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8 ,大小:222.33KB ,
资源ID:5625561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562556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学生资助政策简报集合5篇.pdf)为本站上传会员【紫***】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学生资助政策简报集合5篇.pdf

1、篇一】学生资助政策简报 近日,烟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台专门文件,对各县市区和学校在困难学生认定、保护困难学生尊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把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正确区分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解困型资助项目以及奖学金、学费返还等引导鼓励性资助项目的功能定位。文件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改进认定方式,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强化责任意识,精准分配资金名额,明确重点受助学生。分配资金和名额,不能搞简单的划比例、“一刀切”,应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学校及国家紧缺的专业予以适当倾斜;分配资金和名额,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文件强调,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到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尽量采用隐性方式,避免把困难学生与非困难学生割裂区分开;坚决禁止向困难学生大张旗鼓的发放款式相同、规格统一的资助物品等形式。同时,要通过讲解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为保证资金投入所做出的努力等背景情况,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

3、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和重要举措。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篇二】学生资助政策简报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

4、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 5 万名,每生每年 8000 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 3%,每生每年 5000 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5、)在校学生总数的 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 元,可分设 2-3 档。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8000 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

6、)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 3 年以上(含 3 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 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 1/3.分 3 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

7、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 8000 元。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 8000 元。8.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

8、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 2012 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

9、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 500 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 1000 元。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

10、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篇三】学生资助政策简报 又是一年九月到,又是一年开学时。对于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而言,大学学费是一笔不菲的开支。为解决贫困大学新生的入学学费问题,野寨中学高度重视,拓宽渠道,多方筹措,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积极争取社会捐赠,今年暑期先后筹集资金 12 万多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 70 余人。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克服暑期学生不在校的实际困难,穿村入户,个个落实,遴选出录取省内高校的 47 位同学和录取省外高校的 26 位同学给予资助。学校也积极为贫困

11、学生争取资助项目。先后为 6 位同学在县妇联、县教育、潜山论坛发起的“彩虹计划”和团县委组织的“大学生圆梦计划”争取了项目资助。学校还积极争取社会捐赠。从社会争取捐款 6 万多定向用于 2 位学生的大学四年学习。多年来,野寨中学高度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设立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建立办事机构,每年高一都对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提供各类资助。近年来,没有一名野中在读学生和从野中毕业的大学新生因贫困而辍学。【篇四】学生资助政策简报 以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子女就学困难为宗旨的全国工会金秋助学活动,8 月 2 日在全国工会系统正式启动。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书

12、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要求,各级工会要建立工会助学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入不了学。据悉,目前全国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约有 240 万人,特别困难的学生 160 万人,其中困难职工子女占了很大比重。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多方筹集助学资金,深入开展助学活动,仅 20-年各级工会组织就资助困难职工子女 41.5 万人,发放助学款 2.9 亿元。其中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2.8 万人,高中阶段学生 8.5 万人,大专以上学生 10.2 万人。【篇五】学生资助政策简报 一、国家暨省级教育扶贫政策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1)“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

13、部免除学杂费,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不含教辅资料),以上两项称为“两免”。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包括城区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实现全覆盖,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 元/生/年,初中 1250 元/生/年;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 500 元/生/年,初中 625 元/生/年。此项补助称为“一补”。(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实施)对象:吕梁共计 10 个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天 4

14、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 200 天计算,每生每学年 800 元。二、市级教育扶贫政策 1.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贫困县全覆盖。资助对象为 10 个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保证每生每天 4 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照在校时间 200 天计算,每生每学年 800 元。在中央财政奖补的基础上,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2.“提高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含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和非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子女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将现已实施的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进行整合使用,全部用于学生免费就餐。整合后对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非贫困县建档立卡家庭寄宿生和特殊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伙食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小学生每天 10 元、初中生每天 11 元、全年按 250 天执行,保证寄宿生的膳食营养。对于在农村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学生不在学校就餐的小学生,按上述补助标准给予补助。贫困县每生增加的 2 元补助和非贫困县每生增加的 6 元补助,市县按3:7 负担。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