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班前、班后交接班记录
填 写 说 明
1、本记录作为单位进行班前、班后交接班检查的记录;
2、填写时应使用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记录应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应工整、清晰。
3、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检查要求
一、单位单位员工每天搬迁、班后的检查应结合本岗位消防安全特点进行。
二、交接班时应填写记录,交接班人员在记录上签名。交接班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使用有无违章;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
2、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班前、班后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时间
交接班情况
交接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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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燃油燃气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情况
3、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防火门、防火卷帘
消防设施、器材各消防安全标志
其他情况
交班人员签名
接班人员签名
备注:
注:1、情况正常打“√”,存在问题打“×”,并在备注栏中写明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2、对发现的总是要及时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