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湫山初中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成教育局中考等各项奖励任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中考成绩在600分以上的,每名学生奖励奖金为800元。
2、中考成绩合格者,科任教师按每生500元奖励。
3、中考成绩及格一科,科任教师按每生100元奖励。
4、考试成绩在所报高中各考点前50名者,科任教师按每生500元奖励。
5、班主任奖励按考核成绩计算,一个分值按1.00元计算。
6、教师劳务奖励;教师除正常教学、兼职工作量外,劳务每天按50元奖励。(学校不付劳务费,之付劳务奖励)。
此办法和学校绩效考核不发生冲突。
本办法从2014年3月起执行。
礼县湫山乡初级中学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