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协议 甲方:山东航正投资有限公司(龙祥矿井) 乙方:徐州煤矿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招标决定购买乙方生产的一吨双层四车罐笼,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 供货范围:罐笼型号:GDG1/6/2/4K壹台 GDG1/6/2/4 壹台;提升绳和尾绳的悬挂装置以及配套设施; 二、 技术要求: 1、罐笼的加工、制作、验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GB16524-1996国标及MT232-1991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标准相矛盾时以较高为准。 2、产品的外形尺寸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图纸施工,必须满足甲方现场使用要求。 3、罐笼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内容;每
2、台罐笼加工结束后的实际重量,正负误差不得大于设计标准重量的100kg(含首、尾绳悬挂装置),宽窄罐笼的重量差不得超过100kg,否则,为不合格产品;侧板、淋雨棚采用不锈钢材料,侧板强度必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现场使用要求;不锈钢侧板与钢结构梁、上中下盘之间的连接必须采用不锈钢焊条焊接,必须进行防腐处理,连接牢靠。 4、除侧板、盘体盖板、安全蓬、淋水棚外,必须整料制作。 5、罐笼缓冲托罐装置,罐笼加工完成后,必须留有缓冲托罐位置,罐笼与缓冲托罐装置间必须水平全平面接触。 6、焊缝应平滑、整齐,不应出现烧穿、裂纹、弧坑等缺陷;所有弯曲、锻造和冲压零件,不得有裂纹、断口麻点等缺陷。 7、铆钉
3、应牢固完整,铆固可靠,不得有歪斜、裂纹、松动等缺陷。 8、罐笼的所有零件必须检验合格,外购件和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方可进行装配。 9、零部件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必须符合GB/T 3633的规定。 10、组装后的罐笼,所有相关运动的零、部件应活动灵活到位,无卡阻现象。 11、罐笼顶部必须装设可拆卸的栏杆、保护伞(两半式)边缘与罐笼顶部边缘基本相同,与首挂之间有一定的安全间隙,不能影响拆卸;罐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且罐帘落下后必须于罐笼间设置防罐帘抬起的机械闭锁装置。 12、罐笼每层的两侧,必须设置乘人扶手;罐内挡车器轴直径不得小于40mm。 13、 罐体顶部应设顶盖门,多
4、层罐笼的中间隔板上应设人孔,顶盖门和人孔应用可打开的厚度不小于4mm的钢板封闭。 14、罐体底板须采用防滑花纹钢板,轨道与底板采用全焊接加固,必须敷设护轨,严防罐内矿车掉道,轨道与摇台搭接部位应耐磨、耐冲击、易更换;罐内轨道、护轨、缓冲器不得妨碍1吨标准矿车的通行,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到甲方现场测量,否则造成的影响损失由乙方负责。 15、罐体采用焊接时,其主要受力连接点的焊缝强度不得低于母体材料的强度。 16、罐体偏心力矩不得大于200N·m。 17、主要零件如连接叉、换向叉、销轴、内外侧板等应用探伤仪检查,检查的内容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出具探伤检查报告及做零件标记。 18、悬
5、挂装置应以提升钢丝绳中心线为轴线对称平衡。 19、扁尾绳悬挂装置的对称绳环与扁钢丝绳的接触面应打磨平整,不得有粘砂、孔眼、裂纹等缺陷;尾绳悬挂装置联接销的防止退卡簧,必须设置防止退槽。 20、各焊缝质量不得有裂纹、夹渣、烧穿、飞溅残渣、焊瘤或未焊满、未焊透等缺陷;到货后罐体主要受力连接点的焊缝质量必须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射线探伤应不低于GB 3323缺陷分级中的Ⅱ级,超声波探伤应不低于GB 11345缺陷等级分类中的Ⅰ级(检验等级为B),并提出探伤报告。 21、每一个滚动罐耳应有配套底座,固定滚轮罐耳底座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6mm。 22、罐笼加工前,乙方必须根据现场测量情况和甲方提供资料
6、进行罐笼图纸会审无问题后,方可加工。 23、罐笼钢结构件加工前,必须对原材料进行彻底抛丸除锈喷锌处理后立即刷一遍环氧富锌底漆,设备成型后再刷两遍环氧富锌底漆,两遍环氧富锌面漆,面漆颜色由乙方提供色板,甲方现场确定。 24、罐笼必须进行静平衡试验,并出具报告;罐笼静平衡试验,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现场监督。 25、罐笼需要整体运输,厂家应保证在运输、吊装过程中不变形。 26、产品的相关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27、厂家提供的图纸、电子文件、说明书必须详实清楚。提供的图纸必须附带电子文件。供方必须提供技术文件的数量不少于2套,包括设备的总图。 28、罐笼中盘可拆卸(下特殊材料)。 2
7、9、罐笼安装调试时,乙方应安排业务较强技术人员进行组织指导安装、调试工作;厂家应为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和测量器具; 30、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31、罐笼进行整体热喷锌防腐处理后再进行刷漆防腐。 32、应随罐笼配带5.5kW装满油的打压机。 33、小罐不要单纯增加配重来调整重量差,应调整主材的规格型号达到目的。 34、罐笼上、下层均配置淋水棚,下层的淋水棚应紧贴中盘(均能具备灵活拆卸条件)。 35、罐笼内轨道应保证操车设备推车机能进罐。 36、罐内阻矿车的滑动阻车器与挡块应方便矿车的进出。 37、悬挂装置和防坠
8、器,由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装置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制造。 38、材料代用后,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代用材料和原材料的型号、规格及因材料代用使罐笼增加或减少的重量,并测出罐笼实际重量,记入铭牌。 39、所有弯曲、锻造和冲压零件,不得有裂纹、断口麻点等缺陷。 40、罐体底板必须设置检查孔,检查孔应用厚度不小于4mm的钢板封闭。 41、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供方可采用高于或等同于上述标准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42、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
9、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43、产品必须证件齐全。 44、供方提供的图纸、电子文件、说明书必须详实清楚。提供的图纸必须附带电子文件。供方必须提供技术文件的数量不少于5套,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应将1套完整的资料及其电子文件送达矿方。包括设备的总图、外形尺寸图、安装图、零部件图等。其他附件,因安装如不合适乙方无偿配合更换。 45、设备运抵调试现场以后,供方应派能胜任的安装技术人员进行组织指导安装工作、调试。 供方应无偿为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和测量器具及安装中出现配件不合适的调整工作。 46、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规范书
10、的有关规定及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7、供方对于需方因产品质量、安装、维护等问题,12小时内应予以肯定的答复,供方应派熟练的技术人员24小时内赶到现场。在质保期内,发现产品质量、安装、维护等问题,由供方无偿更换或修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亦由供方负责。质保期外的问题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8、本产品如需包装,抵达现场后,开箱前由需方提前7天通知供方,供方应届时派人参加开箱验收,并进行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指导。 49、有关安装技术接口的问题应与关联单位及时沟通(过卷过放、操车、首尾绳单位)。 三、质量要求: 1、钢材均进行抛丸除锈,
11、达到Sa2.5级。 2、对重要受力部件到货后可进行内部探伤检查,确保加工质量。 3、严格按照2006版《煤矿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规程》进行罐笼、平衡锤、设备设计、加工。 4、设备加工制造完后,在场内进行模拟实验,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5、严格按“IS09001”质保体系、“IS010012”计量保证确认要求进行设备设计、加工。 6、立柱与上、下盘体及悬挂板与主梁之间的连接,为高强度(摩擦型)螺栓(材质20Mn TiB)进行连接。 7、首绳悬挂装置与罐笼悬挂板连接处采用高分子套,减少罐笼运行过程中的噪声,同时增加了更换悬挂的简易性,提高悬挂装置的寿命。 三、技术特征如下
12、 (1)提升机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名称 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 提升机型号 JKMD-3.5x4(Ⅲ)E落地多绳摩擦式提升机,配1140V 900kW,40r/min低速交流变频同步电机 提升方式 落地式(井架)提升 提升速度 7.33m/s 提升钢丝绳规格和数量 36ZAB 6*V28B +FC1670ZZ(SS) 4根 600米/根 提升钢丝绳单位质量 5.25kg/m 提升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与最大静张力差 最大静张力570kN,最大静张力差180kN 每根绳最小钢丝破断拉力总和 876kN 提升钢丝绳间距 300mm 平衡扁尾绳规格与数
13、量 PD8×4×9 163mm×27mm ,2根 平衡扁尾绳单位质量 11.0kg/m 提升高度 约500m (2)1吨矿车双层四车罐笼(宽) 壹台 技 术 特 征 序号 名 称 型号规格 备注 1 本体高度 6600mm 2 加首绳悬挂装置时高度 10085~10770mm 3 首绳悬挂装置 XSZ1350x4型逆变阻尼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置 4 提升机钢丝绳直径 Φ36mm 5 尾绳悬挂装置 XWB100(B)型 6 滚轮罐耳 L300 7 两端钢罐道断
14、面 180x180 8 两端钢罐道间距 4500mm 9 液压调绳长度 685mm 10 提升钢丝绳间距 300mm 11 平衡尾绳间距 1020mm 12 四角稳罐间距 4440x1780mm 13 罐笼层数 双层,下层净高不小于2900mm 14 提升矿车型号与数量 MGC1.1-6A(B)型,双层4车 15 罐内矿车轨距 600mm 16 罐内进出车方式 异侧进出车,推车机可进罐 17 罐内矿车阻车方式 滑动阻车器与挡块 18 罐笼最大提升人数 76人 19 宽罐笼提升
15、最大质量 13000kg 含平板车质量 20 罐笼结构基本尺寸 附图 21 总质量 ~16000kg 含首尾绳悬挂装置与滚轮罐耳装置及配重块重等 (3)1吨矿车双层四车罐笼(窄) 壹台 技 术 特 征 序号 名 称 型号规格 备注 1 本体高度 6600mm 2 加首绳悬挂装置时高度 10085~10770mm 3 首绳悬挂装置 XSZ1350x4型逆变阻尼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置 4 提升机钢丝绳直径 Φ36mm 5 尾绳悬挂装置 XWB100(B)型 6 滚轮罐耳 L3
16、00 7 两端钢罐道断面 180x180 8 两端钢罐道间距 4500mm 9 液压调绳长度 685mm 10 提升钢丝绳间距 300mm 11 平衡尾绳间距 1020mm 12 四角稳罐间距 4440x1100mm 13 罐笼层数 双层,下层净高不小于2900mm 14 提升矿车型号与数量 MGC1.1-6A(B)型,双层4车 15 罐内矿车轨距 600mm 16 罐内进出车方式 异侧进出车,推车机可进罐 17 罐内矿车阻车方式 滑动阻车器与挡块 18 罐笼最大提升人数 4
17、6人 19 罐笼结构基本尺寸 附图(一)、附图(二) 20 总质量 约15860kg 含首尾绳悬挂装置与滚轮罐耳装置及配重块重等 3%设备配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价格(单件) 1 滚轮罐耳轮 6个 1000 2 悬挂油缸 XSZ-1350 1个 6000 3 挡车器 2个 宽窄各一 4 大、小罐下层罐帘 2套 各一套 罐笼图纸按济南设计院提供的为准,由甲方进行补充。 四、按照国家规定需要
18、提供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产品证书、试验报告等相关报告 五、其他 1、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2、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与订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山东航正投资有限公司(龙祥矿井) (签字) 乙方:徐州煤矿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签字)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