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有良好的导向性,能体现当前教育发展的趋势,体现全面和谐发展的培养目标,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在评价过程中,不仅重视学生的现在,更应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应尊重学生的个性,不应强化横向比较,而要多注意个体在纵向发展上的比较。 2客观性原则 评价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评价必须根据科学的评价标准来进行,不能主观臆断或掺杂个人感情。客观、公正的评价,能使被评价者增强信心而奋发向上,反之,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 3全面性原则 学生个体的差异,思维方式和水平的不同,决定了教学评价不能仅仅评价学生的学习,更应关注其兴趣、意志、心理等个性品质的培养;既要关注大多数学生可达到的基本要求,又要注意使不同的学生都能充分发挥多层次、多方面的要求;既要评价学生的学,又要评价老师的教。 4可行性与持续性原则 评价标准既要有定量又要有定性,评价方法要科学、简便、易操作。与此同时,还应在动态、发展的基础上构建具有持续性的指标,使得评价工作不会停留在现阶段为眼前的利益进行评价,而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