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广东六校三联语文作文题
河南职校大学生小闫“掏鸟窝”一事成为了六校三联的作文试题。试题漏洞如下:
①事实的歪曲。“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家门口掏鸟窝”作文题目这样说,但新闻媒体对此的报道则是:小闫在出售时标注其为“阿穆尔隼”。作文材料对事实真相的歪曲,把小闫塑造成一个在家门前因为童趣好玩而掏鸟窝,在意外出现了买家买鸟的情况下挣了点小钱的人物形象,使不了解详情的考生对小闫的主观认知出现了偏差,大多对小闫的态度是:无辜、可怜、同情,所以考生在发布自己观点的时候,纷纷偏向即将被毁灭一生的小闫。写时评的时候,如果评论的新闻事件是不客观的,事实是偏差的,我们该就“什么事”论事呢?论一个由出
2、题老师臆想出来的而事实上不存在的事?
②事实的隐瞒。作文材料未告知考生更多细节,例如:小闫是猎鹰兴趣交流群,小闫曾收购过一只凤头鹰并转手出售,等等。这些重要的信息被隐瞒,考生仅仅面对一堆充满“无辜”的文字,还能发表什么感慨?中青报评论员曹林在其书中曾介绍过美国一位优秀的评论员,他经常接近政要名人,手里掌握的信息特别多,所以评论的视角特别新颖,内容让人眼前一亮。而这次的作文材料,寥寥数语,考生的思路,只能跟着出题老师的价值导向走---即呼吁法律要有人文情怀等等。记得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里写道段祺瑞政府污蔑二君是暴徒,还有下劣的流言家!!!倘若出题者不能客观面对一则新闻,非要将自己的情感强
3、加于考生... ...我也无话可说,让鲁迅来评价你罢。
从优秀作文来看,考生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几个:
①缺乏说理能力,语句没有逻辑。例如谈到十年量刑的时候,有考生写到十年会毁了一个年轻人,故应该让法律充满人情味。这样的话是没有逻辑的。不能因为量刑的结果严重,就返回去质疑量刑是否过重。以此逻辑,林森浩被判死刑,这个刑罚毁了他的生命,让中国缺少了一位科研人才,所以我们要释放他。量刑取决于当事人的行为,在关于保护珍稀动物法律上,非法收购捕猎动物10只就是“情节特别严重”了,10年是有理有据的。我们该质疑的是,这部法律的制定是否合理,但是不能脱离法律加以自己的情感去为当事人量刑。
②没能够就事论事
4、当话题作文写)。例如,优秀卷中最后一篇,谈遵守法律,全篇都在说为什么要维护法律,但是缺乏对小闫这个案例的评论,所以难以达到评论的目的,读者是不买账的。
③人情与法律的关系处理不当,出现比较片面的观点。例如有人支持维护冷冰冰的法律(在出题老师如此诱导去写人情的情况下竟有人谈维护法律,实在的冷血到一定地步了),其原因很简单,因为在这个方面,该考生积累的素材比较多,写得顺手。拿分就好,想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可以到共识网嘛,没必要在考试中自毁前途。
总的来说,这次作文题是失败的。只是在形式上和全国卷相似,并未接轨。材料作文的最大弊病就是让考生掌握的客观事实太少,短短的几句话,如何让人从全面的角度出发,去看待一个新闻事件。既然事实缺失,那考试只能自设假想敌,在脑海中幻想出更多“事实”以供自己评论。这是评论的大忌!个人建议,作文材料必须将更多客观的事实呈现出来,删去“有人认为”广东特色,让考生在一堆事实面前,能独立思考,发表属于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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