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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doc

1、 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二、标准体检应与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同步进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参加认定时有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一)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二)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三)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四

2、)凡有下列疾病者: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其他器质性心脏病。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3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4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大三阳。患乙、丙、丁、戊型肝炎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未愈者。AIDS及其病毒携带者。6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

3、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五)凡有下列情形者: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86/56毫米汞柱)。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具体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者。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5

4、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全聋。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显著胸廓畸形。7严重的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8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痣或身上明显纹身等。(六)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1若发音异常,应进一步检查声带。2若心律严重异常、心脏杂音明显,应再做心电图或心脏彩超。3若肝、脾肿大或腹部有肿块,应做腹部B超或CT等检查。4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应加做“两对半”及肝功(乙肝病毒DNA定量,检查是否具有传染性)。5若血糖异常,应进一步检查是否糖尿病。三、体检医

5、院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其他非指定的医院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认可。四、体检工作要求(一)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高等学校要做好宣传教育,组织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二)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伍。(三)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办法。(四)体检过程中,体

6、检表(附后)、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按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严禁申请人员自带,以防漏检或作弊。主检医师必须对“传染病”认真检查核实,询问“精神病史”。(五)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将原结果划掉,但要保证原结果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正的结论或数据,主检医师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规范填写。(六)体检中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

7、检表。复查时要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书上详注复查结果。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七)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当日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八)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认真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九)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十)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五、本标准及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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