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足球比赛基本裁判规则 一、主裁判应吹哨的情况:1、比赛开始(长音响亮);2、令比赛停止(比如场上换人等情况)3、进球(长音响亮,略带拖拉);4、判点球(短速洪亮);5、比赛结束(一短一长)。二、应判直接任意球的情况:1、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2、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球员;3、跳向对方球员(目的不在于球的情况);4、猛烈并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5、从背后冲撞对方球员;6、打或企图打对方球员;7、拉扯对方球员;8、推对方球员;9、手球。三、应判间接任意球的情况:1、危险动作(如抬脚过高等);2、目的不在踢球,球又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的合理冲撞;3、不是踢球而是故意堵挡对方球员;4、冲撞守门员;5、守
2、门员违例(如:拿球超过6秒等)。 四,黄牌警告 1; 非运动精神行为。 2;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异议。 3; 连续违反规则。 4; 延误重新开始比赛。 5; 踢角球或自由球,不与球保持必要距离 ( 9.15米) 。 6; 未得裁判允许擅自进出球场。 7.进球后脱衣庆祝。 五,红牌判罚离场 1 严重犯规,也就是极大可能的伤人动作。 2; 言语无礼、侮辱或谩骂。 3; 粗鲁行为。 4; 对任何人吐口水。 5; 对方有机会进球得分时,故意用手触球。 6; 对方有机会进球得分,故意用犯规手段阻止。 7; 再同一场比赛,第二次被黄牌警告。六、主裁判比赛中所需用的手势:1、判直接任意球时:单臂向前,指向罚球方向;2、判间接任意球时:单臂上举,掌心向罚球方向;3、判罚脚球时:单臂斜上举,指向发脚球点;4、发球门球时:单臂斜指向球门前;5、表示继续进行比赛时:两臂斜下伸,掌心向前,并连续摆动几下;6、罚点球:单臂前挺,手指向罚球点。七、边裁的旗势:1、掷界外球:侧上举;2、球门球:前挺并指向球门;3、脚球:斜下举,指向发脚球点;4、场上换人:双手把旗举过头上方;5、“犯规”:左右摆旗(这需要赛前与主裁有协定);6、越位:(1)斜上举:远处球员越位 (2)平举:中间球员越位 (3)斜下举:近处球员越位7、进球:指向球场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