: (公章) (2)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标注的将被拒收 1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 地点 时间: 2018 年 7 月 6 日上午09时 00分至10时 00分; 地点:重庆市
1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14 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18年 7 月 6 日上午10时 00 分;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15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核验身份: 由监督人员和业主核验参加
11、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的身份: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的,或未递交的,或未足额提交的,当场退还投标文件;转入交易中心的帐号与在交易中心登记的帐号不一致等涉及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有效性问题,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6.密封情况检查; 7.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8.开启投标文件袋,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2、9.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10.开标结束。 16 中标结果公示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确定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规定收费标准下浮60%计收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
13、服务费计费基数为该项目估算金额。 18 交易服务费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8】54号文件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服务费计费基数为该项目估算金额. 19 服务质量要求 必须满足《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 20 服务期 2年 21 风险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要交纳风险保证金10万元(拾万元整),主要用于违约和监督处罚;合同期满后,医院按合同约定将剩余的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2 投标报价 六角亭小超市经营,向医院支付人民币不低于65000元/年的管理费用,该费
14、用自签订合同之前交付至医院(交清两年费用)。 23 费用结算 (一)承租方合同期内,要向医院交纳以下费用: 1.签订合同前,要交纳风险保证金10万元(拾万元整),主要用于违约和监督处罚; 2.签订合同前,要交清超市(六角亭)两年的管理费用,费用按中标方的报价执行; 3.合同期内,承租方每月6日前足额交纳上月实际消耗的水、电、气及电话费(按地方政府标准核算)。若不按时交纳,医院有权直接从保障方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二)合同期满后,医院按合同约定将剩余的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保障方; (三)保障方保障期间,医院根据保障方提供的就餐人员数量及刷卡金额结算餐费,具体按医院核定的配餐标准
15、执行,经费结算由保障方开具合法正规票据后按医院经费报批程序自行承办; 24 投标人资料真伪性 核查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评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1 总则 2.1.1 招标项目内容 2.1.1.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含六角亭小卖部经营)(第二次)进行招标,现请愿意保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经营服务
16、含六角亭小卖部经营)的单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2.1.1.2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含六角亭小卖部经营) 2.1.1.3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4招标人提供该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均应自行进行踏勘、分析、论证,并承担其全部责任。 2.1.1.5投标人应按现行规程、规范、规定、办法和标准等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其技术、质量、深度应满足相关要求,提供高质量的餐饮服务。 2.1.2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及上级核拨 2.1.3 投标人的资格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17、不允许任一单位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1 除按规定允许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2 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1.8 计量单位
18、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招标项目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等),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2.2.2条所述的答疑材料和第2.2.3条发出的补充通知资料。 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须在2018年 6 月 22 日1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质疑。 2.2.
19、2.2 招标人在北京时间2018年 6 月 22 日17:00前在网上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答疑。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答疑或澄清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 在2018年 6 月 22日下午17时00分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全部内容。 2.2.3.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出必要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拒绝。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0、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技术部分评分相关资料 (6)商务部分评分相关资料 (7)其他资料 2.3.2 投标报价 详见前附表。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2.3.3.1 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120日历天。在此期间
21、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3.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 2.3.4 投标保证金 2.3.4.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2.3.4.1.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人民币 2.3.4.1.2.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22、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指定的随机产生的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3.4.1.3.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详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 注:各投标单位汇款时,请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账号和所投合同包的名称,请勿擅自删减或改动。 2.3.4.1.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3.4.1.5. 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
23、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其它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查询。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时,自行携带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现场备查或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注:已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过登记的投标人,无需再次办理登记。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验证
24、开标时交易中心将缴纳情况在屏幕上展示后打印,由相关人员在打印件上签名确认。 2.3.5 现场察勘和标前会 2.3.5.1 投标人应对食堂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行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5.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5.3 招标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5.4 招标
25、人不统一组织察看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联系招标人进入现场察看。 2.3.5.5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会,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2.3.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6.1 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7 算术错误的修正 2.3.7.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若投标
26、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投标报价书”中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书”金额为准。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4.2.1 详见前附表。 2.4.2.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亦将适用至延长后投标截止时间。 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
27、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5 开标和评标 2.5.1 开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 评标 2.5.2.1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在重庆市专家库里随机抽取5名。 2.5.2.2 评标 开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按流标处理。 2.5.2.3 评标办法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 2.5.3 评标和
28、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或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 决标 2.6.1.1 招标人在按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资格审查合格; (2)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 2.6.1.2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9、 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2.6.2.1 投标人少于3个或经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6.3 中标通知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质疑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4 履约保证金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风险保证金(签订合同之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2.6.5 签订合同 2.6.5.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派代
30、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2.6.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招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交易服务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备注 1 六角亭小卖部管理费报价 (10分) 权重10% A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初评的所有投标人的六角亭小卖部管理费报价的最高价为评标基准价; 2.六角亭小卖部管理费报价的最低限价为65000元/年,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3
31、六角亭小卖部管理费报价最高的得满分,其他六角亭小卖部管理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向下浮动1%时,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 2 技术部分(59分) B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24分) 1.对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评价(8分) 1.1根据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评审,优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1.2根据管理制度是否完整、是否全面、可操作性是否强进行评审,优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2.管理团队(16分) 2.1本项目负责人学历及经验(2分) 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中学历且具有类似项目六年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的得1
32、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类似项目六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的得2分(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复印件)。 2.2 本项目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2分) 投标人配备持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证书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2.3 本项目配备厨师(8分) 投标人配备的厨师具有高级厨师证书的每名得2分,具有中级厨师证书的每名得1分,最多得8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本项目配备营养师(4) 投标人配备的营养师具有高级营养师证书的每名得2分具备中级营养师证书的每名得1分,最多得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提
33、供证书复印件)。 为本项目制定的餐饮服务与管理组织实施方案(15分) 1.根据员工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健全方案切实可行进行评审,优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2.员工的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优良得2-3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3.建立完整的餐厅就餐制度,优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4.建立完善的餐厅内部员工管理制度,优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20分) 1.根据工作交接、进场方案是否切实可行进行评审,优良得3-4分,一般得1
34、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2.根据餐饮管理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审,优良得5-8分,一般得1-4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3.根据员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4.根据员工生产安全措施、设施维护及安全预案切实可行性进行评审,优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3 商务部分(31分) C 荣誉 15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2014年以来获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荣誉的每具有
35、一项得2分,最多不超过4分。 4.2014年以来获得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荣誉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 5.2014年以来获得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奖励的每具有一项得0.5分,最多不超过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业绩 16分 2014年至今一直从事经营市级(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餐厅、高校餐厅、公安、武警、解放军食堂项目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多不超过16分。 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1 评标原则 3.1.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算术性修正、综合评分等评标程序,最终向招标人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
36、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1~3名。 3.1.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的业绩、报价和相关技术人员的能力等方面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评出投标人总得分。总分100分。 3.1.3 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的权力,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或招标人没有认可的偏离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3.2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第2章2.1.3“投标人的资格”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
37、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
38、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信息为投标人名称)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中
39、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页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时间;若网页打印件未显示查询时间,投标人应自行标注查询时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
40、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规定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符合招标
41、文件招标服务要求。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3.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条件、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偏离或保留: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评审资料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四)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五)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七)投标文件附
42、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4 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
4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各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5 决标 评委员会按3.4.1规定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按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低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最终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有效六角亭管理费报价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优先选择对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
44、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4章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 保障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武警部队关于生活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法律、法规,本着
45、实事求是、真诚合作的态度,按照责、权、利分明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障给乙方的机关食堂和六角亭超市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弹石卫国路90号。包含厨房操作间1个、洗菜室1间、办公室1间、库房2间、餐厅5间(食堂现有设备、设施以合同附件列举为主);六角亭小超市含室内货架、空调、收银系统等物资(具体以清单列举为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设备设施做了充分了解,愿意保障该机关食堂及超市。 第二条 机关食堂及六角亭超市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 第三条 保障用途:餐饮及超市经营社会化保障。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经营必须
46、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有限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微利经营的经营管理。 第四条 合同合作期限自【2018】年【 】月【 】日起(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2020】年【 】月【 】日止,共【贰】年。 第五条 费用 1.六角亭超市经营: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年(大写 万元整)支付费用。该费用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签订本合同前交清两年费用,如合同提前终止,按天数据实结算。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提交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的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甲方解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7、导致甲方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和乙方违约金的处罚,待此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考评和实际开支情况,余款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 合同期内的水、电、气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即时结清。若不按时交纳,医院有权直接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中抵扣。 第七条 经营方式 1.机关食堂大厅售餐模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必须以提供饮食服务保障水平为目的,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确保生活水平及质量不降低,保证一日三餐正常供应。乙方合同期间,要按照微利经营的原则,确保餐饮服务质量,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实现饮食多样化、饮食结构合理化、质量价格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和卫生安全制度化的目标。每周定
48、时向医院主管部门上交菜谱,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执行。 2.小超市运营保障应符合行业准入、工商登记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自主经营。严格执行产品质量与安全、进货渠道与登记备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超市销售“三无”商品、过期商品、不洁商品等造成顾客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超市物价应在不违反物价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根据合理成本核算共同制定和适时调整,售价原则应与市场价(以医院附近几家大型超市为参考)持平,不得超过市场价,同时应遵守医院上级部门检查及审计意见。 第八条 房屋和附属设施的交付、返还 1.交付:甲方于【 】年【 】月【 】日前
49、将机关食堂及六角亭超市现有设备设施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效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乙方可对机关食堂及超市现有设施视质量状况继续利用,不得变卖和处置,无法利用的由甲方进行资产处置。合同期内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不得进行资产折算。 2.返还: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5】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按移交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双方验收认可后签字盖章,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返还期限届满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以此要求进行赔偿。 4.机关食堂及六角亭超市经营合同合作期限同时起止。 第九条 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时清理款项,无遗留问题后移交,甲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将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并对甲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甲方不退还风险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损害赔偿(以造成实际损失为准)。 第十条 合同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就餐人员数量及刷卡金额结算伙食费,具体如下: 1.持饭卡人员餐费:甲方持饭卡人员就餐,餐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