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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流程有关规定样本.doc

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会计集中核算流程有关规定 根据总公司全面实施财务集中工作的总体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为保证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特制定会计集中核算流程的关规定。 一、 现金收付业务( 包括pos机业务) 。 1、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根据本单位现金业务需要, 定期向资金结算中心报月资金使用计划和日资金使用计划,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能够一次从资金结算中心提取3天的现金量, 或转账3天的货币资金量到pos机卡内作为库存现金。 2、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收到

2、的现金, 应严格执行现行公司有关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及时缴存银行, 确保资金的安全。 3、 需要办理现金付款的业务, 业务经办人应使用公司统一格式的粘贴单将有关真实合法的原始发票粘贴整齐美观送报销审核会计进行审核, 所属单位报销审核会计对原始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后应填制公司统一格式的报销单( 差旅、 费用报销单) , 报销单经过完备的内部联签手续后交出纳员办理付款, 并在原始票据上加盖付讫注销章, 领款人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领款, 出纳可据以记辅助现金账, 每日结束现金业务后应及时盘点现金并编制现金日报表。对于已借用金冲账的费用报销业务视同现金付款业务进行审核流程处理。 4、 预算管理科根据会

3、计核算的需要, 在办理完收付款业务的报销单上的注明对应的会计科目明细编码。 5、 各单位根据现金收付业务量, 定期将已办理收付款的原始会计资料及现金日报表一并交到会计核算中心记账会计进行会计凭证录入并核对现金日记账( pos机卡) 余额, 确保账实相符。 6、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必须视本单位实际相应做好现金辅助序时备查账, 以方便与会计核算中心对账并查找差错, 提高工作效率。 二、 内部外部银行收付业务 1、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应指派专人负责内行单据及原始单据等会计单据的传递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联签制度规定, 对于不需要拿回去办理联签手续的内行单据, 能够直接送到核算中心进行会计

4、处理。 2、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手续完备的付款审批单( 对于不经过内部银行的外部付款, 建议使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格式的外部银行付款用的付款审批单) 及其它原始凭据进行财务审核, 并根据本单位资金计划情况办理对内对外付款业务, 付款业务办理完成当日或次日( 工作日) 将相应原始单据交给会计核算中心记账会计进行会计凭证录入处理。 4、 各单位收到货款等款项的收款通知后, 应及时与有关银行查询确认款项真实准确到账, 并整理好相关收款凭据移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出纳员应定期与银行及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银行账面余额对账, 确保账实一致。 4、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根据业务性质的要求,

5、需要查询债权债务往来账余额的, 可及时联系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查询。 5、 要求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在每月2日内部银行关账前, 将所有单据传递到会计核算中心, 确保会计账务能及时处理。 6、 为确保会计报表的及时填报, 预算管理科应在每月20日停止接收本单位各业务部门送来的当月材料采购票据, 自21日起就开始陆续有序将当月材料采购票据等会计单据送到核算中心进行会计处理。26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出现材料采购借方发生额, 并及早的向各单位发材料领料汇总表电子版。 7、 为确保会计报表的及时填报, 各单位能够与有业务往来的内部单位索要有关业务单据的电子版, 对方单位要积极配合。 三、 转账业务 1、

6、各单位预算管理科会计人员收集业务部门提供的联签手续完备的相关业务原始单据并进行会计审核, 并将审核好的原始单据及时送会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2.月末由各二级单位预算管理科编制材料分配汇总表, 并标注对应会计科目明细编码, 交到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材料领料单暂时放在各单位单独装订保管。材料的日常收发存等日常核对工作由各单位完成。根据需要, 材料采购及原材料科目能够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 以便各单位核对材料库存。各单位应做好材料的备查辅助账, 以满足材料日常管理的需要。 3、 月末由各单位预算管理科编制职工薪酬及工资附加费的分配及计提表, 并分配至会计末级科目, 整理形成汇总表, 交

7、核算中心统一进行会计凭证的录入。工资明细表暂时放在各二级单位, 单独装订成册。工资汇总表申请表应办理领导审批手续, 单项效益奖必须有发放明细及领款人的签字并与工资明细表核对一致暂存预算管理科。职工薪酬中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扣款, 包括水费、 电话费等, 由各预算管理科月末统一扣款到个人, 工资单其它扣款一栏所列数应附扣款明细表。各单位根据核算需要, 应建立个人扣款辅助管理台帐。 4、 为便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账套由各二级单位预算管理科负责核算, 固定资产总账移交会计核算中心核算, 会计核算中心每月根据各预算管理科提供的注明对应会计科目明细编码的固定资产折旧汇总表进行计提折旧的会计账

8、务处理, 各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每月末与会计核算中心固定资产总账应核对一致。 5、 为便于核算, 针对物资贸易部对供货商名称要求的特殊性, 自十月份起, 核算中心物资贸易部核算组对新增加的供货商, 在录入会计记账凭证摘要及新增部门账时要写明全称, 不得简写。 6、 除月末结转凭证不附附件外, 其它凭证必须附全相关附件单据。 7、 根据煤炭产量、 销售收入计提的费用,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要及时取得当月相关计提依据, 并编制费用计提表送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四、 税务业务 1、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负责各种税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计提缴纳具体业务, 税务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将相关原始单据送会计核

9、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2、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收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后进行初审, 经初审合格后送财务部价税科进行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经过后的抵扣联统一由财务部价税科存档保管, 不再返还原单位。物资贸易部的增值税抵扣联认证工作继续按以前程序操作, 网上认证工作由本单位完成, 抵扣联由本单位单独装订保管。 五、 会计档案 1. 因为新工程暂不纳入本次集中范围, 为确保其决算资料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预算管理科应整理保管好相应在建工程的所有决算资料及会计资料, 以满足今后项目验收审计的需要。 2.会计记账凭证及报表暂时由各单位预算管理科负责保管, 10月份及以后期间由核算中心保管。 六、 财务联

10、签 1、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继续执行原单位制定的财务联签制度, 如有变动或修改, 应及时通知会计核算中心。 2、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根据所在单位的财务联签规定及相关内部管理规定审核各业务部门送来的所有原始票据, 预算管理科应对其审核过的所有原始票据的合法性、 合规性、 准确性、 真实性负责, 会计核算中心按预算管理科审核后的原始票据金额填制记账凭证并入账, 原则上不再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 但对重要经济业务的原始单据要进行二次审核,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退回原单位重新审核。 3.各单位送会计核算中心的所有外来原始单据均应有符合本单位财务联签规定的联签手续, 对于本单位自制的原始单据至少要有制单人及

11、本单位预算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本单位预算管理科公章。 4、 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联签手续的外部单据, 各单位可根据核算的需要自行判断, 如确需在当月入账, 可先将有关数据以”情况说明”的方式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处理, 待入账完成后, 并及时将已补办联签手续的所有单据送会计核算中心。 七、 结账与报表 1.会计核算中心完成所有月度会计业务的凭证录入处理后将用友财务账务系统全部数据发送给各单位, 各单位将数据导入本单位用友财务账套系统后进行关账前的会计审核, 账套数据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会计核算中心进入关账流程。如审核发现记账务处理有误或存在差异, 应及时联系会计核算中

12、心记账会计进行查找原因并更正记账凭证。 2、 会计核算中心各核算组每月6号之前完成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后发电子版给各单位, 各单位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核, 经审核无误的会计报表打印后装订成册, 并履行相关签批手续后向有关报表使用人报送( 其中会计核算中心应报三份, 其中一份由会计核算中心报送财务部报表汇总人员) 。会计报表中财务情况说明书、 附注等财务分析性的会计资料暂时由各所属单位预算管理科编制, 报表中债权债务往来账的账龄分析由原单位负责填报。 2、 报表编报过程中, 需要各单位提供的上年同期数等会计历史资料数据,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八、 其它 1、 为确保原始会计

13、资料安全, 各单位可根据票据重要性原则制订内部票据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派专人负责进行外来票据和自制原始凭据等会计资料的传递交接工作, 各单位认为重要的票据应建立票据交接登记台帐( 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格式) , 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各单位票据传递时间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 业务量大的单位每周传递2次, 业务量小的单位每周传递1次, 月初月底单据比较集中时, 视具体情况, 能够一天传递一次, 也可一天传递多次。 3、 针对发电厂电费划账结算业务、 煤炭贸易部销售业务等必须在月底才能完成内部划账的问题, 要求必须在内部银行关账前完成划账业务, 建议先经过OA发电子版到各相关单位, 以

14、确保报表及时填报。 4、 针对公司选煤厂入洗煤量与洗出煤量有差异的问题, 暂时原方式暂估处理。 5、 会计核算中心原则上在每月的20号和30号( 指完成了全部记账凭证的录入工作) 将帐套数据导出发给各所属单位预算管理科, 以便于各单位及时了解本单位会计数据情况, 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 6、 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可视具体情况建立辅助核算账, 但不得再使用用友财务系统做会计账务处理。 7、 为解保姚桥煤矿选煤厂和孔庄煤矿三期工程决算资料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其账套暂不纳入本次集中范围, 仍由原单位按原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 最后将会计报表交会计核算中心与所在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处理。 8、 在集中核算过程中, 遇到有分歧或是有疑义的问题, 会计核算中心与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应及时沟通解决, 确保会计报表的及时准确填报。 九、 本暂行办法自会计核算中心正式运行起生效, 请会计核算中心及各所属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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