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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整套课件电子教案.ppt

1、2024/11/3 周日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保险与理赔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概述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第二节 保险合同第三节 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述一、风险一、风险.风险的含义风险的含义()风险是肯定能发生的客观存在。()风险必然会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害,包括财产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和额外损失。()风险是一种随机现象,其发生的时间、伤害与损失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风险损失的外在的和直接的原因,损失都是由风险事故造

2、成的。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风险损失 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这一定义是狭义损失的定义。广义的损失既包括精神上的耗损,又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在保险实务中,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是直接的、实质的损失;后者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 风险因素是发生事故的隐患,它在一定的内外部条件下转变为现实结果;风险事故是从风险因素到风险损失的一个中间环节,是导致风险损失的直接因素;风险损失则是风险事故的直接结果。.风险的分类风险的分类)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按风险对象分类:财产风险;

3、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风险管理的定义风险管理的定义 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述.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识别 )风险估测 )风险管理法)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二、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三、保险三、保险 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述.保险的含义保险的含义 保险定义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指商业保险行为;二是合同行为;三是权利义务行为;四是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给付以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为条件。.可

4、保风险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指可以被保险公司所接受承保的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包括:()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保险的要素保险的要素)必须存在可保风险)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风险的大量性。()风险的同质性。)保险费率的厘定 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第一节 风险与保险概述述)保险准备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与汽车保险相关的基本术语与汽车

5、保险相关的基本术语)保险标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保险费)保险金额)责任保险)保险中介人 第一节第二节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该协议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订立的,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即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

6、同.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三、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三、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第一节第二节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且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人。()受益人一般属于人身保险范畴的特定关系人,即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当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实现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未确定受益人有两种情况:一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二是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受益人放弃受益权,

7、而且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四、保险合同的形式四、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批单批单 第二节保险合同五、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五、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成立即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同合的生效保险同合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即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 按照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

8、)主体合意。()客体合法。()合同内容合法。)保险合同的无效 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有:()保险合同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即保险合同不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志。()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险合同无效可分为:全部无效、部分无效。第二节保险合同六、保险合同的履行六、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义务的履行投保人义务的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交纳保险费义务)防灾防损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义务)损失施救义务)提供单证义务)协助追偿义务.保险人义务的履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说明合同内容)及时签单义务)为投保人

9、或被保险人保密义务 第二节保险合同七、保险合同的变更七、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标的的数量、价值增减而引起的保险金额的增减。()保险标的的种类、存放地点、占用性质、航程和航期等的变更引起风险程度的变化,从而导致保险费率的调整。()保险期限的变更。()人寿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职业、居住地点的变化等。.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形式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形式()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以完成。()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八、保险合同的中止与终止八、保险合同的中止与终止.保险合同的中止保险合同的中止 保

10、险合同的中止: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第二节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自然终止: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因解除而终止。九、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九、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即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

11、)意图解释原则,即必须尊重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的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批注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第二节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解释。()司法解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对于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行政解释。()仲裁解释:保险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把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无权解释 无权解释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保险

12、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协商、仲裁、诉讼。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原因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原因 诚信是指诚实可靠、坚守信誉,这是制定各种合同的基础。最大诚信原则就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承诺和义务,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 告知分为狭义的告知和广义的告知。告知的形式有询问告知和无限告知,我国采取询问告知的形式。告知的内容包括:()保险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已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 危险有

13、关的重要事实作如实回答。()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应当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以及费率和其他可能会影响投保人做出投保决定的事实。()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保险人要将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标的转移或与保险合同有关的事项变动等情况告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被保险人索赔时要将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重复保险情况等告知保险人。)保证 保证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二、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保险利益

14、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防止道德风险;()使危险因素相对稳定;()限制赔偿程度;()消除赌博的可能性。.保险利益的转移与消灭保险利益的转移与消灭)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利益的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险利益的消失 保险利益的消失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时效保险利益的时效 在财产保险中,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都

15、存在保险利益,如果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发生损失时已丧失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被保险人无权获得赔偿。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原则的含义 保险关系上的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或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保险事故中近因的判定保险事故中近因的判定)单一原因致损近因的判定)多种原因同时致损近因的判定)多种原因连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多种原因间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四、损失补偿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第一,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后,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才能得到赔偿;第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

16、赔偿,只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以前的状态,保险赔偿不能高于实际损失。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损失补偿的范围损失补偿的范围)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施救费用)其他费用.赔偿的责任限额赔偿的责任限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五、代位原则五、代位原则.代位原则的含义代位原则的含义 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代位原则的类型代位原则的类型)权利代位 ()权利代位概念 权利代位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

17、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后,有权将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标的的损失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之后,保险人才能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与第三者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行使代位追偿权时要注意以下事项:赔偿时,被保险人有两种选择,或者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请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

18、成人员行使代位追偿权,除非是这些成员故意造成的。保险人对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的赔偿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代位追偿的权限仅限制在其赔偿的金额内。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物上代位 物上代位是指所有权的代位。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六、分摊原则六、分摊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 分摊原则的

19、基本含义是指在重复保险存在的情况下,各保险人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2024/11/3 周日复习思考题一、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风险;纯粹风险;风险管理;保险;保险标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中介人。二、思考题二、思考题.简述风险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并分析这种关系为我们进行风险管理提供什么帮助。.如何理解保险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所以是有险必保”,对此你有何看法。.可保风险的条件有哪些?.保险的要素有哪些?.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保

20、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包括哪些?.何谓最大诚信原则?其主要内容是什么?.何谓保险利益?成为可保利益的条件是什么?.何谓损害补偿原则?损害补偿的具体方法是什么?2024/11/3 周日复习思考题.举例说明什么是物上代位,什么是权利代位?.何谓近因原则?如何进行损失近因的判定?.计算题:若某一工厂分别向甲、乙、丙三家公司投保火险,保险金额分别为 万元、万元、万元,财产实际价值为 万元。火灾发生后残值为 万元,问在下列情况下甲、乙、丙各自的赔偿额。.按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按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按顺序责任分摊方式。第二章 汽车保险产品与费率第一节 汽车保险概述第二节 汽车保险产品第三节 汽车保险费率2024

21、/11/3 周日2024/11/3 周日 第一节第一节 汽车保险概述 一、汽车保险的定义一、汽车保险的定义 汽车保险是指对汽车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二、汽车保险的特征二、汽车保险的特征.广泛性广泛性.差异性差异性.出险频率高出险频率高三、汽车保险的功能三、汽车保险的功能.汽车保险的保障功能汽车保险的保障功能.汽车保险的金融融资功能汽车保险的金融融资功能.汽车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汽车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四、汽车保险的作用四、汽车保险的作用.扩大了消费者购买汽车的需求扩大了消费者购买汽车的需求.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

22、的提高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第二节汽车保险产品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强制性保险只承保机动车上的人员、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所遭受的损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涉及全国 亿多辆机动车,保障全国十几亿道路和非道路通行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的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第三人所遭受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该强制性保险有一定的责任限额,保险人只在该限额内承担

23、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二、商业汽车保险二、商业汽车保险 商业汽车保险,见表-。第一节第二节汽车保险产品.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免赔额特约险可选免赔额特约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险新增加设备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一、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一、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 保险商品的理论价格是指以保险商品价格的内在因素为基础而

24、形成的价格,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二、确定汽车保险产品理论价格的方法二、确定汽车保险产品理论价格的方法 在现代保险企业中,保险精算成为保险业的核心技术。三、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三、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保证偿付原则保证偿付原则.相对稳定原则相对稳定原则.促进防灾、防损原则促进防灾、防损原则四、汽车保险费率确定模式四、汽车保险费率确定模式.从车费率模式从车费率模式)从车费率模式及其费率影响因素 从车费率模式是指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主要以被保险车辆的风险因子作为影响费率定因素的模式。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的种类()车龄或车辆的实

25、际价格()家庭或车主拥有的车辆()车辆的行驶区域()车辆的安全装备)从车费率模式缺点()无法限制安全性能差的车辆使用()保险费用的负担不合理,无法调动驾车人的积极性()车辆的生产地.从人费率模式从人费率模式)从人费率模式及其影响因素 从人费率模式是指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主要以被保险车辆驾驶人的风险因子作为影响费率确定因素的模式。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驾驶人的年龄()驾驶人的性别()驾驶人的驾龄()驾驶人安全记录()附加驾驶人数量)从人费率模式的优点()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易于调动驾驶人积极性,具有奖优罚劣的功能。()保险费的负担较为合理。()可以限制安全性能差的车辆泛滥。五、汽车保险

26、费率五、汽车保险费率.费率表使用费率表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如表-所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挂车 种类型。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商业汽车保险费率表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和汽车损失险费率表分别如表-和表-所示。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保险费计算保险费计算)交强险保费()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两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三个或

27、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一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一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上一保险年度,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上一保险年度,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交强险最终保险费 交强险基础保费(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 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 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注: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

28、率 )车辆损失险保费计算()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排量/功率、车辆使用年限所属档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 基础保费 保险金额 费率()如果投保人选择不足额投保,即保额小于新车购置价,保险费应作相应的调整,公式为:保险费(0.05+0.95 保额/新车购置价)足额投保时的标准保险费。()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计算。()联合收割机保险费按兼用型拖拉机14.7 以上计收。)第三者责任险保费()按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排量/功率、责任限额直接查找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费 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挂车保险费按同吨位货车对应档次保险费

29、的计收。()联合收割机保险费按农用14.7 以上拖拉机计收。)车上人员责任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查找费率。驾驶人保费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费率 乘客保费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 费率 投保乘客座位数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全车盗抢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 基础保费 保险金额 费率 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计算。)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按照适用的险种查找费率。保费 适用本条款的险种标准保费 费率)玻璃单独破碎险 按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投保国产/进口玻璃查找费率。保险费 新车购置价 费率 注:对于特种车,防弹玻璃等特殊

30、材质玻璃标准保险费上浮。)玻璃单独破碎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座位数、投保国产/进口玻璃查找费率。保费 新车购置价 费率 注:对于特种车,防弹玻璃等特殊材质玻璃标准保费上浮。)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按照选择的免赔额、新车购置价查找费率折扣系数。约定免赔额之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费率折扣系数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车身划痕损失险 按车龄、新车购置价、保额所属档次直接查找保费。.费率调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费率调整系数如表-所示。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车型系数 )无赔款优待及上一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 )

31、约定行驶区域系数)承保数量系数)指定驾驶人、性别、驾龄、年龄系数)经验及预期赔付率系数、管理水平系数)使用规则()费率调整系数采用系数连乘的方式:费率调整系数 系数 系数 系数 ()使用费率调整系数后,各险别的费率优惠幅度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执行。()费率调整系数表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2024/11/3 周日复习思考题.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及基本特征。.以 版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 款为例分析目前我国汽车保险主要产品。.解释: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纯费率。.确定汽车保险费率的原则有哪些?.汽车保险有哪些风险因素?.从车费率模式和从人费率模式的定义、影

32、响因素及其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王某为其新车丰田凯美瑞轿车办理“人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新车购置价 万元,足额投保,保险期限为 年,试计算应缴纳保费多少元?第三章汽车保险条款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2024/11/3 周日2024/11/3 周日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概述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概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产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产生 美国:192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首先采用汽车责任强制保险。中国:2006年7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2008年2月,实施新的费率和保

33、险条款。.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发展历程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发展历程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了修改。增加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34、险的定义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强制性)不可选择性)以第三方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公益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如表-所示。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二、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款解析条款解析.总则

35、总则)交强险条款制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交强险合同的组成包括交强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等。)交强险费率按照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费率执行,同时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定义定义)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

36、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成立应满足的条件:一是被保险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二是发生交通事故;三是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四是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

37、任。)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具体数额规定如表-所示。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项目(表-).垫付与追偿垫付与追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的四种情形()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垫付条件()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垫付追偿情形。()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因受害人故

38、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第二者财产)。()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以下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

39、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投保人义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

40、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赔偿处理赔偿处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交强险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核定人身伤亡赔偿金额的标准()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

42、偿金额。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赔偿注意事项()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合同变更与终止合同变更与终止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附则附则交强险合同争议解决有三种方式:()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

43、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三、交强险互碰自赔三、交强险互碰自赔.交强险互碰自赔的含义交强险互碰自赔的含义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条件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条件()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

44、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不超2000元: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一、机动车商业保险发展历程一、机动车商业保险发展历程 2000年,保监会颁布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统一实行该条款和刚性费率。2007年3月,保监会统一了车险中的主险部分,即车损险和三者险的条款,而对于附加车险,仍允许保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经营。二、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解析二、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解析.保险标的保险标的 该条款保险标的涵盖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45、)行驶的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具有其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和号牌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电动车、蓄电池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责任及相关解释保险责任及相关解释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责任。而且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暴风、

46、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解析:()所谓“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规定为:驾驶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允许,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本人以及经被保险人委派、雇用或认可的驾驶保险车辆的人员;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驾驶出租汽车或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否则仍认定为不合格。()所谓“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规定为: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

47、包括行驶和停放。()一般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采用列明的方式,为列明的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对保险责任列明的危险可分为两类: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施救费用是指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为减少和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失所实施的抢救行为而产生的费用。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保险人一般对车辆遭受的以下危险和损失不予负责:)不保危险()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肇事逃逸()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非

48、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不保的损失()自然磨损、锈蚀()故障()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因污染(含放射形污染)造成的损失()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49、()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应有交强险赔付的损失与费用()根据条款规定,保险人不负责免赔部分的费用()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免赔率免赔率()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15。()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免赔率为20。()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投保时

50、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保险期限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除了另有约定外,一般为一年,收割机保险期限为一个月,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人义务保险人义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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