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能力目标: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教学难点:
2、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授课班级:八年级 时间:教学过程:(一)复习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间?(二)导入新课:(1) 引导学生忆一忆,说一说,在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情景。(毛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2) 引导思考回答:听到毛主席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从心底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为什么?教师小结:新中国的成立宣告,倍受压迫剥削的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教学过程: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板书)1、我国国家性质(板书)情景活动一:从国徽开
3、始了解我们的国家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 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国徽。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见教材P4页)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为什么?(国家的象征和标志)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见教材P4页)(1)国家的性质国徽的图案正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国家的主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情景活动二:畅所欲言话主人想一想: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么,你感受
4、到或了解到有哪些事物或事例,可以体现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如各级人代会,信访举报,各种听证会,免征农业税等。)2、人民的构成情景活动三:想一想:人民具体包括哪些人?(教材P4页)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吗? 哪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少数敌对分子)教师讲述: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人;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3、与极少数敌对分子做斗争,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学生阅读教材P5页第一段)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情景活动四:(见教材P5页材料)说一说: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归纳)教
5、师总结: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上述情景表现的就是,人民代表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公民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什么是公民权利呢?什么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呢?1、公民权利谁赋予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是宪法!我国宪法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公民权利的含义公民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6、这种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有物质保障。(举例: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3、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人身自由权利、受教育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等。)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情景活动五:人民公民我来辨(见教材P6页图文材料)辨一辨: 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 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人民是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公民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广泛。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
7、,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板书: 人民政治概念,与其相对应是敌人;公民法律概念,与国籍密不可分;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比如,同样享有隐私权,但不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履行服兵役义务。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但有的人享有的权利却无法实现,可见,光有权利还不行,还必须有权利的保障体制。情景活动六:(见教材P6页材料)议一议:(1)小寒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抚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2)小寒作为公民里应享有各种权利,可她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没有得到家庭的保障)教师小结: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
8、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否则就要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1)立法保障(见教材P7页)(2)司法保障(见教材P7页)情景活动七: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见教材P7页材料)议一议: 傅某把6名学生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是的) 6名学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障)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呢?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
9、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情景活动八: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见教材P7页材料) 下列具体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有什么关系?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保障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享有的各种权利。婚姻法: 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民法通则:保障公民合法民事权益(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刑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
10、不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权利。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在民事案件中行使诉讼的权利。劳动法:保障公民在劳动关系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继承法:保障公民对私有财产依法继承的权利。(三)反馈练习:多媒体显示(四)课堂小结: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威权的利剑。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五)课外作业:资源与评价(六)板书设计 课题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1、 1、 2、 2、 (七)教学后记: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帮助学生认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了解我国公民的权利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
11、面,具有广泛性。帮助学生掌握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提高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学会寻求法律的保护。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形成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意识,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合法、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教学难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授课班级:八年 授课时间: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导入语: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并予以保障的公民权利。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究竟有哪些权利呢?二、讲授新课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12、案例分析:甜甜成长的经历 (学生阅读P8页:材料1,思考回答问题)上述材料中的甜甜享受到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对他有什么益处?你认为我们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教师小结: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涵盖了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1)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特征公民权利 :涉及政治、经济、家庭生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涵盖学校生活等领域广泛性(2)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宪法规定的九个方面)资料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节选):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公民享有
13、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4、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5、。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普通法律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我国的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2、正确行使权利我们已经知道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而真实的,但要注意,权力多并不意味着可以滥
16、用权利,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否则,就可能做出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呢情景活动一:情景1:旅游车上在一辆旅游车上,旅途劳累使绝大多数旅客正在闭目养神,只有张亮等四个小青年喝着啤酒在旁若无人地高声谈笑。旅客们皱起了眉头。旅客甲站起来拍拍张亮的肩膀说道:“小兄弟,请声音轻点,别影响大家休息。”张亮不耐烦地说道:“言论自由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说,你管得着吗?”想一想:你认为张亮的说法对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总结)教师小结:张亮的说法不对!法律所确认的权力是赋予每个公民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公民都有同样的权利。公民在行驶权利时,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承
17、担自己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因此,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板书结论)(1)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案例分析:(教材P9页的情景材料2。)说一说:在都市生活的冯某有养狗的权利吗?(有。但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文明养狗。)冯某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权利?(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你认为文明养狗应注意什么? (冯某养狗不应该损害他人的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这就告诉我们: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就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求。所以,公民在
18、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情景活动三:情景2:旅游车上旅游车在继续行驶,张亮四人仍在谈笑,兴致勃勃的张亮边喝着啤酒,便拿出记号笔,把刚编的打油诗写在车座背上和车厢上。随行的导游小姐看见了,走过来阻止,张亮蛮横地说;“今天怎么都和我过不去,我是掏了钱给旅游公司,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汽车又不是你的,你管得着吗?”想一想:你认为张亮的行为对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总结归纳)教师小结:我们决不能把享有的自由和权利理解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是我的权利,谁也管不着”。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
19、一致的。只有国家、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行。因此,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要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板书结论)(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案例分析:(教材P10页材料3。)议一议:蒋某的所作所为是在行使言论自由吗?其危害是什么?(不是!蒋某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其危害是,有可能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引起社会的骚乱,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等。)情景活动三:情景3:旅游车上旅游汽车在继续行驶,突然张亮捂着口袋大叫起来|:“我的钱包不见了,谁偷了我的钱包?”汽车内一阵骚动,稍许,张亮盯着旅客甲说到:“刚才就你
20、接近过我,肯定是你偷了我的钱包,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小偷,我要搜你的身。”旅客甲急了,红着脸说道:“你别侮辱人,我没偷,你凭啥要搜我的身。”这时有其他旅客附和道:既然你没偷就让他搜一搜,以证明你的清白。想一想:如果你是旅客甲,你该怎么做?张亮的说法和做法对吗?为什么?教师小结:在我国,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不能超越其范围,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板书结论)(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议一议: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哪些方面的限制?(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板书。
21、)板书: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两方面的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案例分析:(教材P10页材料4。)议一议:诬陷别人,属于言论自由吗?诬陷别人,于人于己于社会有什么危害?( 不属于。违反了言论自由的两个方面的限制;破坏社会公德、扰乱了社会秩序。)情景活动四:情景4:旅游车上四个青年围住了游客甲,局面僵持着,有几个游客起哄着要下车,这时司机说道|:“前面就是派出所,我们去请民警协助调查吧!”征得大多数游客的同意,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寻求民警的帮助。没多久,警察就查处了混在游
22、客中的小偷,帮张亮找回了失窃的钱包,在事实面前,张亮为自己的鲁莽而感到羞愧。想一想: 司机的做法启示我们在行使权利时还应注意什么? (学生讨论回答或,教师总结)教师小结:公民行驶自由和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就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板书结论)(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力案例分析:(教材P11页材料5。)议一议:这些球迷将要实施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不保护。因为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教师讲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公民的上述自由必须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不得随意
23、行使这些权利。如果随意行使行使其权利,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力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相关链接:(见教材P12页链接材料)案例分析:(见教材P12页材料6。)议一议:小辛的父母有经营权吗?(没有)据你所知,取得合法个体经营权要履行什么法定程序?(按照有关方面法律的规定,到工商部门去申请登记,已取得合法的经营权。)三、反馈练习:多媒体显示四、课堂小结: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但是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四个方面,即四个结论)五、课外作业:资源与评价六、板书设计: 课题 一、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二、正确行使权力 1、 1、 2、 2、七、教学反思:第一课
24、质量检测题 (一课时)授课班级:八年 时间:资源与评价测试卷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第一框 公民的义务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含义和内容,懂得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知道公民履行义务的积极意义。能力目标:增强对公民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教育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公民的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教学难点: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自觉履行公民的道德义务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导入语:“每个人都有他
25、自己的一份权利,也有他应尽的义务。如果每个人不仅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且知道自己的义务,这将有利于全人类的幸福。”法律的“大厦”是由权利、义务共同构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忠实地履行义务。二、讲授新课:1、我们的法定义务教师讲述: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请同学们看下边的情景材料。情景材料一:(见教材P14页材料)说一说 填一填付出的根据付出的好处不这样做的后果A家庭亲情融洽父子情感受到良心的谴责B对人承诺赢得别人信任失去别人的信任C(班机纪律)受到别
26、人尊重受到班机舆论谴责D(法律规范)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法律的制裁教师讲述: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1)法定义务的含义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在社会生活中,我么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案例分析:(见教材P15页材料)议一议:小珊是未成年人,到底该不该纳税?(指导学生分析讨论)相关链接:(见教材P15页)(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学生阅读教材后,教师讲述)教师讲述: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7、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有的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例如,公民履行纳税义务,享有国家把税款用之于民的福利。有的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例如,父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才能享有受抚养教育的权利。这种情形要求我们成年后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3)什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学生阅读教材)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就要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议一议:“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为什么?( 不正确。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
28、性。我们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也是爱国的重要体现。)2、我们的道德义务(1)什么是道德义务情景活动二:(详见教材P16页材料)议一议 说一说:小龚尽心照顾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体现了什么美德?为什么社会对小龚的行为给予高度赞扬?(小龚尽心照顾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社会对小龚的行为给予高度赞扬,是因为小龚用自己的行动自觉履行了敬老养老的传统道德义务。)什么是道德义务呢?道德义务是指社会
29、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想一想:为什么要自觉履行道的义务?(见教材P17页教材)相关链接:(见教材P17页链接材料)情景活动三:(详见教材P17页材料)议一议:单先生的行为为什么能感动失主、受到人们的称赞?(单先生拾金不昧的行为,是在自觉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生动体现,因此,深深地感动了失主,受到了人们的称赞。)(2)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道德义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履行道德义务,每个公民责无旁贷。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二十个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
30、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一基本道德规范的形成,是我们党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最新认识成果,标志着我国公民的道德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板书: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三、课堂小结公民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的特点。“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我们还要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第二框 忠实履行义务教学目标:知识目标:知道公民忠
31、实履行义务的三个要求,了解法律鼓励、要求和禁止做的事情。能力目标:培养学生以法律为准绳对公民行为的是非判断能力,提高践行义务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能忠实履行义务。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明确忠实履行应尽义务的要求,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增强对国家、社会、集体及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忠实履行义务的三个要求。教学难点:如何真正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并落实到行动中去。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导入语:古人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想一想:这两句古训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总结导入本课的
32、教学)教师讲述:做与不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必须忠实履行。二、讲授新课:“为以恶小而为之”,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却不能很好地遵循这一古训。请同学们看下面的情景材料。情景材料一:阿强日记一:阿强对他的朋友阿坚说:“累死人了,天天都是上课,好闷啊,现在老爸老妈又经济封锁,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不能去disco,不能抽烟,不能喝酒,不能打机,人间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此啦!”阿坚立刻回答道:“这么惨啊,我有份好活,100元一个晚上,你做不做啊?”阿强听后,两眼放光,“哇,什么工作,好多钱啊,辛不辛苦的?|”阿坚拿出一只光碟来:“一点都不辛苦,就是卖这个。”阿强一看立即向后弹开了几尺,说:
33、“这怎么行,卖黄碟可是犯法的呀!”阿坚笑着说:“有什么不行,你还是未成年人,法律拿你没办法的,何况这又不是杀人、放火,只不过卖一二张破碟而已,你不卖,别人也照样卖的啦,少你一个不少,多你一个不多,你不是不够胆做吧,想不到你时这么一个胆小鬼。”想一想:在金钱的诱惑和朋友的游说之下,假如你是阿强,你会怎么做?教师小结:未成年人违法,也一样要受到惩罚。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那么我们故事中小主人公又会作何选择呢? 阿强日记二:阿强经不住朋友的一番“好意”刺激和每晚100元的诱惑,不久就加入到了朋友贩卖黄碟的行列。一次,正当他在马路边交易的时候,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受到了法律的应有惩罚。想一想
34、:阿强为什么会触犯法律,我们从中受到什么警示?教师小结:阿坚做出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触犯了法律,因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想一想:你还知道法律禁止做哪些事情?(学生讨论回答)1、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教师讲述: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因此,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重要体现,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案例分析:(见教材P21页材料:中学生贾某,以路灯 )想一想:受到法律的制裁是贾某、姜某的初衷吗?他们为什么会触犯法律?我们从中受到什么警示?(法律禁止
35、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教师小结:(见教材P21页教材正文)法律不允许我们做的事情是坚决不能做的,那么,法律要求我们去做的事情我们又该怎么对待呢?情景材料二:地理小组践行法律的行动(见教材P19页)地理环保小组同学践行法律的行为,给我们什么启示?我们履行法定义务,对自己和国家有什么益处?教师讲述: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保护环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板书结论)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履行法定义务,有益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有益于社会主义事业,有益于社会的和谐繁荣发展。“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我们生活中,有些行为法律没有禁止性要求,也没有强制性要求去做,但法律
36、却倡导我们积极去做。情景材料三:献爱心 (见教材P18页材料)某中学的1200多名师生,为地震灾区积极捐钱、捐物,奉献爱心。想一想:该校师生支援灾民的行为体现了宪法提倡的什么公德? (讨论)(体现了我国宪法提倡的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我国宪法提倡和鼓励公民作的行为还有哪些?(讨论)相关链接:(P18页)(指导学生阅读相关链接内容,了解宪法提倡和鼓励工作的行为。)教师小结:法律提倡、鼓励我们做的道德义务,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应积极去做。这是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主义文明和进步的行为。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板书结论)3、法律所提倡
37、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板书)三、课堂小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公民忠实履行义务,就应心中常有红绿灯,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只有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治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的公民。愿每个同学都能做忠实履行义务的楷模。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行第一框 生命和讲述:健康的权利教学目标: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内涵和特性;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能力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
38、法律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并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体会人格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尊重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加强社会责任感。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教学难点: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教学方法:采用活动式教学、可运用: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导入语:(见教材第三课引言部分)二、讲授新课生命健康权与我们每个人
39、息息相关,是我们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们知道什么是人格权吗? 人格权中的“人格”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某人“人格高尚”,“某人有伟大的人格”中的“人格”含义一样吗?教师讲述:我们平时所说的“人格”是指人的“精神品格”,而人格权中的“人格”,是指作为法律所承认的“人”的“资格”。所以,人格权也就是做人的权利,是自然人对自身享有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板书标题)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情境活动一:(见教材P24页材料)想一想: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人格权或生命健康权)什么是人格权呢? (1)人格权及享有人格权的重要性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人格权就是做人的
40、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然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姓名、肖像、隐私等,是作为一个“人”所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们可以称之为“人格利益”。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人格权。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因人的死亡而当然消灭。(2)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体的前提条件,是每个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人最高的人身利益。因此保全生命不受非法侵害是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权利
41、。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权,它包括精神和身体两个方面。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要根据清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严重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并附带民事赔偿,对于轻微的伤害行为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任的伤害行为,一般都要承担民事责任。相关链接:(见教材P25页链接材料)(3)人格权的内容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哪些内容呢?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内容 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4)人格权的特性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在我们的生命历
42、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人身分离。(5)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情境活动二:(见教材P26页材料)议一议: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学生讨论回答后,阅读教材正文)想一想: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教师讲述:(略,详见教材P26页)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情境活动三:(见教材P26页材料)议一议: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重要意义?(P27页)(1)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议一议: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我国法律作了
43、哪些特规定的?(2)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学生阅读教材后讨论如下问题)议一议: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三、课堂小结: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更应该懂得保护和珍爱。第二框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教学目标: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引导学生知道享有生命
44、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懂得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同时注意自我保护。能力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懂得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作斗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让学生明白在关爱他人生命、助人救人的同时懂得自我保护,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理智处事的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懂得尊重、珍爱生命健康权,不仅是行使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引导学生自觉尊重他人生命与健康权利,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教学
45、重难点:教学重点: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教学难点: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教学方法:采用活动式教学、可运用: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导入语: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年龄大小、身份如何都平等地享有这项普通而神圣的权利。那么平时我们应该怎样积极而又正确地行使这项权利呢二、讲授新课: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情境活动一:(见教材P28页材料)议一议、说一说以上图景中,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力?我们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行使上述权利?(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学生讨论回答后,阅读教材正文。)情境活动二:(详见教参P37页附录小楠的故事情景之一你是如何看待小楠的这些想法的?有人认为“自杀”是个人的事情,个人的权利,你认同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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