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财专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就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校2006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如下。一、主题口号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二、宣传口号因为这个选择,西部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三、工作步骤(一)岗位申报2006年西部计划河南省303人,其中省内48人(含文化站11人、远程教育37人),派遣
2、新疆自治区65人,派遣新疆建设兵团190人(含文化站5人、法律援助13人)。(二)宣传动员各系(部)团学组织要加强对胡锦涛总书记就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战略决策的宣传,宣传农村基层天地广阔、大有可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利用板报、座谈会、团会等形式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三)招募工作4月18日至4月3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查看
3、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5月8日起,我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上旬,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四、报名程序(一)了解条件和政策。报名的毕业生请认真阅读以下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详细了解西部计划及各专项行动的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有关文件如下: 1、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 2、关于做好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517号) 3、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4、关于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
4、青联发2006号) 5、关于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6号) 6、关于实施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22号) 7、关于实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523号) 8、关于实施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6号) 9、关于实施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6号)(二)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人对报名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三)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表,由辅导员或所在系部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系部党组织盖章后,务必于4月30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5、(团委)进行审核。(四)确认。交表后,请与我校项目办保持联系,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进一步了解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详细情况。各系部团学组织要落实责任,严格把关,选拔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五)集中培训及上岗7月21日、22日,被录取的志愿者携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3日开始,不少于4天。四、志愿者补助及优惠政策(一)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以及四川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青海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
6、云南迪庆州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等级,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 (二)志愿者保险。志愿者保险由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 (三)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1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四)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7、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中规定的八项政策支持。现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如下: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4、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5、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
8、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6、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共青团河南财专委员会2006年4月15日附件:河南财专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须知报名参加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应届毕业生,请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报名时间:4月18日至4月30日。二、报名资格: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三、报名程序(一)了解条件和政策。报名的毕业生请认真阅读
9、团委网页上有关西部计划的文件,详细了解西部计划及各专项行动的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2006年西部计划河南省303人,其中省内48人(含文化站11人、远程教育37人),派遣新疆自治区65人,派遣新疆建设兵团190人(含文化站5人、法律援助13人)。(二)登陆网站报名,报名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人对报名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三)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表(可到团委办公室下载打印,地点礼堂二楼右拐),由辅导员或所在系部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系部党组织盖章后,务必于4月30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团委琚军老师处)进行审核。(四)确认。交表后,请与我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团委
10、)保持联系,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进一步了解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详细情况,电话0371-63829610,0371-65348601。 如在填写报名信息的过程中,无法检索到自己的毕业高校,请向所在省项目办咨询,咨询电话:0371-65904813(五)5月8日起,我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上旬,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六)集中培训及上岗7月21日、22日,被录取的志愿者携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3日开始,不少于4天。(七)关于网上管理报名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招募
11、系统和西部计划网站上的志愿者论坛,建议持久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并保管好你的密码。报名用户可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系统查询自身状态,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学校审核等信息。 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将保护用户隐私并对本须知进行解释;用户在使用大学生招募管理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附件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岗位名称岗位类别所在单位单位地址邮编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岗位说明岗位要求保障承诺(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服务县项目办意 见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注:1岗位类
12、别请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人民法院、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开发性金融、其它中选择;2岗位名称要具体明确,如某学校初中物理教师、某医院骨科;3此表可复制,各服务县项目办复印留档,原件报省项目办。附件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性 别照片民 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家庭所在地 省 市(地区)家庭通迅地址及电话学 历院(系)专 业特 长服务意向意向1: ;意向2: ;意向3: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是否从事过共青团工作: 是; 否是否愿意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
13、愿意;不愿意服务期 1年 2年个人简历志愿服务经历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大学期间奖励和处分本人承诺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2如入选西部计划,我同意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报到证。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高校项目办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备 注 注:本表交高校项目办,附学习成绩单;高校项目办留档备查附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
14、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
15、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
16、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此外,到西藏服务的毕业生,明确本人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酌情考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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