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招标项目和要求 一. 项目概述 1.1该项目为农业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航空测绘摄影项目,投标商提供的服务(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2本采购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3本章由射洪县农业局编制。 二.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参数。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技术基本要求概述 数量 单 位 备注 全县土地 航空测绘摄影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采用1:2000标准分幅图,数据采用高斯-吕克格投影,1.5度分带;DOM比例尺1:2000;
2、分辨率优于0.16米;地籍图平面精度相邻界址点间距中误差不超过0.48千米,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6米 注:具体要求详(二)、(三)、(四) 1497 平方公里 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航拍影像,11月底前交付成果 (二)航空测绘摄影概述: 该项目是对射洪县全域(面积约1497平方公里),采用有人飞机完成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航空摄影任务。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1.5度分带,分辨率优于0.16米,按1: 2000比例尺,制作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高程模型(DEM)。 (三)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
3、1、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1)《全球定位系统(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 (2) 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3)《国家基础航空摄影补充技术规定》 (4) GB 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5) GB/T 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6) MH/T 1005-1996《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7) MH/T 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8) GB/T 16176-1996《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 (9)《国家基础航空摄影补充技术规定
4、》,国家测绘局 (10)GB 15967-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11) GB/T 6962-2005《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12) GB 7931-8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13) GB 7930-8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14)GB/T 20257.1-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15)GB 14804-93《1∶500、1∶1000、1∶20
5、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16)GB/T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7)GB/T 1832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18)CH 1002-19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19)CH 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20)国测国字【1997】20《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 (21))其他与航摄及遥感相关的技术规范及补充规定 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2、后期处理技术规范 (1)GB/T13989—9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2)《1:500、1:1000、1:20
6、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 7930-87 (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 7931-87 (4)GB14804-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5)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6)GB/T17941-2008《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 (7)GB/T17278-2009《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 (8)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9)CH/T1013-200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影像地形图》 (
7、10)GB/T1719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11) GB/T9008.1-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划线图》 (12)GB/T9008.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高程模型》 (13)GB/T9008.3-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14)GB/T9008.4-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栅格地图》 (15)CH/T1020-2010《1
8、500、1:1000、1:2000地形图质量检查技术规程》 (16)CH/T1021-2010《高程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7)CH/T1022-2010《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8)CH/T9007-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测试规程》 3.分辨率要求 数字影像的地面分辨率为优于0.16米,满足DOM 1:2000成图要求。航摄单位按照数字航空摄影相关规定及采用的数字航摄仪类型进行技术设计,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 4.覆盖保证 数字影像应完整覆盖整个测区,且满足分辨率和重叠度等要求 5.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参考指标: 平地:75
9、±2%和≧35%; 丘陵:75%±3%和≧40%; 山地:80%±2%和≧50%。 城市地区航摄飞行应考虑投影差带来的数字影像自动匹配困难的因素,适当加大航向重叠度。 6.旋偏角及倾角 数码相机旋偏角一般不大于15º,在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最大不超过25º。航片最大倾角不大于2°。 7.航线 基本航线按东西方向布设。 8.影像质量 影像质量特别强调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外业全要素精确调绘和室内判读的要求。 9.补摄与重摄 航摄过程中出现的绝对漏洞、相对漏洞及其它
10、数据严重缺失、缺陷或精度不够必须及时补摄或整条航线重摄。应采用同一主距的数字航摄仪进行摄影。 10.POS数据 测区航线上的POS数据解算结果,三个坐标分量(X,Y,Z)的精度分别应优于0.16米(RMS),三个角度分量(roll/pitch/heading)的精度分别应优于0.01度(RMS)。 11.数字正射影像(DOM) 全县1497km²1:2000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和1:2000标准分幅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含相纸成果图各1套);地面分辨率0.16米, 格式为Geotif,并带有tfw坐标文件。 11.1 数学基础 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
11、吕格投影,采用1.5度分带,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11.2 精度要求 1:2000 DOM地物点相对于实地同名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0.6米,数码相机分辨率优于0.16米。 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1:2000点位中误差0.6米,相邻界址点间距中误差0.48米。 11.3 分幅与编号 数字正射影像图的分幅与编号应符合《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的规定。 11.4 接边 数字正射影像图应与相邻图像接边,接边误差不应大于2个像元。 11.5 色彩特征 整个图幅内的影像都应反差适中,
12、色调均匀,纹理清楚,层数丰富,无明显失真,灰度直方图一般呈正态分布。 11.6 影像缺损 纠正过的影像应避免出现因影像缺损(如影像的纹理不清、影像模糊、影像扭曲、失真、变形、拉花、错位、污点等,尤其是房屋、桥梁和道路是否有房角拉长、房屋重影、桥梁和道路扭曲变形等)而造成无法判读影像信息和精度的损失。 DEM纠正生成正射影像必须进行镶嵌处理,确保线状和面状地物的完整性,实现邻接正射影像的无缝拼接。 11.7 保密 数字正射影像图的生产,存储和提交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1.8 其他要求 具体参考《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
13、射影像图》(CH/T 9008.3-2010)执行。 11.9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和亩,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和亩,均保留2位小数。 12.1:2000数字高程模型(DEM) 提供1:2000比例尺的数字高程模型, DEM格网间距2.5米, 格式为Geotif,并带有tfw坐标文件,格网点中误差不应大于1:2000比例尺地形图规定的等高线高程中误差(0.7米)。DEM的分幅和命名与数字正射影像图相同。具体参考《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 第1部分:数字线划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质量要求》(GB/T 17941.1-2000)执行。 (四)项目
14、成果 1、航空摄影成果 1.1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总结; 1.2 数字航空摄影真彩色影像数据1套(储存介质:硬盘) 1.3 真彩色像片索引图数据1套(激光数码,含电子数据); 1.4 数字航空摄仪技术参数及鉴定报告; 1.5 数字航空摄影POS或其它附属仪器记录数据及相关的数据处理成果; 1.6 摄影航线、像片结合图; 1.7 航空摄影飞行记录; 1.8 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 1.9 像控点成果及报告; 1.10 空三加密成果资料; 1.11 航线起始点坐标数据 1.12 航空摄影资料及成图成果移交书; 1.13航摄鉴定表; 1.14 相片联测
15、外业成果:控制片、控制点成果; 1.15航摄军区批文及航摄送审报告原件; 1.16航摄成果质量检验报告(含航测外业验收报告,必须由省级测绘检测部门出具)。 2、外业控制测量成果 2.1 GPS(RTK)接收机检验资料; 2.2外业控刺点像片; 2.3 GPS控制点坐标; 2.4 GPS控制点点位分布联测略图; 2.5 GPS控制点平差结果; 2.6 GPS控制点点之记。 3、DOM成果 3.1全县1497km²1:2000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1套(电子数据和相纸成果图各1套,电子数据储存介质:硬盘); 3.2分乡(镇)、村、社三级的1:2000标准分幅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
16、图各1套(电子数据和相纸成果图各1套;电子数据储存:硬盘); 3.3标准分幅接合图一份(含电子文档); 3.4 DOM相应元数据1套; 3.5 全域三维展示系统; 4、DEM成果 4.1 1:2000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1套; 4.2 DEM相应元数据1套; 4.3 内业空三加密成果。 5、其他相关资料。 5.1 内、外业检审记录; 5.2 摄影、测量、DEM、DOM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成果资料; 5.3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及招标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验收及其他要求: 1、验收:乙方按规定时间将成果送达射洪县农业局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
17、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并填报《射洪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将《采购合同》和《射洪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提交射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核实后,作为付款的依据。 2、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在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航拍影像,11月底前交付成果。 四、付款方式: (1)飞机进场航拍时支付中标价的10%;飞机航拍完成幅员面积一半时支付中标价的10%;飞机航拍完成时支付中标价的10%;交付测绘航空摄影合格成果时支付中标价的30%;2014年6月底支付中标价的2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全县确权登记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后付清。 (2)中标人必须一次性开据与合同总额相同的有效的正式发票。 五、售后服务: 提供3年的售后质保服务。质保期内的任何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投标人应有24小时值守的售后服务专门电话,且至少提供5小时内现场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