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履带板用热轧型钢》 冶金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零一二年七月 8 1 工作概况 1.1 任务来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1]134号《并于印发2011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单位负责修订《履带板用热轧型钢》行业标准(计划编号2011-0752T-YB),该标准计划2012年完成。 1.2 编制单位 本标准由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负责起草。参加起草单位有: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1.3 标准的
2、制定原则 1) 满足用户的当前使用要求及以后技术发展的潜在使用要求。力争达到“科学、合理、先进、适用”。 2) 考虑国内生产厂的生产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 3) 产品系列化的原则。 4) 可充分利用国内现有标准体系资源,既满足标准体系要求、与相关标准保持协调,还可提高标准制订过程的效率并降低标准制订成本。标准的相关技术内容在原有YB/T 5034-2005《履带用热轧型钢》等的基础上,结合履带板用热轧型钢这些年的发展,修改并增加新的牌号和规格等内容,从而形成符合新的市场需要的新标准。 1.4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履带用热轧型钢》原有冶金行业标准制订于2005年,随着工程机械行业
3、及及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的在力发展,原有标准无论是牌号还是产品规格等均无法满足当今的技术发展及市场需求,因而修订原有标准,修改并增加新技术内容,形成新的符合市场需要的新标准,对于促进冶金行业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5 主要工作过程及工作计划 (1)2011年对国内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的用户及主要生产厂家进行了调研,了解用户使用要求以及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的生产情况、质量情况。 (2)2011年一季度,对收集的数据、调研的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为标准草案的制定作好准备工作。2011年7月份,完成行业标准草案。
4、3)2011年8月份,发出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上级标准主管部门、相关生产和用户企业及研究院所意见,汇总反馈意见,提出处理结果。 (4计划2012年9-10月份根据反馈意见等情况(必要时召开标准讨论会,对相关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完成履带板用热轧型钢行业标准审定稿。 (5)计划2012年10-11月份召开标准审定会,形成标准报批稿。 1.6 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工作的简要说明 起草人所承担的标准研究工作: ⑴收集、对比相关国内标准; ⑵对履带板用热轧型钢实物质量进行测量、统计、对比和分析; ⑶收集顾客对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的使用要求; ⑷编写本标准各稿和标准编制说明、标准水平对比分
5、析、意见汇总及处理、实物质量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⑸完成标准的报批稿。 2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特点 标准以原有YB/T 5034-2005《履带用热轧型钢》为基础,结合近几年的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修改并增加了新的牌号和规格等内容。 3 标准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制说明 3.1 总体说明 本标准是以YB/T 5034-2005《履带用热轧型钢》为基础,结合国内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生产企业及用户对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的质量要求,以及近几年履带板用热轧型钢发展情况修订而成。另外标准名称改为“履带板用热轧型钢”,这与93版行业标准一致,其用途也更明确。 3.2 本标准条款的编制说明 3.2.1 范
6、围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拖拉机、推土机和挖掘机等履带板用热轧型钢。 3.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根据GB/T 1.1-2009的最新要求,引导语为“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根据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暂定的具体引用标准如下: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
7、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
8、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
9、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225 钢 淬透性的末端淬火试验方法(Jominy试验)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
10、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
11、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3.2.3 订货内容 本条款有助于规范和明确合同内容,减少歧义。这与原标准相同。 3.2.4 分类和产品规格命名规则 第4章“分类和代号”改为“分类和产品规格命名规则”,对履带板用热轧型钢产品规格命名规则进行了修改。 履带板用热轧型钢按其用途一般分为拖拉机、推土机履带板用热轧型钢和挖掘机用履带板用热轧型钢两类。 履带板用热轧型钢产品规格新命名规则中不仅包含了类别和节距信息,还包含了齿数、厚度和齿高等信息,可承载更多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的产品信息。 另外表示类别的字母,T表示拖拉机、推土机履带板用热轧型钢,W表示挖掘机履带板用热轧型钢。有特殊
12、要求或用途时,表示类别的字母也可根据需要用其它特定字母代替。这对用户的特殊需要等情况增加了机动性。 3.2.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2.5.1 新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了3个规格:L3W-190×10×26、L3W-216×11×30和L3W-171×8×25。并增加对应的截面图和相关数据。 3.2.5.2 原标准的4个规格均按新规则进行了命名: 原型号 新规格 LT-203 L1T-203×14×60 LT-216 L1T-216×16×70 LW-171 L3W-171×13.2×25.3 LW-203 L3W-203×15.5×26.5 3.
13、2.5.3 新标准对原有截面参考数值等利用电脑相关应用程序进行了修正。 3.2.5.4 其他规格 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生产其他规格的履带板用热轧型钢。这与原标准相同。 3.2.5.5 外形 对型钢的弯曲度、两端的外形及对扭转的规定均与原标准相同。 3.2.5.6 长度 定尺或倍尺长度允许偏差与原标准相同。但对原条款中“长度不小于2500mm的型钢可交货。”改为了“长度不小于3000mm的型钢可交货。” 3.2.5.7 重量 型钢按理论重量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这与原标准相同。 3.2.5.8 取消了“标记示例” “标记示例”目前在生产厂家已基本
14、不采用,该内容已无实际意义。 3.2.6 牌号及化学成分 3.2.6.1 新标准增加了23MnBM牌号及其对应化学成分要求。 3.2.6.2 新标准对P、S、Ni、Cu含量做了加严规定,P、S含量从≤0.035%改为≤0.030%,Ni含量从≤0.30%改为≤0.25%,Cu含量从≤0.30%改为≤0.20%。新标准还增加了Als含量的要求。化学成分的修改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的产品质量和性能。 3.2.6.3 增加了条款“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亦可供应其它牌号或成分的履带板用热轧型钢。”故此原标准表3中原注1和注2的内容已不再必要。 3.2.7 冶炼方法
15、新增条款) 钢由电炉或转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该条款用以明确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 3.2.8 交货状态 钢材以热轧状态交货。这与原标准相同。 3.2.9 末端淬透性(新增条款) 末端淬透性作为履带板用热轧型钢的重要工艺技术性能指标,已越来越受到需方的关注,加入该条款有助于更好地提高产品质量,满足需方的相关工艺技术性能要求。 3.2.10 取消了“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对于履带板产品而言,相比其它性能指标,并不是非常重要,该方面的相关产品性能能较好地满足其使用需要,并且原标准也只是作为参考指标而不是作为交货依据。因而可以取消该技术要求。 3.2.11 晶粒度 钢材应
16、进行晶粒度检验,其奥氏体晶粒度级别应不低于5级。这与原标准相同。 3.2.12 非金属夹杂物 对非金属夹杂物取消“A类+B类应不大于5.5级”的规定,但增加了DS类检测,且做了加严规定。 3.2.13 表面质量 通常情况下,对于单齿履带板用热轧型钢,断面两个边部允许有深度不大于0.5mm的折叠,断面两边部允许有不大于边宽负偏差之半的耳子和深度不大于1.0mm的辗皮。该条款(6.7.3)相较原标准的6.6.2第二款有所修改并做了适当加严规定。其它要求与原标准基本相同。 3.2.14 特殊要求(新增条款)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可进行低倍组织(钢材低倍或连铸坯低倍)
17、钢材表面硬度、钢材全氧、钢中氮含量以及钢材氮化物等项目的检验,其指标由双方协商确定。 需方对上述技术要求另有要求的,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技术协议后供货。 3.2.14 试验及检查方法 钢铁产品的试验方法具有较完备的标准体系,本标准所用的试验方法除尺寸、外形等外均直接引用对应国家标准。 型钢尺寸偏差检测和弯曲度检测方法的内容与原标准相同。 末端淬透性的取样方法可按GB/T 225 《钢 淬透性的末端淬火试验方法(Jominy试验)》的相关规定采用成品或连铸坯锻造制取,其方式交由生产厂家按需要自行选择,本标准不作具体规定。 3.2.15 检验规则 取消了对混合组批的规定,混合组批不利于产品质量的稳定,并且目前生产厂家的冶炼炉容量均较大,并不需要组批,因而应取消对混合组批的规定。 钢材的复验和判定规则改作按GB/T 17505规定执行。 3.2.16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材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1的有关规定。直接引用与原标准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