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
房屋坐落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金额
租赁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交租 元。
第三条:租赁期间房屋使用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的水、电、暖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不租时,保留装修店面交给出租方。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同延续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卖、抵
2、押等不法行为。租赁到期,承租续租须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合同终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租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房租随市场价再议。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