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评杜赞奇的《文化、权利与国家》 ——以“权利文化网络”的核心观为例 一、作者及其著作简介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是印裔美国学者杜赞奇的成名著之一,本书获得美国历史协会的费正清奖和亚洲研究协会的列文森奖。这本书与其另一部学术专著《从国家在拯救历史》的出版使杜赞奇成为闻名于国际的汉学家。杜赞奇,早年就学于印度,后赴美国求学,师从著名汉学大师孔飞力,于1983年获得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任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系教授及东亚语言文明系教授。现在我们看见的这本书是由王福明先生翻译出来的中译本,本书早在1995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我所看的是于2008年重新影印
2、而成的凤凰文库之海外中国研究系列。在本书的出版说明中有这样一句话:要支撑起一个强大的现代化国家,除了经济、制度、科技、教育等力量之外,还需要先进的、强有力的文化力量。因此,这本书的中文出版给我们呈现了西方学者是如何以独特的文化观来看待传统的中国社会的,这为促进中西方学术思想的交流起了重要作用。 中国虽然在明清时候采取了“闭关锁国”的政策,但世界对中国越是感兴趣,世界各国对中国的研究越来越富于成果可以证明这一点,就如本文的作者杜赞奇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从本书的目录中,可以清晰看到书中内容的编排。首先是编者的话,本书是以乡村的文化网络为基本结构并考察其功能力,作者力图打通历史学与社会学的间隔,
3、提出了“国家政权建设”和“权力的文化网络”两个中心概念。作者认为,“国家政权建设”是一种全球性现象,作为一个概念,同更古老的“资本主义”等概念一样,具有深远的分析性含义。“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则吸收了西方学术界有关文化研究的成果,反对一些现代化论者用单一社会体系或一套所谓的“中国价值观”去理解中国的观点,同时也反对认为价值观点交互感应的功能主义论者的学说。①接着是中文版序,主要是杜赞奇本人对中译本书里面两个核心概念的强调,即作者的现代化理论的新阐释,“‘国家政权建设’和‘权利的文化网络’是贯穿全书的两个中心概念,两者均超越了美国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框架”,而本文主要就其中一个核心概念加以
4、阐释。一本书的前言是作者对自己核心价值观的简介,同样的杜赞奇在前言中详细地解释了“权利”、“文化网络”等重要词汇。另外还交代了他研究的资料来源,作者主要利用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编撰的《中国惯行调查报告》、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所做的社会调查材料,以及中外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通过细致的个案研究,向我们展示了1900—1942年间华北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一般状况。接着就是本书的正文部分,一共分为八章的内容,最后还有结论、后记及引用书刊目录等。因为本文主要是对杜赞奇的“权利文化网络”这一核心观做简单的述评,所以仅对本书的第一章节,即权利的文化网络进行了详细的研读。 二、“
5、权利的文化网络”的提出 中国自周朝开始就有一套完整的基层管理体系,如周人的乡遂制、秦汉的乡亭里制,魏晋南北朝的三长制、隋唐的邻保制、宋的保甲制、元代的“社”、明代的里甲制、清代的牌甲制和里甲制。那到了明末清初这一特殊的政权变革时期,乡村社会的管理会出现哪些变化呢?按照历史的惨痛教训,倘若对鞭长莫及的乡村地区统治不佳势必导致整个国家的安稳与强大。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前半期中国乡村发生两个巨大变化:第一,受西方入侵影响,经济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第二,国家竭尽全力,企图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主要研究国家政权的扩张对华北乡村社会权力结构
6、的影响。”②在传统的华北农村,国家政权的触角事实上难以深入到乡村社会的底部。虽然国家政权拥有各种权力和法统,建立了里甲制和保甲制,修编了鱼鳞册和黄册,对乡村宗教的法统进行解释,它依旧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征收税赋以及控制社会。 因为乡村社会有自己的结构和利益,也以其庞大和复杂难以直接掌控。杜赞奇认为,村落组织是由拥有共同祖先的血缘集团和经济上相互协作的家庭集团组成,即“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权的合理化与官僚化。”③可见,作者从“大众文化”的角度,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建设”等概念,详细地论证了国家权力是如何通过种种渠道深入社会底层的。 晚清政府为挽救其统治,实行“清末新
7、政”。新政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新式学校,实行财政改革,创建警察和新军,划分行政区域及建立各级“自治”组织。新政的现代化进程给中国乡村带来了巨大的变迁,其中一点就有,乡村政治权威所体现的权力文化网络关系,即宗族和宗教组织。 在阐述国家权力的扩张给社会带来的变革过程及村庄领导层地位的变化之前,作者首先分析了20世纪以前国家原有的权利组织与结构。作者认为西方第一代史学家中包括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对中国历史的认识并不完全正确,他们在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论著中把晚清以前的帝国政权看得过于强大,将乡村组织和地方精英视为国家的附属物,乡村权利结构似乎完全处于科举制度、官僚体系以及正统思想的控制之下。本世纪
8、60年代,这种旧的附属物模式被第二代史学家主张的乡绅社会模式所取代,这种观点将封建士绅视为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中介。绅士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国家政权的后备军,也是乡村社会中的富豪。他们在国家与社会中的关系起着平衡作用,即当专制皇权强盛之时,他们平衡着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利益,但在动乱和王朝衰落之时,他们便倾向于代表地方及自身利益。“杜氏认为这种乡绅社会理论也不足以解释许多问题。那么这种县以下的精英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呢,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呢?作者认为乡绅社会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起着调节与缓冲的作用,他们是借助于特定的文化权力网络作用于社会的。”④总之,前两代人认为其共同缺陷是把帝国政权看得过分强大,对
9、基层社会研究中的基本假定,即自然村完全深入基层社会的国家政权和绅士集体所控制,这明显与事实不符。从而引入“权利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以拓宽一种文明中政治体系的视野。 三、“权利的文化网络”的内涵及意义 作者在第一章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这里所用的‘权利’(power)一词是一中性概念,它是指个人、群体和组织通过各种手段以获取他人服从的能力,这些手段包括暴力、强制、说服以及继承原有的权威和法统。……权力的各种因素(亦可称为关系)存在于宗教、政治、经济、宗族甚至亲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之中。”①另外,作者认为乡村社会权威体现在由各种组织体系和象征规范组成的框架之中,他把这种
10、框架称为权力的文化网络。“组织体系”包扩市场、宗族、宗教、水利控制等方面形成的组织以及各种非正式的人际关系,如血缘关系、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传教者与信徒等关系。①“象征规范”即文化网络中的“文化”,是指扎根于各种组织与关系中为组织成员所认同的象征规范,包括宗教信仰、相互间的感情、亲戚纽带以及是非标准等。①作者通过对华北乡村生活的权利关系的考察认为,文化网络中出任乡村领袖的动机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而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个人威望、家庭荣耀并向大家负责的考虑。并且还证明直至19世纪末,在华北农村不仅地方政权而且中央政府都严重地依赖于文化网络从而建立起自己的权威。概括地说,通过考察小到一家一户,大到数
11、个村庄之间的组织与联系,来分析乡村权利关系。对这种权利关系,被作者统称为“权利的文化网络”(culture nexus of power)。 通过第一章节中对婚姻圈以及水利管理组织的分析,从而说明施坚雅的市场体系理论已同化到文化网络之中。首先,通过对村民们贸易及借贷的研究,作者认为市场不是决定乡村大众交易活动的唯一因素,村民纽带在提供多种服务、促成交易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文化网络的视角来看,是市场体系与村民纽带联合决定了乡村经济交往。紧接着,从婚姻圈这一典型研究来看,出嫁闺女的村庄坐落于婚娶媳妇村庄的“联姻范围”之内,这一范围可能独立于集市圈之外,其辐射半径可能以一定时间内步行可到的距离为
12、准。相对于距集市中心而言,如果大部分嫁出闺女的村庄距迎娶媳妇的村庄更为接近,就可以断言集市中心并不是婚姻圈中心。联姻圈是以嫁娶村庄之间的距离为准,因为这种亲戚关系往往可以将普通人家与更有权威和正式的宗族或行政组织联系起来,从而接近乡村社会中的各种资源。此外,他认为,“在国家权力无力达到村庄时,可以通过将自身的权威和利益融入权力文化网络,经乡村精英的认可而起作用。这表现在宗族意识为国家所默认,同时将‘文化霸权’强加于大众信仰之上:国家通过祭祀等媒介将自己的权威延伸至乡村社会。”③与水利管理体系基本上相并行的是供奉龙王的祭祀体系,祭祀仪式使闸会组织神圣化,从而赋予它更大的权威,并得到公众的承认。所
13、以龙王庙不只是区域团体,而且是权威的象征。这正体现了文化网络的一种功能,祭祀仪式便可以起到维护乡村社会中杨庆汯所称的“合乎天意的政治秩序”。 正如作者所说的,祭祀制度与水利组织之间的关系揭示了文化网络中一个重要特征:乡村社会中的权威既不是上层文化所批准的儒家思想的产物,也不是某种观念化的固定集团所创造的。乡村权威产生于代表各宗派、集团以及国家政权的通俗象征的部分重叠及相互作用之中。本章中对社区灌溉中祭祀等活动的研究将说明龙王的权威是如何在允许不同团体争权夺利的情况下仍能维持整个水利体系的稳定。不仅乡村社会中有着各种势力竞争这种权威合法性的象征,封建国家等外来因素亦参加了这一争夺。这样,文化网
14、络不仅沟通了乡村居民与外界的联系,而且成为封建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渠道。所以在谈及文化时,我们不能只讲孔教、绅士或由绅士操作的体制。更重要的是国家利用合作性的商人团体、庙会组织、神话以及大众文化中的象征性资源等渠道深入下层社会。可见其意义在于,“权利的文化网络正是揭示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多种途径和方式。”① 四、小结 杜赞奇的《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是一部研究中国清末民初农村状况的著作,其研究方法和成果不仅是对清末民初经济社会史研究的深入,也对理解当今农村问题有借鉴意义。《文化、权力与国家》分析的历史时期是一个从帝国到国家的过渡时期,政治的衰败、人口的膨胀以
15、及财政的匮乏使中国现代化起步的初始条件与西方国家迥然不同。作者从历史和社会学的杜赞奇叙述和分析了20世纪前半期中国现代化政权建设中对华北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通过探讨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互动,揭示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和中国革命的关系,提出了现代化建设如何与传统文化权力网络整合的问题。“提出文化网络的概念并不是要建立一种模式。事实上,文化网络只一个描述一般现象的范畴,但它具有一定的预见能力。它可以使我们看到历史的变迁过程,亦可以看到过程的内部矛盾——国家政权改革一些体制及行为,但对另一些(根据模型应予以改变)却原封不动。”①但作者的这种新颖的观点并非十全十美,有学者指出了其不足,“文化网络的价
16、值指向是‘非利益化’的,在文化网络中出任乡村领袖的主要动力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荣耀并向大众负责的考虑,而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这种看法无疑忽视了经济因素的作用。”②但是作者为我们研究中国乡村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其中“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理论的提出为我们今后研究中国乡村社会行政管理提供了一种新的解说模式。 参考资料 ①[美]杜赞奇 著,王福明 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8 ②范友磊.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述评[J],大众文艺 2010:(6) ③左海峰.殊途而同归——《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文化、权利与国家》两本书的异同[J],中国图书评论 1999:(12) ④蒋金晖.一个社会史学者眼中的华北农村——杜赞奇《文化、权利与国家》读后[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1999:(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