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服务和控制 1、目 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有关各环节和原因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各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按规定措施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2、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内容和措施。 本程序合用于对产品形成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控制、确认、标识和对可追溯性、顾客财产、产品防护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生产计划编制、调度协调和生产服务过程控制。 3.2各分厂、厂网点在分管范围内负责指挥和调度生产和服务过程,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工作环境进行控制,负责产品防护和工具管理、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工作及分厂生产计划编制。负责工艺装备、工位器具管理。
2、 3.3各分厂、厂网点技术部门负责提供生产所需产品图样、作业指导类文献等产品特性信息。负责工艺装备、工位器具设计。 3.4质量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各分厂、厂网点质检部门负责产品验证和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 3.4销售企业负责产品交付工作。负责顾客财产控制和管理及产品交付后服务。 3.5采购中心负责设备、工具、物料及监视和测量设备购置。 4、程序 4.1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筹划 4.1.1各分厂、厂网点根据设计和开发输出文献、产品实现过程筹划输出和顾客规定评审输出(生产计划)等信息实行生产和服务提供,应保证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 4.
3、1.2受控条件应包括: a)生产和服务提供部门或人员应得到产品特性信息,可通过产品 规范、图样等获得。当这些信息中包具有对产品正常使用有至关重要特性和安全规定期,在生产和服务提供中,应对这些特性予以关注和控制。 b)必要时,应能获得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作业指导文献。这些文献重要是指产品过程实现规范、服务提供规范、质量控制规范及编制规则等。 c)应使用合适设备,在实现过程筹划中应考虑并保证提供。在使用过程中及使用间隔期间应有计划地维护设备,以使它们保持规定运行能力。 d)应获得并使用合适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在运作过程中可以不停监视测量产品特性及过程特性变化,进而通过调整和修正
4、等措施将这些特性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e)尤其应对那些至关重要产品特性形成过程实行监视和测量。这些活动可以包括对特性测量监视,对作业人员、作业过程及工作环境监视或测量等各个方面。某些特殊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应采用过程监视、测量手段以保证输出满足规定。 f)应按筹划实行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未经检查或验收满足规定产品不得放行或交付,向顾客提交产品时应按规定交付方式,并确定交货期。应根据不一样产品特点,筹划并实行合适交付后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交付后服务,如需配件供应、培训、专门修理等。 4.2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确实认 4.2.1生产工艺流程图:根据产品构造状况,各分厂、厂网点技术
5、 部门编制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并注明特殊过程。 4.2.2特殊过程4.2.2.1特殊过程包括: a)当生产和服务输出不能由后续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使问题在产品使用后或服务交付后才显现过程。 b)产品质量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或采用复杂、昂贵措施才能测量或只能进行间接监控过程。 4.2.2.2特殊过程由各分厂、厂网点技术部门制定文献确定,特殊过程确认重要包括电焊、热处理过程、铸造等。对这些过程应进行确认,以证明它们过程能力。合用时,这些确认安排应包括: a)过程鉴定:证明所使用过程措施与否符合规定并有效实行。 b)对所使用设备、设施能力(包括精确度、安全性、可用性等规定)
6、进行承认及对其维护保养制定严格规定,执行《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有关生产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c)确定最佳工艺参数,并编制作业指导文献,经审批后实行,以保证产品质量。机械式停车设备重要受力构造件作业指导文献必须明确探伤规定。 d)对这些过程生产监控应进行记录. e)过程再确认,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材料、设施、人员变化等),应对上述过程进行再确认,保证对影响过程能力变化及时作出反应。根据需要对对应生产过程和作业指导文献进行更改,执行《文献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4.3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实行 4.3.1生产部根据获得生产信息,考虑库存状况,结合分厂
7、生产能力,于每月底编制下月生产计划,经同意后,发至有关单位作为采购、技术工艺装备、生产等根据。 4.3.2各分厂根据月生产计划和生产调度会安排,组织生产。持领料单,领取所需重要物料。每月30日前规划考核部将计划完毕状况汇总,并反馈至有关部门作为制定下月计划、考核等根据。 4.3.3各分厂负责指导各过程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等文献 规定进行作业。各分厂有关人员和检查员随时对生产过程中执行工艺纪律状况进行监督,并定期检查,执行《工艺纪律管理规定》,对违犯工艺纪律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4.3.4产品加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均按作业指导文献规定和《过程和产品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
8、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4.3.5各分厂负责严格按照《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中对工作环境规定,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生产,保证工作环境满足产品符合性规定,同步要抓好定置管理工作。 4.3.6生产过程中使用作业类文献,必须保持同一产品各过程使用同样有效版本,如若变更则按《技术资料管理措施》、《文献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对文献进行更改、公布后实行。 4.3.7生产中使用加工设备按《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工艺装备管理措施》等规定执行。 4.3.8各过程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类记录。 4.3.9发现过程未处在受控状态时立即停止生产,各分厂、厂网点应组织
9、有关采用对应措施,使过程恢复受控状态,并做好记录。 4.3.10对生产服务运作实行监视和测量,配置合用监视与测量设备,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自检(检查本过程产品)、互检(检查上一过程产品)、专检(专职检查员)工作。有首检规定过程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对产品放行应执行《过程和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有关规定。 对于出厂产品,严格履行出厂前安装(装配)检查,执行《产品出厂检查规程》,并进行记录。 4.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4.4.1质检工对所有标识进行有效性监控和管理,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各分厂、厂网点质检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4.4.2
10、各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负责对所有标识 维护。 4.4.3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a)当不标识会引起混淆时,应对产品(含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标识,防止错发、混料。 b)在有可追溯性规定场所(如设计含A级质量特性且出现质量问题,对顾客有较大影响产品),应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操作人员应在工件上刻永久性标识,质检人员作好记录到达可追溯性生产者、原材料来源及成品发售地点。该类产品由技术部门编制《可追溯产品目录》。 c)当协议、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需要(如顾客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风险等)对可追溯性有规定期,我司产品追溯途径为: 采购产品原标识 入
11、库单 领料单 器材卡片 d)产品标识可采用采购产品自身标识,如原标识不清或无标识、仓库保管员可挂上《器材卡片》、《收料单》、《成品合格证》、《图样》等。 4.4.4产品状态标识为: a)检查状态:合格、待定、废品填写在对应检查记录上作为检查状态标识,在工件上以△○ ×标识。(Ⅹ废品△合格○待定) 在生产现场以标牌作为区域标识。待检产品放在待检区,不进行其他标识。 b)紧急(例外)放行标识:对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查产品应在检查记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在产品寄存处以标牌标识。 c)让步接受在工件上标识为√,检查工在检查记
12、录上注明让步接受字样。 d)未加工产品放在待加工区域,以标牌标识。 e)首检合格产品,在工件上用S标识。 4.5顾客财产控制 4.5.1顾客财产包括: a)顾客提供构成产品部件或组件,生产、检测用设备和工具; b)顾客提供用于修理、维护或升级产品; c)顾客直接提供包装材料; d)服务作业,如代贮存、来料加工所波及材料; e)代表顾客提供服务,如代顾客托运; f)顾客个人信息包括:规范、图样及其他有关顾客信息。 4.5.2顾客财产验证 a)各分厂、厂网点质检部门应按照《过程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规定进行验证,出具对应检查汇报; b)在进货
13、使用、贮存、搬运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应等现象,应填写《顾客财产问题反馈表》,连同检查汇报由销售企业及时反馈给顾客,协商处理,并保留记录。 4.5.3验证合格顾客财产入库贮存时,应将其放置于专门指定区域,并在其《材料卡片》、《器材卡片》上注明为顾客提供产品。 4.5.4对于顾客财产贮存和维护,应根据产品特点,或按照顾客规定进行控制,并定期检查产品状况,防止由于贮存、维护不妥导致变质、损坏或丢失。 4.5.5顾客财产应按顾客指定用途使用,未经顾客同意不得私自挪作它用或处理。 4.5.6顾客知识产权控制 对于顾客知识产权,如专利技术、产品规范、设计图样、管理或 商
14、业机密等信息,应进行保密控制,对顾客提供有关产品技术文献等, 应按《技术资料管理措施》进行控制。 4.6产品防护 4.6.1对于产品从接受、内部加工、放行、交付直到预期目地 所有阶段应防止产品变质、损坏和错用。 4.6.2应针对顾客规定及产品符合性对其提供防护,应包括标 识(包括运送标识)、搬运、包装(包括装箱)、贮存和保护(包括隔离)等。 4.6.3产品搬运控制 产品所在现场负责人根据产品特点,配置合适搬运工具,规定合理搬运措施,执行企业《产品搬运管理规定》、《工位器具管理规定》。 4.6.4包装控制 执行企业《产品包装管理规定》和《出厂产品应附软件管理规定》等。 4.6.5贮存控制 执行企业《仓库管理规定》 4.6.6交付控制 a)销售企业对运送质量进行记录(顾客自行提货除外),以跟踪监督,保证运送过中产品质量。 b)协议规定期,企业对产品保护要延续到交付目地。






